理论教育 史记全本新注(第2册):历书第四

史记全本新注(第2册):历书第四

时间:2023-09-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据此律历并论,“作《历书》第四”应正名为“作《律历书》第四”。抚十二节,卒于丑⑥。中国旧历称古历、旧历、夏历、阴历、农历等,通称夏历,以建寅之月为岁首。由于太阴月长为二十九日半,故历月有大月、小月之分。十二节月含冬至之月称子月,依十二支顺序之节月称十二建月。馀,指太阳年三百六十五日又四分之一日比十二节月三百五十四天多出十一天又四分之一日。平年为十二个月。闰年为十三个月。

史记全本新注(第2册):历书第四

【题解】《太史公自序》云:“律居阴而治阳,历居阳而治阴,律历更相治,间不容翲忽。五家之文怫异,维太初之元论,作《历书》第四。”据此律历并论,“作《历书》第四”应正名为“作《律历书》第四”。《自序·索隐》司马贞按语云:“《兵书》亡,不补,略述律而言兵,遂分历述以次之。”即司马迁的《兵书》亡缺,补作者于是分《律历书》为《律书》《历书》以补缺,故今本《史记》在《历书》中无律,只由两个部分组成:前一部分言历的论说,姑名之曰“历书序”,后一部分为“历术甲子篇”,十分简略,只记载了一部太岁纪年法七十六个岁名以及大余小余。由于岁名下后人因《正义》之注衍入了年号,因此有人认为《历术甲子篇》是后人所补。梁玉绳云:“其所说历法仍是古四分之术,非邓平、落下闳所更定之《太初历》也。”又云:“《史记》讫太初,而叙至成帝建始,非妄续之证耶?”(《史记志疑》卷十五)。梁氏的推论,是可以商榷的。若《历书》为后人所续,为何不载太初历之推步而载古四分之术?司马迁不载太初历之推步,富有微旨。太初历推步未密,行用未久,昭帝元凤三年(前78年),太史令张寿王就曾上疏请求废弃,而被下狱。正由于太初历是汉武帝改元所制,为国家盛典,诏用其术,司马迁“于是不书新历法之推步,不载邓平其人,此载旧历法以寓褒贬”(朱文鑫:《十七史天文诸志之研究》)。这正是司马迁实录史事精神的生动反映。由此仍可推知,在太初历的推步上,司马迁与邓平等可能有分歧。不管怎样,太初历的改制,以正月为正,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故司马迁为之作《历书》云。

昔自在古,历建正作于孟春。于时冰泮发蛰,百草奋兴,秭鳺先滜。物乃岁具,生于东,次顺四时,卒于冬分。时鸡三号,卒明。抚十二节,卒于丑。日月成,故明也。明者孟也,幽者幼也,幽明者雌雄也。雌雄代兴,而顺至正之统也。日归于西,起明于东;月归于东,起明于西。正不率天,又不由人,则凡事易坏而难成矣

【注释】①历建正作于孟春:年历起首之月就是孟春,称正月。历又称历法,古作厤,繁体字作曆,简体作历,就是观察日月星天体运行之象,用以推算四时季节,编制年、月、日运行周期的方法。中国旧历称古历、旧历、夏历、阴历、农历等,通称夏历,以建寅之月为岁首。夏历是阴阳合历,年为太阳年,三百六十五日又四分之一日。一年分十二节月。月为太阳月,以朔旦为月首,从合朔到合朔为一月。由于太阴月长为二十九日半,故历月有大月、小月之分。大月三十日,小月二十九日。一昼一夜为日,以夜半为日首,用干支纪日。所以日人又称中国夏历为阴阳干支三合历。作,始也。②泮(pàn):消解。蛰(zhé):昆虫冬眠。③秭鳺:又作“子规”,俗名杜鹃。滜(hào),通“嗥”,鸣叫。④生于东:即岁始寅月。⑤卒于冬分:结束于冬尽。冬分:即冬尽,指除夕之夜,一岁结束。⑥抚十二月节,卒于丑:夏历建正寅月,一年分十二月,其顺次为正月寅,二月卯,三月辰,四月巳,五月午,六月未,七月申,八月酉,九月戌,十月亥,十一月子,十二月丑,至丑,一岁的历程结束。抚,循序,顺次。⑦日月成〔岁〕,故〔幽〕明也:原文作“日月成,故明也”,依上下文语法环境,疑此句有脱文,应为“日月成岁,故幽明也”。《大戴礼·诰志篇》,“成”下正有“岁”字。日月交替,即幽明递嬗,而成日、月、年。⑧明者孟也三句:明即阳就是孟,幽即阴就是幼,幽明又为雌雄。按,幽明为阴阳之代称。古人用阴阳二象来解释宇宙的生成,阳尊阴卑。孟义为长,古音读艺,与明同韵。幽为幼,二字同韵。这两句用叶音寓意尊长卑幼。⑨兴:运行。⑩日归于西四句:地球绕太阳运动,故总视太阳东起西落,而月亮绕地球运动,故新月现于正西,渐转向东,至望月则现于正东。归:指日月的循环往复运动,有回归、隐没等义。⑪正(zhèng):读政。率:遵循。⑫篇首至此“而难成矣”:节引自《大戴礼·诰志篇》,文略小异。以下采《国语·楚语》《论语·尧曰》《左传》文公元年等文献,不再一一注出。

王者易姓受命,必慎始初,改正朔,易服色,推本天元,顺承厥意。

【注释】①易姓受命:即改朝换代。②改正朔:即改历。十二节月含冬至之月称子月,依十二支顺序之节月称十二建月。夏历正月建寅,称夏正;殷历正月建丑,称殷正;周历正月建子,称周正。夏、殷、周历合称三正。朔日即每月初一,三正均以合朔日为月首。改历就是改正朔。秦朝正月建亥,即以夏正之十月为岁首。汉初承用。汉武帝太初元年(公元前104年)改用夏正,两千多年来除唐武则天一度用周正外,未有变动,所以中国旧历通称夏历。③天元:即上元,又称历元。术数家以六十甲子配六宫,必一百八十年后度尽,故以第一甲子为上元,第二甲子为中元,第三甲子为下元,合称三元

太史公曰:神农以前尚矣。盖黄帝考定星历,建立五行,起消息,正闰余,于是有天地神祇物类之官,是谓五官。各司其序,不相乱也。民是以能有信,神是以能有明德。民神异业,敬而不渎,故神降之嘉生,民以物享,灾祸不生,所求不匮。

【注释】①黄帝考定星历:殷代用干支纪日已得到甲骨文的证明。黄帝时代是否正历法,先秦史官根据传说,在《世本·作篇》中有生动的记载。《世本》作者说,黄帝使羲和占日,即观测太阳视运动以定年的长度;使常仪占月,观测月亮的运动以定朔望月的长度;使臾区占星,观测星象运动以占卜年成丰歉及人事吉凶;使大挠作甲子,编制干支纪日法;容成会通制定了历法,称黄帝历。②五行:指金、木、水、火、土相生相克的学说,起于战国时代,托名黄帝。③起消息:指自然界无时无刻不在进行着生死的转换。消:死灭;息:生长。④正闰余:校正历法每月每年余分以置闰月。馀,指太阳年三百六十五日又四分之一日比十二节月三百五十四天多出十一天又四分之一日。十九个太阳年中有235个太阳月。所以每一个太阳年含235÷19=12个太阴月。但历年不含分数月,235=19×12+7。所以十九年中置七个闰月。平年为十二个月。闰年为十三个月。⑤神祇:天上的神称神,地上的神称祇。《国语》卷十八《楚语下》,“祇”作“民”。⑥五官:分管天、地、神、民、物类之官。物类,指禽兽草木。(依泷川氏《考证》说)。⑦能有信:《楚语下》作“能有忠信”与下句“能有明德”相对。意为民众能够诚信事奉神明。⑧能有明德:指神降祸福于民,可以公正地显示奖惩。⑨民神异业:人、神之事,是各不相同的。业:事。⑩嘉生:好庄稼,好收成。⑪物享:物,祭品,五谷和牺牲。享:祭享。

少暤氏之衰也,九黎乱德,民神杂扰,不可放物,祸灾荐至,莫尽其气颛顼受之,乃命南正重司天以属神,命火正黎司地以属民,使复旧常,无相侵渎。

【注释】①少暤氏:传说的古代圣王,黄帝之子。②九黎:南方各黎族部落。这里的“九”和下文的“三苗”之“三”,泛指多数。③民神杂扰:民神混杂在一起。据《楚语》,少暤氏衰落,人神不分,家家都在祭祀,人人能通神,弄得民穷财尽,秩序混乱。颛顼进行整顿,命南正重去管天上的神事,使各就各位;命火正黎去掌地下的民事,使各安其业,人神重又分开,恢复了秩序。④放物:区分事类。放:楚地方言读“方”,区别、分别。物:类,指人神各自的事。⑤荐至:纷至沓来。荐:重复。⑥莫尽其气:没有谁能享尽天年。气:受命之气。⑦颛顼:五帝之一,黄帝孙高阳氏。

其后三苗服九黎之德,故二官咸废所职,而闰余乖次,孟陬殄灭,摄提无纪,历数失序。尧复遂重黎之后,不忘旧者,使复典之,而立羲和之官。明时正度,则阴阳调,风雨节,茂气至,民无夭疫。年耆禅舜,申戒文祖,云“天之历数在尔躬”。舜亦以命禹。由是观之,王者所重也。

【注释】①三苗:南方各苗族部落。服:奉行。②闰余乖次:指闰余错乱了编次。古人把黄道周天按照由西向东方向分为十二个等分叫十二次,其名称是:一星纪,二玄枵,三诹訾,四降娄,五大梁,六实沈,七鹑首,八鹑火,九鹑尾,十寿星,十一大火,十二析木。十二次是用来指示太阳的视位置,说明日月五星运行的程次,并据此定出闰月和一年四季以及二十四节气的起止日期。如有错乱,要严重影响农牧业生产。③孟陬殄灭:即正月不正,正月叫孟陬月,闰馀乖错,则正月不正。④摄提无纪:摄提,星名,随北斗星斗杓所指,建十二月。⑤遂:《楚语》作“育”,培养的意思。⑥羲和之官:指尧立羲氏、和氏为掌历之官。⑦节:节度,适宜。⑧夭:早死,这里指死于非命。⑨耆:七十岁以上的老人。⑩文祖:尧的祖宗庙。⑪天之历数在尔躬:管好天文历数的重任已经降落在你的身上了。历数,国之大事,必须天子主持,故也代指王权。语出《论语》卷二十《尧曰》。

夏正以正月,殷正以十二月,周正以十一月。盖三王之正若循环,穷则返本。天下有道,则不失纪序;无道,则正朔不行于诸侯。

幽、厉之后,周室微,陪臣执政,史不记时,君不告朔,故畴人子弟分散,或在诸夏,或在夷狄,是以其禨祥废而不统。周襄王二十六年闰三月,而《春秋》非之。先王之正时也,履端于始,举正于中,归邪于终。履端于始,序则不愆;举正于中,民则不惑;归邪于终,事则不悖。

【注释】①幽、厉之后:周厉王、幽王之后,即从东周时代起。厉:指周厉王姬胡,西周第九代第十君。厉王暴虐为国人所逐,西周衰落。幽:周幽王姬宫湦,厉王之孙,他荒忽国政,为犬戎所杀,西周灭亡。②陪臣执政:指春秋时代诸侯权力衰微,卿、大夫执国柄。陪臣:臣之臣为陪臣,诸侯之卿、大夫对周天子来说就是陪臣。③史不记时:史官失职,没有准确记载日、月、五星运动变化的情况。④君不告朔:诸侯国君告朔是古代王者所重的一种制度。因历书记载日月朔闰,故周天子每年秋冬之交要向诸侯颁布历书,称“颁告朔”。诸侯将历书藏于祖庙,每月初一宰羊祭庙,称“告朔”;然后回朝听政,称“视朔”或“听朔”。春秋时,周天子不颁历书,各国自为历,而诸侯国君也不亲临告朔,只是杀一只羊虚应故事罢了,所以说“君不告朔”。⑤畴人:世代职掌律历天官的人。畴,即“筹”之假借字。筹是用作算码的竹签。律历天官均用算码运算星度,故称筹人。⑥诸夏:中原各诸侯国之总称。⑦夷狄:周代对周边少数民族之总称。⑧禨祥:古代的占星术,通过观察天象以见吉凶之兆。凶兆为禨,吉兆为祥。⑨周襄王:姬郑,东周第六代国君。闰三月:按习惯,闰月应置于年终。鲁僖公末年当闰,鲁国打破惯例,没有在年终置闰,而改在第二年新君鲁文公即位之元年闰三月,时当周襄王二十六年,即公元前626年。⑩《春秋》非之:指《左传》鲁文公元年的记载:“于是闰三月,非礼也。”所谓“非礼”,就是违背制度,详下“举正于中”条注。⑪履端于始:日月运行于天,如人之行步。所以推历叫步历。制定历法起始的一点,年月日都整齐而无余分,称“历元”,叫“履端于始”。如太初历就以元封七年十一月初一子时的冬至点为“历元”,改元太初。⑫举正于中:以中气所在来定十二节月的名称和置闰,这种方法叫“以中为建”。具体说就是将一周岁365又1/4日平分为二十四个节气,用以反映四季、气温、降雨、物候等方面的变化。二十四节交叉分为节气和中气两种。每月各有一个节气和中气。例如,立春是正月节,雨水是正月中;惊蛰是二月节,春分是二月中。以下依此类推。由于一节一中是三十天半,大于一个朔望月。所以每月的节气和中气总要比上一月推迟一至两天,推迟到某月只有节气没有中气,就在这个月置闰。所以有“闰月无中气”的说法。古历年终置闰,就是要使正月必须有中气。鲁国未在僖公末年的年终置闰,则鲁文公元年之正月无中气,这被认为是非礼的。⑬归邪于终:《左传》作“归余于终”,邪,余古音通假。余:指一节气和一中气比一个朔望月多出的那一两日,积日成月在年终置闰,称“归余于终”。⑭愆:差错。⑮民则不惑:斗建不失次,则寒暑变化形成规律,人民不会糊涂。

其后战国并争,在于强国擒敌,救急解纷而已,岂遑念斯哉!是时独有邹衍,明于五德之传,而散消息之分,以显诸侯。而亦因秦灭六国,兵戎极烦,又升至尊之日浅,未暇遑也。而亦颇推五胜,而自以为获水德之瑞,更名河曰“德水”,而正以十月,色上黑。然历度闰余,未能睹其真也。

【注释】①遑:闲暇。②邹衍:战国时阴阳家,创五德终始学说。③五德之传:即五德终始学说,是一种大一统的历史循环理论。五德即五行之德。五行相生为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五行相克为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五帝三代的更替就是五行相克。黄帝土德,夏木德,商金德,周火德,秦水德。秦始皇就是依据这一学说推行中央集权制的。④散:通宣。分:界限。⑤五胜:即五德相胜(互相生克)。秦以周为火德,故以水德胜之,改黄河为“德水”,色尚黑(水色),岁首建亥(亥属水),数用六。

汉兴,高祖曰“北畤待我而起”,亦自以为获水德之瑞。虽明习历及张苍等,咸以为然。是时天下初定,方纲纪大基,高后女主,皆未遑,故袭秦正朔服色。

【注释】①北畤:祭祀象征水德的黑帝祠庙。畤:祠庙。秦宣公在渭南立密畤祭青帝;灵公在吴阳立上畤祭黄帝,立下畤祭炎帝;献公在栎阳立畦畤祭白帝。秦始皇统一六国后移诸祠于雍共四畤,而缺黑帝祠。汉高祖在雍立北畤祭黑帝,于是五畤齐备。汉高祖立北畤,认为是汉得水德的征兆,所以说“北畤待我而起”。②水德之瑞:秦为水德。汉当以土德胜。汉高祖认为,汉得真正的水德,秦只不过是一个闰统,未得天命,因此汉承秦制,沿用秦历。③张苍:秦时为御史,掌天下图籍,擅长律历。汉朝建立,张苍为计相,掌郡国上计,官至御史大夫、丞相。张苍力主汉承秦制,反对改历。《史记》卷九十六有传。

至孝文时,鲁人公孙臣以终始五德上书,言“汉得土德,宜更元,改正朔,易服色。当有瑞,瑞黄龙现”。事下丞相张苍,张苍亦学律历,以为非是,罢之。其后黄龙现成纪,张苍自黜,所欲论著不成。而新垣平以望气见,颇言正历服色事,贵幸,后作乱,故孝文帝废不复问。

【注释】①公孙臣:方士,汉文帝十二年上书称汉得土德,应改正朔,易服色,色上黄。由于张苍的反对,汉文帝没有采纳。②成纪:汉县名,在今甘肃秦安北。汉文帝十五年黄龙现于成纪。这是方士们制造的“祥瑞”。③张苍自黜:张苍自己罢了自己的官,即主动致仕。黄龙现成纪,文帝起用公孙臣为博士,草拟土德的历法制度,于是张苍称病致仕。事详《张丞相列传》。④新垣平:继公孙臣之后上书汉文帝主张汉应改历的方士。汉文帝十六年,他望见长安东北有神气,呈五彩,上书文帝在渭阳立五帝庙,为封禅改历制造舆论。⑤后作乱:新垣平善望气很得汉文帝赏识,拜为上大夫。“后作乱”就是指他多次弄虚作假的望气术被人识破告发,下狱诛死。从此汉文帝也就把改历封禅之事搁置起来。

至今上即位,招致方士,唐都,分其天部,而巴落下闳运算转历,然后日辰之度与夏正同。乃改元,更官号,封泰山。因诏御史曰:“乃者,有司言星度之未定也,广延宣问,以理星度,未能詹也。盖闻昔者黄帝合而不死,名察度验,定清浊,起五部,建气物分数。然盖尚矣。书缺乐弛,朕甚悯焉。朕唯未能循明也,绩日分,率应水德之胜。今日顺夏至,黄钟为宫,林钟为徵,太蔟为商,南吕为羽,姑洗为角。自是以后,气复正,羽声复清,名复正(变),以至子日当冬至,则阴阳离合之道行焉。十一月甲子朔旦冬至已詹,其更以七年为太初元年。年名‘焉逢摄提格’,月名‘毕聚’,日得甲子,夜半朔旦冬至。”

【注释】①今上:即汉武帝。②唐都:西汉著名的天文学家。③落下闳:著名的历法学家。运算转历:进行天象运转的实验和计算而制定历法。④改元:元封七年(公元前104年),因颁布新历改元太初,新历法就叫太初历。⑤更官号:太初元年汉武帝更改了百官名号和秩禄,表示与改历相应。⑥封泰山:元封元年(公元前110年)汉武帝封禅泰山。⑦詹:通“雠”(chóu),校正、考验。⑧黄帝合而不死:传说黄帝造历合于天象,并以天干(十母)地支(十二子)相配成年、月、日、时之名,即所谓“六十化甲子”,终而复始无止境,故曰“不死”。⑨名察度验:即察名验度,指察寒暑节气之名,与日月星行之度相验正。⑩定清浊:定六律六吕音声之清浊,使之分别代表六阳月,六阴月。⑪起五部:划定五部之音,即下文的宫、徵、商、羽、角五部音(代表五行之音色)。黄钟为宫,林钟为徵,太蔟为商,南吕为羽,姑洗为角。⑫建气物分数:确立二十四节气的分度。⑬循明:《汉书·律历志》作“修明”。⑭绩日分:计算日行分度。(chōu):筹算。⑮率应水德之胜:遵循着克胜水德之德,即汉应为土德。⑯名复正变:变字衍(从王元启说)。名复正:指二十四节复归于正,与实际相副。名:二十四节气名称。⑰阴阳离合之道:太初历元甲子夜半,七曜皆会斗牵牛分度,是谓合;此后七曜按各自的轨道运行有迟有速,各异其行,是谓离。⑱十一月甲子朔旦冬至已詹:十一月甲子朔旦是太初历的岁元起点,正为冬至点,观测校验的结果与推测完全符合。⑲焉逢摄提格:即太初元年(公元前104年)的太岁纪年名,换算为干支纪年就是甲寅年。太岁纪年与干支纪年同为六十个年名相循环。对照如下表:

从表中可直接查出,第一年甲子年即焉逢困敦,第二年乙丑年即端蒙赤奋若,其余类推,六十年周而复始即六十化甲子。《历书》所载《历述甲子篇》是从甲寅年焉逢摄提格开始,第二年为乙卯即端蒙单阏,以下类推。共载了七十六个年名预推历法之闰余。⑳月名毕聚:月亮的位置正在毕与陬訾之间。

历术甲子篇

【注释】①历术甲子篇:历术,历法推步。这里所载非太初新历,而是古四分历的推步。历元所起冬至日为甲子,故命名为“历术甲子篇”,甲子非谓年名。

太初元年,岁名“焉逢摄提格”,月名“毕聚”,日得甲子,夜半朔旦冬至。

【注释】①焉逢摄提格:即甲寅年,为岁阴在寅,而太初元年太岁在星纪,其年为丁丑年。

正北

【注释】①正北:本表载七十六年正是一部历法周期,分四章,每章十九年。每章之首有“正北”“正南”等文,表示冬至点的时辰。因太阳年,一年岁实为365日又1/4日,即365日加3个时辰(一日为12个时辰),因冬至点每年要加3个时辰。本表以寅年冬至起算在卯时,则卯年在午时,辰年在酉时,巳年在子时,依次类推。本表用四方正北、正东、正南、正西之名来代表,是以顺时针排列的十二辰。卯在正北,则午在正东,酉在正南,子在正西。

十二

【注释】①十二:平年十二个月。有闰月则云“十三”。

无大余,无小余

【注释】①大余、小余:大余即奇日,就是不满六十的零日;小余即奇分,就是不满一日之分数。每一年名下列有两行大余、小余,是分别用来推算朔日干支和冬至日干支的。朔日的推算依据月相,月的周长为29日又499/940日,两月合59日又58/940日(奇分满940进为一日),平年12月,为354日又348/940日,干支每60日循环一次,故除以60,则余54又348/940日,称大余54,小余348,日为大余,分为小余。闰年的下一年大余加23日,小余加847分。冬至日的推算依据太阳年,一周天为365又1/4日,除以60,余5又1/4日。一日分为32分,1/4日为8分。故大余5,小余8,小余积满32分进为一日。历元的起点为零,故朔日与冬至日均无大余、小余。

无大余,无小余;

焉逢摄提格 太初元年。

十二

大余五十四,小余三百四十八

【注释】①历元起点的第一年末,以平年计,朔日之干支,大余必为54日,小余必为348分,简称读为五十四日三百四十八分。

大余五,小余八

【注释】①冬至日干支之余,读为五日八分。

端蒙单阏 二年

【注释】①二年:原表只载一部历法七十六年的推步,不载年号,故“太初元年”“二年”等皆为读史者旁记字窜入,一律用五楷字排,表示应删。因此,这些窜入的年号与“历书”真伪毫无关系。

闰十三

大余四十八,小余六百九十六;

大余十,小余十六;

游兆执徐 三年。

十二

大余十二,小余六百三;

大余十五,小余二十四;

强梧大荒落 四年。

十二

大余七,小余十一;

大余二十一,无小余;

徒维敦牂 天汉元年。

闰十三

大余一,小余三百五十九;

大余二十六,小余八;

祝犁协洽 二年。

十二

大余二十五,小余二百六十六;

大余三十一,小余十六;

商横涒滩 三年。

十二

大余十九,小余六百一十四;

大余三十六,小余二十四;

昭阳作鄂 四年。

闰十三

大余十四,小余二十二;

大余四十二,无小余;

横艾淹茂 太始元年。

十二

大余三十七,小余八百六十九;

大余四十七,小余八;

尚章大渊献 二年。

闰十三

大余三十二,小余二百七十七;

大余五十二,小余一十六;

焉逢困敦 三年。

十二

大余五十六,小余一百八十四;

大余五十七,小余二十四;

端蒙赤奋若 四年。

十二

大余五十,小余五百三十二;

大余三,无小余;

游兆摄提格 征和元年。

闰十三

大余四十四,小余八百八十;

大余八,小余八;

强梧单阏 二年。

十二

大余八,小余七百八十七;

大余十三,小余十六;

徒维执徐 三年。

十二

大余三,小余一百九十五;

大余十八,小余二十四;

祝犁大芒落 四年。

闰十三

大余五十七,小余五百四十三;

大余二十四,无小余;

商横敦牂 后元元年。

十二

大余二十一,小余四百五十;

大余二十九,小余八;

昭阳汁洽 二年。

闰十三

大余十五,小余七百九十八;

大余三十四,小余十六;

横艾涒滩 始元元年。

正西

十二

大余三十九,小余七百五;

大余三十九,小余二十四;

尚章作噩 二年。

十二

大余三十四,小余一百一十三;

大余四十五,无小余;

焉逢淹茂 三年。

闰十三

大余二十八,小余四百六十一;

大余五十,小余八;

端蒙大渊献 四年。

十二

大余五十二,小余三百六十八;

大余五十五,小余十六;

游兆困敦 五年。

十二

大余四十六,小余七百一十六;

无大余,小余二十四;

强梧赤奋若 六年。

闺十三

大余四十一,小余一百二十四;

大余六,无小余;

徒维摄提格 元凤元年。

十二

大余五,小余三十一;

大余十一,小余八;

祝犁单阏 二年。

十二

大余五十九,小余三百七十九;

大余十六,小余十六;

商横执徐 三年。

闰十三

大余五十三,小余七百二十七;

大余二十一,小余二十四;

昭阳大荒落 四年。

十二

大余十七,小余六百三十四;

大余二十七,无小余;

横艾敦牂 五年。

闰十三

大余十二,小余四十二;

大余三十二,小余八;

尚章汁洽 六年。

十二

大余三十五,小余八百八十九;

大余三十七,小余十六;

焉逢涒滩 元平元年。

十二

大余三十,小余二百九十七;

大余四十二,小余二十四;

端蒙作噩 本始元年。

闰十三

大余二十四,小余六百四十五;

大余四十八,无小余;

游兆阉茂 二年。

十二

大余四十八,小余五百五十二;

大余五十三,小余八;

强梧大渊献 三年。

十二(www.daowen.com)

大余四十二,小余九百;

大余五十八,小余十六;

徒维困敦 四年。

闰十三

大余三十七,小余三百八;

大余三,小余二十四;

祝犁赤奋若 地节元年。

十二

大余一,小余二百一十五;

大余九,无小余;

商横摄提格 二年。

闰十三

大余五十五,小余五百六十三;

大余十四,小余八;

昭阳单阏 三年。

正南

十二

大余十九,小余四百七十;

大余十九,小余十六;

横艾执徐 四年。

十二

大余十三,小余八百一十八;

大余二十四,小余二十四;

尚章大荒落 元康元年。

闰十三

大余八,小余二百二十六;

大余三十,无小余;

焉逢敦牂 二年。

十二

大余三十二,小余一百三十三;

大余三十五,小余八;

端蒙协洽 三年。

十二

大余二十六,小余四百八十一;

大余四十,小余十六;

游兆涒滩 四年。

闰十三

大余二十,小余八百二十九;

大余四十五,小余二十四;

强梧作噩 神雀元年。

十二

大余四十四,小余七百三十六;

大余五十一,无小余;

徒维淹茂 二年。

十二

大余三十九,小余一百四十四;

大余五十六,小余八;

祝犁大渊献 三年。

闰十三

大余三十三,小余四百九十二;

大余一,小余十六;

商横困敦 四年。

十二

大余五十七,小余三百九十九;

大余六,小余二十四;

昭阳赤奋若 五凤元年。

闰十三

大余五十一,小余七百四十七;

大余十二,无小余;

横艾摄提格 二年。

十二

大余十五,小余六百五十四;

大余十七,小余八;

尚章单阏 三年。

十二

大余十,小余六十二;

大余二十二,小余十六;

焉逢执徐 四年。

闰十三

大余四,小余四百一十;

大余二十七,小余二十四;

端蒙大荒落 甘露元年。

十二

大余二十八,小余三百一十七;

大余三十三,无小余;

游兆敦牂 二年。

十二

大余二十二,小余六百六十五;

大余三十八,小余八;

强梧协洽 三年。

闰十三

大余十七,小余七十三;

大余四十三,小余十六;

徒维涒滩 四年。

十二

大余四十,小余九百二十;

大余四十八,小余二十四;

祝犁作噩 黄龙元年。

闰十三

大余三十五,小余三百二十八;

大余五十四,无小余;

商横淹茂 初元元年。

正东

十二

大余五十九,小余二百三十五;

大余五十九,小余八;

昭阳大渊献 二年。

十二

大余五十三,小余五百八十三;

大余四,小余十六;

横艾困敦 三年。

闰十三

大余四十七,小余九百三十一;

大余九,小余二十四;

尚章赤奋若 四年。

十二

大余十一,小余八百三十八;

大余十五,无小余;

焉逢摄提格 五年。

十二

大余六,小余二百四十六;

大余二十,小余八;

端蒙单阏 永光元年。

闰十三

无大余,小余五百九十四;

大余二十五,小余十六;

游兆执徐 二年。

十二

大余二十四,小余五百一;

大余三十,小余二十四;

强梧大荒落 三年。

十二

大余十八,小余八百四十九;

大余三十六,无小余;

徒维敦牂 四年。

闰十三

大余十三,小余二百五十七;

大余四十一,小余八;

祝犁协洽 五年。

十二

大余三十七,小余一百六十四;

大余四十六,小余十六;

商横涒滩 建昭元年。

闰十三

大余三十一,小余五百一十二;

大余五十一,小余二十四;

昭阳作噩 二年。

十二

大余五十五,小余四百一十九;

大余五十七,无小余;

横艾阉茂 三年。

十二

大余四十九,小余七百六十七;

大余二,小余八;

尚章大渊献 四年。

闰十三

大余四十四,小余一百七十五;

大余七,小余十六;

焉逢困敦 五年。

十二

大余八,小余八十二;

大余十二,小余二十四;

端蒙赤奋若 竟宁元年。

十二

大余二,小余四百三十;

大余十八,无小余;

游兆摄提格 建始元年。

闰十三

大余五十六,小余七百七十八;

大余二十三,小余八;

强梧单阏 二年。

十二

大余二十,小余六百八十五;

大余二十八,小余十六;

徒维执徐 三年。

闰十三

大余十五,小余九十三;

大余三十三,小余二十四;

祝犁大荒落 四年。

右《历书》:大余者,日也。小余者,月也。端蒙者,年名也。支:丑名赤奋若,寅名摄提格。干:丙名游兆。正北,冬至加子时;正西,加酉时;正南,加午时;正东,加卯时。

【注释】①月:分字之误,小余为日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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