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高职学校管理-高等职业教育学校管理

高职学校管理-高等职业教育学校管理

时间:2023-09-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实行弹性学制的高等职业教育学校,应允许学生在校5学年内修够总学分。学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学校,学生不同学期累计不及格课程4门以上者,予以退学处理。高等职业教育学校学生复学按下列规定办理:因病休学的学生,申请复学时必须有县以上医院证明恢复健康,并经院卫生所复查合格方可复学。高等职业教育学校学籍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应在教务处,并且新制订的学籍管理办法应标明具体的执行时间。

高职学校管理-高等职业教育学校管理

常规指经常性的规章制度,它们是保证学校各项工作正常运转的规矩。对学生加强常规管理的目的在于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贯彻常规是教育学生的有力手段。

一、学生学籍管理

学籍管理是高等职业教育学校教学运行管理的主要内容之一,也是高等职业教育学校一项政策性、原则性较强的工作,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学校、高等专科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教学管理要点》第二十四条“学籍管理”中指出,“学籍管理的基本内容包括对学生的入学资格、在校学习情况及学籍变动、毕业资格的审查、考核与管理。学校应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制订本校的学籍管理办法,并建立学籍档案”。

近年来,随着高等职业教育学校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高等职业教育学校教学管理现代化程度不断提高,高等职业教育学校出现了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高等职业教育学校在制订本校学籍管理办法中要注意以下问题:

(一)学生注册制度的改革与管理

学生注册是高等职业教育学校学籍管理最基本的手段之一,要维护注册制度的严肃性,建立严格的学期注册制度。在注册制度的基础上,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建立具有高等职业教育特色、适合行业岗位特点要求的以弹性制(包括学分制、选课制、导师制、辅修制、弹性学期制、弹性学制)为基础的教学管理新制度和教学运行新机制,更好地适应学生与社会对教育教学的多样化需求,不断提高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

(二)课程的必修与选修管理

高等职业教育学校各专业教学计划所设置的课程一般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大类。必修课一般包括公共类必修课、专业类必修课和实践课,必修课缺修任何一门课程或成绩不及格,都不能毕业;选修课一般包括专业类选修课和公共类选修课,对这两类选修课,高等职业教育学校也要有课程门数限制或学分限制。同时应规定,公共类选修课不能代替专业类选修课学分,但多选本专业的专业类选修课或外专业课程的学分,可抵冲公共类选修课的学分。在此情况下,公共类选修课课程门数或学分应设有最低保证限度。

(三)升学、降级、休学、停学、退学与复学管理

学生学完本学年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或学分,经考核成绩合格,准予升级;学生在一学期中,必修课和专业大类选修课不及格学分数达到该学期所修课程总学分的1/3及以上,不足1/2,或累计不同学期不及格课程门数3门,编入下一年学习(已取得的学分仍然有效)或跟班试读;必修课和专业大类选修课不及格学分数达到该学期所修课程总学分的1/2及以上,降级付费重读(已取得的学分仍然有效)。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休学:

(1)因病经院卫生所诊断,须停课治疗、休养的时间占一学期总时数1/3者。

(2)在一学期请假、缺课超过上课时间的1/3者。

(3)因某种原因,本人申请或学院认为必须休学者。

学生休学一般以一年为期。

实行弹性学制的高等职业教育学校,应允许学生在校5学年内修够总学分。5学年内如出现特殊情况,需申请停学,并延期毕业。学生因特殊困难等原因须中途停学,但又不符合休学条件的,经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可保留学籍一年。保留学籍的学生不享受在校生和休学学生待遇。保留学籍期满,不办理复学手续者,取消学籍。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应予退学:

(1)无论何原因,在院学习时间超过其学制两年者。

(2)休学期满不办理复学手续者。

(3)复学时经查不合格不准复学者。

(4)经学院动员,因病应休学而不休学,且在一年内缺课超过该学年总学时1/3者。

(5)经指定医院就诊,患有精神病、癫痫病等疾病者。

(6)意外伤残不能再坚持学习者。

学生因学业成绩不及格或因病、因事退学(包括自愿退学),不是一种处分,在办理退学手续时,学校发给退学证明,其中在校学习满一年以上并取得成绩者,发给学历证明。

申请延期毕业的学生须填写延期毕业申请表,经教务处严格批准后方可执行。若在批准的延期结束后,考核成绩仍未达到毕业总学分,则予以退学处理。

学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学校,学生不同学期累计不及格课程4门以上者,予以退学处理。

高等职业教育学校学生复学按下列规定办理:

(1)因病休学的学生,申请复学时必须有县以上医院证明恢复健康,并经院卫生所复查合格方可复学。

(2)学生休学期满,应予学期开学前持原休学证书,向教务处申请复学。

(3)休学期间,如有严重违法乱纪行为者,取消复学资格。

学生在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休学期间,不得报考其他学校。

(四)毕业管理

学生毕业时,要做全面鉴定,其内容包括德、智、体三方面,涵盖政治态度、思想意识、道德品质及学习、劳动和健康状况等方面。

学生修满毕业总学分,并且必修课、专业类选修课、公共类选修课、实践教学技能项目和素质教育项目达到规定的各类学分,且取得相应的某一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准予毕业,或提前毕业。

毕业论文毕业设计)不及格者,按结业处理。一年后补做合格,准予毕业,换发毕业证书;按“双证制”要求,如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不能按期毕业。待取得相应某一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准予颁发毕业证书。

结业生要按学院规定的补考时间来校补考(补考时间为毕业一年后),补考及格者换发毕业证书。

(五)电子注册

2000年以来,为适应高等学校教育改革的需要,维护学历制度和学历证书的严肃性,维护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合法权益,全国高校实施统一的学生照片信息采集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工作。

高等职业教育学校学籍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应在教务处,并且新制订的学籍管理办法应标明具体的执行时间。

二、学生考试考核管理

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学校、高等专科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教学管理要点》第二十一条规定,“凡教学计划规定开设的课程都要对学生进行考核。积极改革考核的内容和方法,着重检查学生掌握所学课程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情况和实际应用能力。鼓励采用试题库或试卷库命题,实行教、考分离。要制订严格的考试制度,严肃考试纪律,精心安排考务工作。对考试作弊者,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试卷评阅要认真、公正、客观。教务处要组织对试卷的复核及抽检工作。”

高等职业教育学校要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加强对学生考试考核的管理:

1.积极鼓励教师改革考试考核内容和方法,逐步建立符合高等职业教育发展需要的以能力考核为主、常规考试与技能测试相结合的考试考核内容和方法体系。

2.教学计划中规定开设的课程(包括实践教学项目)都要对学生的学业成绩进行考核,着重检查学生掌握所学课程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情况和实际应用能力。(www.daowen.com)

3.若理论考试采取笔试形式,须实行考、教分离。考、教分离分为校系两个级别,教务处负责组织实施校级考、教分离,系负责组织系级考、教分离,校系考、教分离课程目录由教务处、系于每学期初公布;要加强对实践教学的考核管理,不论实践教学环节长短,均应安排专门的考核时间,采用笔试、动手操作和答辩等形式,依据《实践教学项目考核标准》,对每一个学生进行考核,并结合平时表现综合评定成绩。

4.校、系均应建立相应的试题库或试卷库,分别聘请校内外专家命题。命题应遵循教学大纲,要有足够的覆盖面,基本要求的题目约占70%,综合性题目约占20%,较难的题目不超过10%。试题应有相应的审批手续,考试评卷后应有试卷分析。

5.制订详细、周密的考务安排细则。教务处组建考试中心,全面负责考试的统一管理、试卷印刷、试卷归档等各项考务工作。学校聘请教学工作态度认真、作风严谨、有实际工作经验的教学管理干部深入考场担任巡视工作。

6.凡考试违纪者,本次考试成绩以零分记载,计入留降级门数或学分,并视情节轻重,予以记过、留校察看甚至开除学籍处理。

7.学生因事、因病缺课,累计超过本学期该门课程教学时数的1/3者,不准参加该门课程的期末考试,成绩以不及格处理。学生旷课视情节应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旷课累计超过某门课学时数的1/3,则该门课的成绩以不及格处理,计入留降级门数,不予正常补考。

8.在考试考核期间一般不准请事假,有病应事先持校卫生所诊断证明请假,经教务处批准方可缓考。因事、因病缓考,成绩不及格不予补考,计入留降级门数。

9.教务处组织教师实行封闭式流水判卷,要求教师评卷认真、公正、客观;督导室对试卷进行复核、抽检。

10.学校应加强学生的基本技能和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的培训工作。各校要根据本校实际情况,明确规定本校学生毕业时必须具有的职业资格证书种类,实行真正意义上的“双证制”,逐步实现与人才市场就业准入制度的顺利接轨。

11.学业成绩按学期记载。理论课考试采用百分制,实践教学考核采用五级分制(优、良、中、及格、不及格)。应允许学生取得相应的社会考试成绩或证书取代相应课程的成绩,具体方法可由各校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12.学生的成绩均记入成绩单,一式两份,一份存入学生本人档案,一份交由学校档案室保存。

三、学生行为规范管理

学生工作是高等教育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人才培养上发挥着重要作用。对于高等职业教育学校来说,学生工作更是人才培养环节中的重要一环。

近年来,随高校扩招,高等职业教育学校的生源基本素质状况发生了很大变化,生源素质参差不齐与社会需求标准越来越高的矛盾更加突出,在现实条件下,这对矛盾只能通过加强“招生—培养—就业”学校工作链条中的“培养”环节来解决。在这一环节中,教学工作和学生工作是同等重要、相辅相成的两方面。高等职业教育学校在进行改革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学生岗位技术应用能力培养的同时,必须高度重视学生工作,加强学生行为规范管理,从养成教育入手,让学生先学会做人,再学会学习,学会生存。

(一)高等职业教育学校学生的特点

高等职业教育学校的招生形式是多样的,既从普通高中招生,又从职业高中招生,还从技工学校招生,有的还招收部分有实践经验的社会青年。由于生源多样性,就带来了学生素质的参差不齐。

总的来说,高等职业教育学校学生的优点是:思想活跃,学生参加各项活动的积极性高;大部分学生已掌握了一定的专业技能,实践动手能力强;多数学生来自普通工人和普通农民家庭,对吃苦有一定的思想准备。

但不可否认,随着高校扩招和社会的发展,与社会出口要求太高相比,高等职业教育学校的学生入口低,差距大。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1.在品德修养上,由于学生中独生子女增多、家庭溺爱等不良现象存在,多数学生表现出自私的一面。他们个性强,以自我为中心,无论做什么事情总是先考虑个人的得失,很难与他人共处,缺乏团队精神,表现为与同班同学关系紧张,与同寝室同学相处也出现矛盾,互不相容。更多的学生还处在家庭溺爱之中,不能吃苦,不珍惜父母的劳动。他们花钱不在乎,同学之间比吃、比穿,讲排场,有的甚至借钱也去吃喝玩。还有的学生不讲诚信,不履行交纳学费的承诺,不遵守法规法纪,表现为实习或上班后泄露公司的秘密,做些公司不允许干的事情,给个人、给母校都带来不良影响。

2.在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上,由于自控能力差,学生表现出有努力学习的愿望,但却没有努力学习的毅力,对专业知识浅尝辄止,对人文科学更是不爱涉猎。因此,有些学生三年以后,不但技术不过硬,而且知识面窄,就业能力和岗位适应能力都不足。

3.在身体素质上,上大学以后有充足的时间供学生进行体育锻炼了,但学生却认为身体锻炼无所谓,不重视体质健康问题,出现了晚上不爱睡、早晨不爱起的现象,早餐对他们来说更是可有可无,周六、周日白天睡大觉。不良生活习惯导致学生身体素质下降,工作后不能适应公司高强度的工作。

4.在心理素质上,由于学生从小都是在顺境中长大,因此,吃不了苦,不能经受一点儿打击,抗挫折能力差,表现为因学生干部竞选失败就自暴自弃,学习成绩下滑,平时则常拖后腿;还有学生因失恋而割腕自杀。这样的心理素质不能适应竞争激烈的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二)高等职业教育学校学生行为规范管理的基本原则

学生是高等职业教育学校的主体,在对他们进行行为规范管理的过程中,要针对高等职业教育学校学生的特点,采取适当的方法,才能收到预期的效果。总的来讲,应遵循以下原则:

1.学生工作为先的原则。江泽民同志提出以德治国,以德治国的前提是有德才兼备的人才。学生工作的第一要务就是让学生成才先成人,解决学生的品德问题。高等职业教育学校在学生培养环节上,必须把学生工作放在第一位考虑,通过加强学生的行为规范管理,让学生在做人上有所感悟,先学会做人,然后在不断提高自身修养的基础上钻研专业技能,成长为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

2.宽严结合的原则。严格管理是高等职业教育学校对学生进行养成教育的一条基本原则。高等职业教育学校学生的最大弱点是自控力差,只有从严治校,严格管理,才能培养出高质量的人才。严要严得合理,严得科学,严在当严处,爱在细微中。高等职业教育学校的学生工作者必须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明辨是非,赏罚分明,让学生在严格制度约束下不断提高自身修养。同时,还要注重研究学生的思想动态,耐心地说服教育,用爱心去引导学生,做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导之以行,治标更要治本。

3.持之以恒的原则。学生的行为规范管理实质上就是养成教育。一个人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靠一朝一夕是很难奏效的,必须打持久战。由于高等职业教育学校学生从小学到高中都对自己比较放纵,因此,他们把一些不良的生活、行为习惯都带到了大学校园。要想让他们改掉坏习惯,养成好习惯,高等职业教育学校的学生工作者必须坚持以“勤”育人,时时对学生的行为规范进行指导,不走过场,不做“夹生饭”,更不能紧一阵松一阵。只有这样,学生的整体良好行为习惯才能养成。

4.齐抓共管的原则。大学校园为学生提供了一个广阔的舞台,课堂、宿舍、图书馆、食堂、体育馆等都是学生学习和生活的地方,广阔的空间单靠几个人是不能完成育人工作的,需要学校的各个部门、每一名教职员工都要形成共识,看到学生不良的行为习惯都能及时予以纠正,做到齐抓共管,处处有人育人,让学生在这个大育人氛围中逐渐养成良好的行为规范。

(三)高等职业教育学校学生行为规范管理的有效途径

高等职业教育学校的学生行为规范管理主要靠学生工作来完成,学生工作已成为高等职业教育学校人才培养模式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要求学生工作者必须树立全新的育人理念,不断探索学生工作的新机制、新制度,增强学生工作的针对性和时代性。

1.创新学生工作理念。学生工作理念是指人们对学生工作的理性认识、理想追求及所持的思想观念和哲学观点,是具有相对稳定性和延续性的学生工作认识、理想和观念体系,其核心就是如何看待学生、看待学生工作者、看待学生工作,怎样才能有的放矢地做好学生工作。

高等职业教育学校做好学生工作的前提是全体学生工作者有一个正确的工作理念,在思想上正确认识学生,认识学生工作,从而重视学生工作,做好学生工作。

(1)学生工作任务艰巨。高等职业教育学校的学生工作面临着许多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高等教育发生了深刻变革,招生人数不断扩大,毕业生分配走向市场,社会上人才竞争越来越激烈;全球经济一体化,促使我国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岗位需求情况不断变化且标准越来越高;高等职业教育学校招收的学生大都是高等教育中水平较低的部分,生源素质参差不齐,且多数学生不能认识到自身素质与社会需求的差距。要解决这一供需矛盾,学生工作者承担着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他们必须清醒认识到自己肩负的责任和使命。

(2)学生是学校的主体。所有学生工作者必须牢固树立学生主体地位思想,学校要以关心人、塑造人、发展人为宗旨,转换学校、教育者、受教育者的角色,根据市场需求,根据学生特点,对各自角色重新定位。“学校不再仅仅是传统教书的地方,学校在培养人才中的角色好像一个训练场和商场,提供给教师、学生两个条件:一是提供一个心理训练场;二是提供各种学习训练的商品、各种资源,供学生选择使用。”教师不再是简单地传授知识,而是全方位地指导学生学会学习、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生存;学生要变过去的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积极参与到学校教育教学的全过程中,锻炼自己,提高自己。

(3)勤于育人,用心育人。所有学生工作者必须牢固树立“三为”、“三全”的育人思想。“三为”即“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学生,为了学生一切”。这一思想的根本就是号召广大教职员工牢固树立学生主体地位的思想,围绕全校每一名学生的需求做工作,为学生健康成才服务。“三全”即全面育人(育全院学生中的每一个人,育每一名学生的德、智、体、美全方面)、全源育人(全院教职员工都要育人,全院的有形资源、无形资源都用于育人)、全程育人(育三年,乃至学生终身)。

“三为”、“三全”育人思想的树立,是学校、老师全面转变教育观念、适应知识经济时代发展、培养适销对路的合格人才的需要,是牢固树立学生主体地位的升华,尤其对于高等职业教育学校,培养学生成人是第一位的,在成人基础上才能培养学生成才。全体教职员工必须在思想上重视学生工作,树立新时期全新的育人理念,做到全时空、全方位、全身心育人,达到培养目的,完成培养目标。

2.创新学生工作机制。学生工作机制就是在学生工作理念的指导下,采取各种积极措施,多渠道、多方式把学生工作目标变为现实。

学生工作有了新的理念,还需要新的机制来落实。为保证学生工作的落实,必须建立新型的学生工作机制,这也是做好新时期高等职业教育学校学生工作的基础。

(1)建立“三全”育人机制。一要营造人人育人的育人氛围,即在学生工作上建立起责任制、督察制。从学生早操、就餐、晚自习、就寝到学生课余活动,学生工作者要分工负责,实行责任制,实施阵地化育人。学生的每一处活动场所都有人去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每一名学生的一言一行都有人去引导、去规范,好的及时鼓励,不规范的马上纠正。二要抓住公寓这一育人重要阵地。学生公寓在育人中起着重要的作用。高等职业教育学校充分发挥这一阵地的育人作用,对于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行为习惯,高尚的道德情操,锻炼学生持之以恒的意志品质都有着其他育人阵地不可替代的功效。高等职业教育学校必须让学生工作进公寓,在学生公寓管理上要选聘责任心强的专职公寓老师,从纪律、内务到文化建设,对学生公寓进行全方位的管理,用环境育人。三要发挥辅导员的育人作用。责任心强、素质高的辅导员队伍是高等职业教育学校能否做好学生工作的关键,也是学生能否成才的关键。辅导员是学生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和实施者,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高等职业教育学校要选拔德才兼备的老师作班级辅导员,让他们与学生交朋友,进行平等交流,在学生学习上进行辅导、就业上进行指导、心理上进行疏导。学生需要哪方面的知识,辅导员就为他们提供哪方面的知识,一切为学生服务。

(2)将素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实行学分制管理。教学工作是学校的核心,如何把学生工作与教学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将素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是把素质教育落到实处的一条有效途径。高等职业教育学校可把素质教育分为必修和选修两部分,测评出合理的分数,纳入教学计划,要求学生在一定时期内完成这些课程,从中提高自身素质。

3.创新学生工作制度。学生工作制度是学生和学生工作者都必须遵循的规定,也是对双方提出的要求和标准,是高校依法治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学生工作科学化与规范化、保证各项学生工作顺利进行的有力保障。

高等职业教育学校学生工作是琐碎的,通过学生工作对学生实施素质教育,必须建立起完善的规章制度。

(1)建立保障制度。规章制度本身具有教育、激励、约束、管理的功能。高等职业教育学校应继续贯彻落实已有的行之有效的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行为准则》、《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等。与此同时,还要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建立起适合本校学生特点的保障制度、如日常行为规范管理制度、学生干部管理办法,辅导员管理办法等,使学生的各项活动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树立良好的班风、校风。

(2)建立激励制度。高等职业教育学校学生工作要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性,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着眼于培养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能力,制订各项学生工作规章制度。提倡学生自我管理,从制度上鼓励学生关心和参加一些学校的管理工作,激励老师从事学生工作,充分调动学生的内在积极性,实现学生工作从以约束为主向以激励为主转变,如制订素质教育实施办法、奖学金评选办法、优秀学生奖励办法、优秀学生工作者奖励办法等。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