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第四节高等职业教育学校产学合作的实现

第四节高等职业教育学校产学合作的实现

时间:2023-09-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许多学校自举办高等职业教育起,就努力探索产学合作的实现途径。实践证明,校企双方共同培养师资是高等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的有效途径。有些人认为,科研是普通高等教育的职能,高等职业教育学校无需开展科研工作。

第四节高等职业教育学校产学合作的实现

产学合作是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基本途径,也是高等职业教育最显著的特征。许多学校自举办高等职业教育起,就努力探索产学合作的实现途径。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以及教育改革的推进,高等职业教育的产学合作也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趋势:产学合作的范围日益广泛,形式日益多样,个性化、有特色的合作层出不穷。随着我国加入WTO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社会对人才的需求规格也逐渐与国际接轨,高等职业教育学校学习先进的国际经验以及与外资企业合作的趋势日益明显,这些都必将促使我国出现更多、更新型的国际化产学合作的模式。

一、高等职业教育学校产学合作的实现途径

需要指出的是,产学合作必须有产业部门和教育部门的共同参与,单纯的学校办产业、企业办教育都不能称作真正意义上的产学合作,因为教育和经济作为两种社会活动,具有不同的运行规律,如果把一种规律强加于另一种活动,则不但达不到预期效果,反而会弄巧成拙。真正意义上的、健康发展的产学合作是教育部门与产业部门在互惠互利、双赢共生的原则指导下共同参与的活动,其关键是找准合作的结合点,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取长补短或强强联合。

根据经济与教育的不同规律和特点,产业部门与教育部门的合作可以通过以下4种途经实现:

(一)共同建设使用实践教学基地

实践教学基地按其相对功能可以分为实验室、实习基地和实训基地。实验室主要是从事实验教学或教学研究、生产试验、技术开发的教学或科研实体,主要任务是通过实验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严谨的科学态度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实习基地是学生进行认知实习、工种实习、生产实习和毕业实习的主要场所,往往伴有完成一定生产指标,探索、试验、检验新技术或新工艺、新经营管理方式的任务;实训基地是为训练学生熟练掌握实际操作技术和技能,达到职业标准,接受职业素质训导的主要场所。

实践教学基地按所处地点不同还可分为校内实践教学基地和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校内实践教学基地主要包括实验室、实习基地;校外实践教学基地主要指建在行业企业的具有职业氛围的生产车间、服务场所等,主要用于安排学生顶岗实习。

实践教学基地建在什么地方,应具备哪些功能,应由校企双方根据专业的特点和各自的优势来确定。在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中,一要处理好基地的岗位针对性和教学广泛性的问题,确保学生的全面发展;二要注重开放性创新实践基地建设,加强对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对于一些对厂房、设备等硬件资源要求不高的专业,可将教学基地建在校内,如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实用生物技术专业,根据食用菌生产的特点,与辽宁久盛公司合作,在校内建设了食用菌生产基地,学校负责技术指导与生产,企业负责管理与销售。基地既满足了学校实践教学的需要,培养了学生的动手操作能力、管理能力和职业素质,也给企业带来了经济效益,投资得到了回报。大连东软信息技术学院根据软件开发专业的特点,腾出一部分校舍,将SUN、东芝、IBM等企业请进校内,在校内进行软件开发,拉近了学校与企业、师生与一线工作人员的距离,也有利于对学生进行实践教学。对于一些对硬件资源要求较高、服务性强的行业,把实践教学基地建到校外,则有利于营造良好的职业氛围,如大连职业技术学院的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在许多养老院、老年服务中心建设了实践教学基地,学生在完成实训任务的同时,也给企业解决了人才不足的问题。有些企业认为,为学校建实践教学基地是一项消费性投资,不能给企业带来多大的效益。其实不然,实践教学基地所具有的仪器、设备等完全可以为企业的产品检验、检测,科研开发,产品中试服务。可见,只要校企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共同建设和使用实践教学基地,二者完全可以实现双赢共生。

(二)共同培养师资

高等职业教育的师资队伍包括专职教师和兼职教师,校企双方要共同完成教师的培养、提高任务。学校要完成对教师的专业理论知识、教育教学理论的培养和提高;企业要给教师一定的职业经历并完成对教师实践技能的培养和提高。

对于专职教师,学校在保证其专业理论提高的同时,更要注重创造条件,使其深入到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提高实践技能;企业要提供条件,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丰富其实践经验。对于兼职教师,学校有义务提高其教育教学能力,而企业也要创造条件保证其教学时间和质量。

实践证明,校企双方共同培养师资是高等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的有效途径。专职教师通过在企业的锻炼,不但能提高业务水平,丰富实践经验,而且有利于把理论教学与实践结合起来,增强理论教学的针对性;兼职教师进入课堂,能够把最新的技术、最新的管理理念带到学校,使学生感受到企业的精神、企业的文化,从而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同时,兼职教师进入课堂,通过教学工作也有利于提高其理论水平和科研能力。

许多高等职业教育学校与企业在师资培养、人才交流方面签订了合作协议,企业接受学校教师的挂职锻炼,并为学校提供兼职教师;学校承担企业优秀人才的继续教育任务。如宁波职业技术学院规定:新分配来校的研究生一律到企业工作半年到一年,一方面为企业的新产品开发作贡献;另一方面在生产第一线提高专业水平。辽宁建工学院职业技术学院也规定:教师在没有教学任务的情况下,要积极深入第一线调查研究、积累经验。

(三)共同开展科研攻关

高等职业教育学校具有人才、技术、科研等优势,而企业在新产品的开发、新技术和新设备的引进、旧设备的改造等方面需要高校的帮助。所以高校利用人才、技术优势与企业合作共同开展科研攻关,既有利于增加企业产品、服务的科技含量,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又有利于促进高校科研成果的转化,增强高校科研的针对性,提高广大师生的科研能力。校企合作开展科研,双方要共同制订合作计划,共同分析市场,探讨市场走向,共同研究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时刻站在新技术发展的前沿。企业应该为学校的基础性研究提供资金,而当企业对科研人员有大量需求时,学校应当派科研能力强的教师参与企业的研发工作,帮助企业解燃眉之急。

有些人认为,科研是普通高等教育的职能,高等职业教育学校无需开展科研工作。实则不然,高等职业教育作为高等教育的一个类型,不但具有科学研究的职能,而且也具有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特别在应用技术的研究、开发、推广等方面更具有优势。实践也证明,高等职业教育学校的科研工作不但可以推动科学的发展,而且也可以给企业、社会带来巨大的效益。如沈阳电专研制的STZ抗燃油再生净化装置,经专家鉴定居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水平,并获得国家专利,铁岭电厂于1996年使用该装置后,不仅创造了大量的直接经济效益,还因减少劣质抗燃油引起的停机等常见事故而创造了大量的间接经济效益,与使用前相比,每年节约资金都在500万元以上。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充分利用人才、技术优势,坚持为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积极开展科研活动,在日光温室设计与建造、“熊杂2号”和“熊杂3号”高粱种子选育与推广等项目上取得的科研成果居国内外领先水平,为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效益。可见,高等职业教育学校完全有能力在科研方面与企业很好地合作。

(四)共同培养人才

人才培养不仅是产学合作的结合点,更是高等职业教育所要追求的深层次的、紧密型的产学合作。一方面,高等职业教育要实现人才培养的基本职能,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高等技术应用型人才的需求,就必须面向市场,依托行业企业办学,请用人部门参与人才培养;另一方面,学习化社会必将伴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而到来,加强和完善对员工的培训必将成为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而我国现在的情况是:小型企业从培训成本考虑,一般不设置培训部门;大中型企业或集团虽有专门培训机构,但由于生产技术的变化及日趋多变的组织形式,现有的培训机构难以适应快速多元的培训要求。这样,高等职业教育学校以能力为本位的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以及丰富的教育管理经验就成为行业企业可资利用的教学资源,因此,校企双方共同培养人才,有利于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取长补短,共同发展。

在人才培养过程中,校企双方需要共同合作的内容主要包括:

1.设置专业。校企双方要面向市场,紧密结合地方经济、行业发展规划设置专业,确定专业方向。专业设置既要考虑岗位针对性,又要兼顾超前性,并依据行业企业发展进行实时动态调整。

2.确定培养目标与规格。校企双方通过广泛的社会和行业背景调查,依据行业企业现有岗位(群)、预期岗位(群),确定相关专业的岗位职责、任务,分析专业人员应具有的能力和素质,构建人才的知识、能力、素质结构。(www.daowen.com)

3.制订培养计划。校企双方根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依据协调统一、循序渐进的原则,确定不同阶段的培养目标,并制订不同阶段的培养计划,以此为依据实施教育教学。

4.开发课程。课程开发的内容应包括编制教学计划,编写理论课程教学大纲和实践课程教学大纲,编写教材等。教学计划的编制应以分阶段培养目标为蓝本,根据各个阶段培养目标、培养地点的不同,确定培养方案。为确保教学内容具备实用性、先进性、综合性,校企双方应共同完成课程大纲的制订和教材的编写。

5.实施教育教学。校企双方根据分阶段培养方案,充分利用各自在教学场所、师资力量等方面的不同优势,实施教育教学,实现沟通、协作与提高。

6.评估教学质量。校企双方应根据岗位(群)不同的职责和任务,制订学生在不同培养阶段应达到的知识和能力标准,作为质量评估的依据。学校应依据各项教学管理制度,加强对教学计划执行、教学秩序等教学基本环节的监控,保证教学质量。企业应对人才培养质量进行全面评估,突出综合能力和职业素质测试。

近年来,许多学校和企业在产学合作共同培养人才方面做了积极而有益的探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如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和台湾敏孚机械有限公司合作成立了敏孚机械系,共同培养应用型人才。合作后,机电一体化技术与应用专业的课程开发和教学计划的制订,都是根据企业的需要由企业组织专家提出方案,学院专业教研室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敏孚公司为学校建设了教学楼和教学实习工厂,为毕业班的学生提供上专业课和毕业设计的场所。为保证学生按教学规律在校内进行实训,改善校内实训条件,企业提供了价值100多万元的设备在学校建立了一个机械加工车间,满足教学实习的需要,并承担企业的生产任务;学生最后一年的教学任务也由企业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来完成。敏孚公司还将全部资源向学生开放,训练学生和企业员工掌握最新的科学技术。其公司经理感慨地说,校企合作培养人才实际上是“在为自己培养未来的员工”。

应该说,只要教育部门和产业部门发挥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认识自身的优势,就能够在许多方面找到良好合作的结合点,探索出多种多样、有特色的产学合作的新模式,多种途径实现产学合作。

二、建立高等职业教育学校产学合作的保障机制

当前,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产学合作虽然发展很快,也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在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学校方面思路不开阔,仅仅把产学合作作为解决学生实习的一个途径,把建立实践教学基地理解为合作的全部内容,没有真正把培养学生的全面素质和综合职业能力作为首要任务来考虑;许多学校在寻找合作伙伴时仍然套用过去安排工作实习的方式,跳不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圈子;广大师生参与合作的热情不高。产业部门由于尚未尝到合作教育带来的甜头,对产学合作认识不足,把培训学生视为额外负担;有些企业眼睛只盯在名校、名专业上;合作的内容也仅仅停留在技术开发、科技成果转让等方面。这些问题的存在,制约了产学合作的深入、健康发展,因此必须建立一系列保障高等职业教育产学合作持续健康发展的机制。

(一)动力机制

动力机制即为高等职业教育产学合作的发展提供推动力。任何事物的发展都离不开一定的内外在推动力,产学合作的发展也不例外。学校和企业自身的生存和发展是推动产学合作发展的内在动力,而政府的支持和引导则是非常重要的外在动力。世界上许多国家产学合作发展的实践已经证明了这一点,如美国1965年通过的《高等教育法》中允许“发展中高校”使用有关条款确定的款项去发展合作教育计划,这是美国合作教育第一次在法律赋予的权限内获得来自政府的财政支持,它极大地推动了合作教育在美国的发展,仅仅经过3年,全美合作教育学校数和学生数就增加了1倍。此后,美国国会通过不断修正《高等教育法》,一再提高对合作教育的财政支持,直到1976年的《高等教育法》中独立设立了合作教育基金,使美国政府对合作教育的资助有了独立的法律条文。到1992年,全美开展合作教育的学校已达到1100多所。由此可见,美国合作教育快速持续发展的动力主要来自于用法律固定下来的财政支持。法国的法律规定,企业雇佣参加生产劳动的实习学生只需付实习生津贴而不必付保险金;而雇佣一名正式员工,除要付给雇员工资外,还要向社会福利局交付雇员工资80%~90%的钱作为失业、退休、医疗等保险金,这样,企业雇佣一个实习生的费用实际上只相当于刚毕业的工程师工资的1/4。英国政府规定,如果企业和学校联合培养学生,举办“三明治”式的合作教育,安排学生在企业进行实践锻炼,可根据接受学生的数量适当免交教育税。德国政府规定,企业接受学生实习,可免交部分国税。这些由政府制订和实施的政策法规,对于引导学校和企业参与合作教育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我国政府认识到了加强产学研结合的重要性,并在一系列文件中作了明确规定。然而学校在开展产学合作的过程中却感觉不到政府的支持力度,究其原因,主要是政府的倡导和支持还只停留在口头和纸面上,没有真正落实到行动中,缺乏与政府文件和精神相配套的可操作的政策法规和实施细则。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我们应积极借鉴国外经验,制订符合我国国情的、具有一定特色的、有利于推动产学合作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法规。一方面,通过设立“产学合作基金”等方式,引导和鼓励学校参与合作教育,调动学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制订和实施“双师型”教师职称评聘制度,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通过全面推行劳动就业准入制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调动学生参与合作的主动性。另一方面,在制订有关法律,如《企业法》时,要有明确的条文规定生产条件先进的企业有为教育服务的责任和义务。同时,通过制订一些优惠政策,如对参与了产学合作的企业,可根据接受学生的数量和消耗企业材料的费用,享受一定的减免税等,吸引企业参与教育。

(二)选择机制

选择合适的合作伙伴和合作内容是实现成功合作的前提。建立选择机制就是要通过采取一系列措施来保障合作方能够在相互交流、相互了解的基础上自由选择、自愿合作。参与合作的学校和企业在合作前必须了解有关合作的必要信息,如有谁想合作,想在哪些方面合作,它为什么要合作,通过合作想达到的目标是什么,它有哪些优势和潜力,可以采取何种方式合作等。在了解了相关信息后,还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对诸多候选对象进行比较,最终选择具有共同的目标、共同的意向和意愿,而且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的合作伙伴。

为确保学校和企业都找到理想的合作伙伴,教育和行业主管部门有义务为校企提供必要的信息,为其牵线搭桥,并为校企相互沟通创造条件。教育和行业主管部门可以借鉴人才招聘会和产品交流会的形式,定期举办产学合作洽谈会,使校企有机会就合作内容等方面进行广泛而充分的沟通与交流,以选择到合适的合作伙伴。国外在开展合作教育时的许多做法也值得我们借鉴,如在培养过程中,学校首先为学生提出一个需通过工作实践,但不完全是从专业技能出发的教学要求,然后把这个要求分发到几十个,乃至上百个与学校有松散联系的用人单位,征询是否有能完成这一教学要求的工作岗位。如果有,就通过与学生双向选择的办法,确定参加工作的学生。学生在完成工作任务的过程中,学校的教学计划和教学要求也同时完成。因此,建立一套完整的、机动灵活的、切实可行的选择机制是产学合作深入、持久发展的基础。

(三)行为机制

行为机制是指通过一定的方式将合作者的行为明确、物化的机制。需明确的行为主要包括:合作方各自的地位、作用和相互关系,以及在合作过程中应享受的权益、应承担的义务和职责等。学校应如何实现对企业员工的培训,如何优先保证企业用人,如何促进企业的科研开发,如何实施教育教学并对教学过程进行监控,以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等;企业如何保证对教育人、财、物的投入,尤其是如何保证兼职教师的教学时间和教育质量,采取何种方式接受教师到企业进行实践锻炼,如何完成学生的实践教学任务等。产学合作必须有合作双方彼此投入的行为和内容,没有彼此的投入是无法合作的。投入的行为和内容是一种互补、互取的关系,没有补,不可能取;没有取,也不可能补。彼此的取是以彼此的补为条件、为基础的。合作者绝不能只取而不补,否则只能导致合作的瓦解。因此,建立一种明确合作者的行为并采用合作章程、合同、协议等形式将其物化的机制是十分必要的,因为不管哪一方出现行为偏差,这种机制都使矫正有章可循,防微杜渐,有助于保障产学合作的顺利运行。

(四)调控机制

高等职业教育要面向市场办学,培养技术应用型人才。市场是千变万化的,知识和技术的发展也是日新月异的,要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提高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适应性,就必须建立一种调控机制,即主动跟随社会经济的发展来调控办学的业务方向、专业设置、培养目标和人才规格以及规模和数量,调整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随时进行社会、市场调查,及时正确地进行决策、调整、部署,建立起社会、市场调查—决策—实施—调整—主动适应的机制。

高等职业教育的产学合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界的配合和参与,因此建立相对稳定的组织形式对于指导高等职业教育产学合作的发展、协调产学合作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是十分必要的。首先,成立由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行业企业、教育主管部门、人事部门以及地方政府代表组成的产学合作指导(顾问)委员会,其基本职能是宏观调控产学合作的发展,统一协调、解决产学合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为产学合作的发展提供咨询、指导与服务。其次,成立专业建设指导(顾问)委员会,委员会应由具有丰富经验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及学校的专业教师、教育专家等组成,其基本职能是根据人才市场需求的现状与变化,提出专业设置与调整;根据岗位(群)职能变化,提出专业培养目标,专业及岗位的知识结构、能力标准、技能训练要求;根据以能力为中心的思想,制订专业教学计划、课程教学大纲、技能训练大纲、教材编写计划、知识与技能的考核标准与方法,指导毕业设计,为本专业提供就业指导及职业继续教育发展方案。通过组织职能的发挥,高等职业教育的产学合作必然能建立起一种主动适应、自我调节的机制,使高等职业教育的产学合作真正具有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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