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孝哀皇帝①,元帝庶孙,定陶恭王子也。母曰丁姬。年三岁嗣立为王,长好文辞法津。元延四年入朝,尽从傅、相、中尉②。时成帝少弟中山孝王亦来朝,独从傅,上怪之,以问定陶王,对曰:“令③,诸侯王朝,得从其国二千石。傅、相、中尉皆国二千石,故尽从之。”上令诵《诗》,通习,能说④。他日问中山王:“独从傅在何法令?”不能对。令诵《尚书》,又废⑤。及赐食于前,后饱;起下,袜系解⑥。成帝由此以为不能,而贤定陶王,数称其材。时王祖母傅太后随王来朝,私赂遗上所幸赵昭仪及帝舅票骑将军曲阳侯王根。昭仪及根见上亡子,亦欲豫自结为长久计,皆更称⑦定陶王,劝帝以为嗣。成帝亦自美其材,为加元服⑧而遣之,时年十七矣。明年,使执金吾任宏守大鸿胪,持节征定陶王,立为皇太子。谢曰:“臣幸得继父守藩为诸侯王,材质不足以假充太子之宫。陛下圣德宽仁,敬承祖宗,奉顺神祗,宜蒙福祐子孙千亿之报。臣愿且得留国邸⑨,旦夕奉问起居,俟有圣嗣,归国守藩。”书奏,天子报闻。后月余,立楚孝王孙景为定陶王,奉恭王祀,所以奖厉太子专为后之谊⑩。
【注释】
①孝哀皇帝:汉哀帝刘欣,公元前7年至公元前1年在位。②尽从:都随从入朝。傅、相、中尉:皆官名,这里指定陶国的三位官员。③令:汉律令。④能说:能解说其义。⑤废:忘记。⑥袜系解:袜带松开。⑦更称:相继称扬。⑧加元服:加冠。⑨国邸:定陶王在京师的府邸。⑩厉:通“励”。谊:通“义”。
【译文】
孝哀皇帝,是汉元帝的庶孙,定陶恭王的儿子。母亲是丁姬。三岁时嗣立为王,成人后爱好文辞法律。元延四年(公元前9年)入都朝见成帝,他的傅、相、中尉都一同前来。此时成帝的少弟中山孝王也来朝见,却只有傅同来。上甚不解,就问定陶王,定陶王答道:“朝廷有令,各侯王来朝,其封国爵在二千石的官吏应一同前来。傅、相、中尉都是二千石,所以都应同来。”皇上叫他背诵《诗经》,都很熟悉,且能解说其义。又一日,成帝问中山王:“只要傅同来是根据哪条法令?”中山王无言以对。叫他背诵《尚书》,中间又遗忘了。成帝请他吃饭,别人吃完了他还在吃,离席时,连袜带都掉下来了。成帝看到这些就认为中山王是个无能的人,从而对定陶王十分喜欢,经常夸他的才能。此时定陶王的祖母傅太后陪同来朝,私下馈赠礼物给成帝所宠爱的赵昭仪及帝舅骠骑将军、曲阳侯王根。赵昭仪及王根见皇上无子,也想早日与一位合适的王子建立关系作长远打算,就都极力夸奖定陶王,劝成帝立他为太子。成帝也很欣赏定陶王的才能,就在朝中为他举行成人加冠礼后遣他回封地定陶,此时定陶王已十七岁了。第二年,皇上派执金吾任宏代理大鸿胪,持御诏召定陶王,立为皇太子。定陶王上书谢诏说:“小臣有幸得继承先父守藩为诸侯王,才能德行都不足以进入太子之宫。陛下圣德宽仁,敬承祖宗,奉顺神祗,理应受天之福多子多孙。臣愿暂居京都馆舍,晨昏奉问皇上起居,待皇上有圣嗣之后,就归封国守藩。”书上奏后,天子说知道了。一个多月后,下诏立楚孝王孙刘景为定陶王,奉定陶恭王祭祀,这是为了奖励太子重视宗嗣的品行。
【原文】
绥和二年三月,成帝崩。四月丙午,太子即皇帝位,谒高庙。尊皇太后曰太皇太后,皇后曰皇太后。大赦天下。赐宗室王子有属①者马各一驷,吏民爵,百户牛酒,三老、孝弟力田、鳏寡孤独帛。太皇太后诏尊定陶恭王为恭皇。
五月丙戌,立皇后傅氏。诏曰:“《春秋》‘母以子贵’,尊定陶太后曰恭皇太后,丁姬曰恭皇后,各置左右詹事②,食邑如长信宫、中宫③。”追尊傅父为崇祖侯、丁父为褒德侯④。封舅丁明为阳安侯,舅子满为平周侯。追谥满父忠为平周怀侯,皇后父晏为孔乡侯,皇太后弟侍中光禄大夫赵钦为新成侯。
【注释】
①属:亲属。②詹事:官名。秦汉置詹事,秩二千石,掌皇后、太子家事。③长信宫:成帝之母王太后居于此宫。中宫:皇后之宫。④傅父:傅太后之父。丁父:丁太后之父。
【译文】
绥和二年(公元前7年)三月,成帝驾崩。四月初四日,太子继承帝位,拜谒高祖庙。尊皇太后为太皇太后,皇后为皇太后。大赦天下。赏赐宗室王子尚在五服之内的驷马,吏民加爵,每百户牛酒若干,三老、孝悌力田、鳏寡孤独各赐布帛。太皇太后下诏尊定陶恭王为恭皇。
五月十九日,立傅氏为皇后。下诏说:“《春秋》有言‘母以子贵’,现尊定陶太后为恭皇太后,丁姬为恭皇后,各设左右省视官员,食邑与太皇太后、皇后相同。”追赠傅太后之父为崇祖侯,恭皇后丁姬之父为褒德侯。封舅父丁明为阳安侯,舅父子丁满为平周侯。追谥丁满之父丁忠为平周怀侯,皇后父傅晏为孔乡侯,皇太后之弟侍中光禄大夫赵钦为新成侯。
【原文】
六月,诏曰:“郑声①淫而乱乐,圣王所放②,其罢乐府。”
又曰:“制节谨度以防奢淫,为政所先,百王不易之道也。诸侯王、列侯、公主、吏二千石及豪富民多畜奴婢,田宅亡限,与民争利,百姓失职,重困不足。其议限列③。”有司条奏:“诸王、列侯得名田④国中,列侯在长安及公主名田县道,关内侯、吏民名田,皆无得过三十顷。诸侯王奴婢二百人,列侯、公主百人,关内侯、吏民三十人。年六十以上,十岁以下,不在数中⑤。贾人皆不得名田、为吏,犯者以律论。诸名田畜奴婢过品⑥,皆没入县官。齐三服官⑦、诸官织绮绣,难成,害女红之物,皆止,无作输。除任子令⑧及诽谤诋欺法。掖庭宫人年三十以下,出嫁之。官奴婢五十以上,免为庶人。禁郡国无得献名兽。益吏三百石以下奉⑨。察吏残贼酷虐者,以时退。有司无得举赦前往事。博士弟子父母死,予宁⑩三年。”
【注释】
①郑声:郑卫之音,春秋战国时期郑、卫地区的汉族民间音乐。②放:弃。③议限列:令条列而为限禁。④名田:即以名占田,百姓向国家登记户口并呈报所占田亩数。⑤不在数中:不在限数内。⑥过品:超过等级限额。⑦齐三服官:官署名。泛指主制御服官员。⑧任子令:凡是二千石以上做官满三年,就可以保举儿子或兄弟一人做“郎”。任:保。⑨奉:通“俸”。⑩予宁:予告归。
【译文】
六月,下诏说:“郑卫之音淫而乱乐,圣人所弃,现在罢免乐府。”
诏文又说:“制节谨慎适度以防止奢淫,是为政的首要任务,是历代不可改易的常法。各侯王、列侯、公主、吏二千石及豪富之民奴婢众多,田宅无限,与民争利,使百姓失其常业,处于严重困境。应制定限禁的条例。”有关官员条呈上奏:“各王、列侯在其封国占有的田地,未就封地留在长安的列侯及公主在各县道占有的田地,关内侯、吏民占有的田地,都不得超过三十顷。各侯王拥有奴婢不得超过二百人,列侯、公主不得超过百人,关内侯、吏民不得超过三十人。年六十以上、十岁以下的奴婢,不在此限额之中。商人都不允许占田、为吏,犯者按法论处。凡是占田与畜奴婢超过限额的,都没收入官府。齐三服官、诸官所织的绮绣,技术复杂难成的损害女红之物,都停止制作,以后也不用献纳。撤销任二千石职达三年可以保举一子为郎以及诽谤欺诬论罪之法。内宫宫人在三十岁以下的,可以出而嫁之。官家奴婢五十岁以上的,免去奴婢籍而为平民。郡国不许献珍禽异兽。增加吏禄在三百石以下的俸禄。主持考察的官吏残暴酷虐的,发现后即时免职。有关官员不得加重或赦免以前已作处置的旧案。博士弟子父母死,赐与归家三年的服丧期。”
【原文】
建平元年春正月,赦天下。侍中骑都尉新成侯赵钦、成阳侯赵皆有罪,免为庶人,徙辽西①。
太皇太后诏外家王氏田非冢茔,皆以赋②贫民。
二月,诏曰:“盖闻圣王之治,以得贤为首。其与大司马、列侯、将军、中二千石、州牧、守、相举孝弟惇厚能直言通政事,延于侧陋③可亲民者,各一人。
三月,赐诸侯王、公主、列侯、丞相、将军、中二千石、中都官郎吏金钱帛,各有差。
冬,中山孝王太后媛、弟宜乡侯冯参有罪,皆自杀。
【注释】
①辽西:郡名。治阳乐(今辽宁义县西)。②赋:给与。③侧陋:形容地位微贱。
【译文】
建平元年(公元前6年)春正月,大赦天下。侍中骑都尉新成侯赵钦、成阳侯赵皆有罪,贬为平民,流放到辽西。太皇太后下诏说:“外戚王氏家田地不是坟墓的,都交给贫民耕种。”
二月,皇上下诏说:“曾闻圣王得以国泰民安,实以能启用贤才为要。现诏付大司马、列侯、将军、中二千石、州牧、守、相等举荐孝悌淳直能直言通晓政事的,虽地位低微但能亲近百姓的,可各荐一人。”
三月,赐各侯王、公主、列侯、相、丞相、将军、中二千石、中都官郎吏金钱布帛,各有不等。
冬,中山孝王太后冯媛、太后弟宜乡侯冯参有罪,均自杀。
【原文】
四年春,大旱。关东民传行西王母筹①,经历郡国,西入关至京师。民又会聚祠西王母,或夜持火上屋,击鼓号呼相惊恐。
二月,封帝太太后②从弟侍中傅商为汝昌侯,太后同母弟子侍中郑业为阳信侯。
三月,侍中附马都尉董贤、光禄大夫息夫躬、南阳太守孙宠皆以告东平王封列侯。
六月,尊帝太太后为皇太太后。
秋八月,恭皇园北门灾。(www.daowen.com)
冬,诏将军、中二千石举明兵法有大虑③者。
【注释】
①行筹:以筹码计数。此处指行筹占卜。②帝太太后:定陶傅太后。这是仅见于中国古代的太后位号,为等同于皇太后的变体位号。 ③大虑:深谋远虑。
【译文】
建平四年(公元前3年)春,大旱。关东民间流行行西王母筹占卜吉凶,经历郡国,向西入关流传到长安。群众又聚集祭祀西王母,有的夜间持火上屋,击鼓号呼,令人惊恐。
二月,封帝太太后从弟侍中傅商为汝昌侯,太后同母弟之子侍中郑业为阳信侯。
三月,侍中驸马都尉董贤、光禄大夫息夫躬、南阳太守孙宠都因告发东平王有功而封为列侯。
六月,尊帝太太后为皇太太后。
秋八月,恭皇园北门发生火灾。
冬,诏令将军、中二千石举荐熟谙兵法、能深谋远虑之人。
【原文】
元寿元年春正月辛丑朔,日有蚀之。诏曰:“朕获保宗庙,不明不敏,宿夜忧劳,未皇①宁息。惟阴阳不调,元元不赡②,未睹厥咎。娄③敕公卿,庶几有望④。至今有司执法,未得其中,或上暴虐,假势获名,温良宽柔,陷于亡灭。是故残贼弥长,和睦日衰,百姓愁怨,靡所错躬⑤。乃正月朔,日有蚀之,厥咎不远,在余一人。公卿大夫其各悉心勉帅百寮,敦任仁人,黜远残贼,期于安民。陈朕之过失,无有所讳。其与将军、列侯、中二千石举贤良方正能直言者各一人。大赦天下。”
【注释】
①皇:通“遑”,闲暇。②元元:平民,老百姓。瞻:足。③娄: 通“屡”。④有望:望其励精为治。⑤靡所错躬:无所置身。错:通“措”。
【译文】
元寿元年(公元前2年)春正月初一,出现日偏食。皇上下诏说:“朕继承大统,不明不敏,深夜忧劳,顾不得休息。可仍是阳阴不调,百姓不足,不知过错在何处。屡令公卿,望其励精图治,至今有关官员执法,没有正确执行,有的残暴凶虐,借势获名,而温良宽柔的人,却受到摧残而亡灭。所以残害之风日烈,和睦之气日衰,百姓愁苦怨恨,不知如何立身。于是正月初一,发生了日食,其过不远,责任都由朕承担。公卿大夫都要尽心尽力为百僚表率,重用仁人,贬黜残暴小人,以期安定百姓。列举朕的过失,要做到知无不言。可与将军、列侯、中二千石举荐贤良方正能直言之士,各举一人。大赦天下。”
【原文】
丁巳,皇太太后傅氏崩。
三月,丞相嘉有罪,下狱死。
二年春正月,匈奴单于、乌孙大昆弥①来朝。二月,归国,单于不说。
夏四月壬辰晦,日有蚀之。
五月,正三公官分职②。大司马卫将军董贤为大司马,丞相孔光为大司徒,御史大夫彭宣为大司空,封长平侯。正司直、司隶,造③司寇职,事未定。
六月戊午,帝崩于未央宫。秋九月壬寅,葬义陵④。
【注释】
①大昆弥:乌孙君主之号。②正:修改。分职:分掌各自的职务。③造:创设。④义陵:汉哀帝陵名。在咸阳北。
【译文】
正月十七日,皇太太后傅氏驾崩。
三月,丞相王嘉有罪,下狱而死。
元寿二年(公元前1年)春正月,匈奴王单于、乌孙大昆弥来朝。二月,回国,单于很不高兴。
夏四月三十日,出现日偏食。
五月,修改三公分管职权。大司马卫将军董贤为大司马,丞相孔光为大司徒,御史大夫彭宣为大司空,封长平侯。修改司直、司隶职事,创设司寇职,未作最后确定。
六月初三日,哀帝驾崩于未央宫。秋九月十八日,葬于义陵。
【原文】
赞曰:孝哀自为藩王及充太子之宫,文辞博敏,幼有令闻①。睹孝成世禄去王室②,权柄外移,是故临朝娄诛大臣,欲强主威③,以则武、宣④。雅性不好声色,时览卞躬武戏⑤。即位痿痹⑥,末年浸剧⑦,飨国不永,哀哉!
【注释】
①令闻:好名声。②王室:指王太后一家。③欲强主威:想要加强君主的威严。④则:法,效法。武、宣:武帝、宣帝。⑤卞:徒手博斗。武戏:角力。⑥痿痹(wěi bì):病名。肢体不能动作或丧失感觉。⑦浸剧:逐渐加剧。
【译文】
班固评论道:汉哀帝从为藩王到被立为太子,文辞博敏,从小名声很好。目睹汉成帝时爵禄尽入王家,权柄转入外戚之手,所以哀帝执政时屡诛大臣,意图加强君主的威严,效法武帝、宣帝。哀帝生性不爱声色,有时看看搏斗角力之戏。即位时身患瘘痹之疾,以后逐渐加重,以致在位时间不长就驾崩了,可惜啊!
【简析】
本篇叙述汉哀帝刘欣在位六年间的史事。汉哀帝博学敏捷,少有才名。二十岁即位,年轻志大,不好声色。鉴于皇权削弱的现状,故临朝屡诛大臣,以抑制外戚王氏。能够采用贤才,极力革除弊端,更大胆采取限制自诸侯王下至吏民名田及奴婢数量的措施,但因遭贵戚权臣的抵制,效果不大,外戚仍然势盛。哀帝由于身患瘘痹之疾早丧,未能从容施展抱负,西汉王朝的命运每况愈下,令人扼腕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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