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在高等职业教育中处于基础和核心地位,因此必须正确回答和界定高等职业教育的内涵和外延,以更好地明确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的作用和原则。
一、专业的基本内涵
(一)专业的定义
专业是指学校按照社会职业分工、学科分类、科学技术和文化发展以及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的需要,分成的学业门类,大体相当于《国际教育标准分类》的课程计划或美国高等学校的主修课程。
专业既是学校制订培养目标、教学计划,进行招生、教学、毕业生就业等各项工作,以及为社会培养、输送各类人才的依据;也是学生选择学习方向、学习内容,进而形成自己在某一专门领域里的特长,为将来职业活动做准备的依据。
高等职业教育院校的专业主要是按照职业岗位群与技术领域对专门人才的要求而设置的,强调职业性,注重综合职业能力的培养,同时也注意基础性和就业的适应性。
(二)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的发展
20世纪80年代初,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促成了职业大学和地方大学的兴起,这类学校突出强调了地方性特征,因此其专业设置的指导思想一直是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满足社会需要,体现职业特点。在实际运行中,由于当时认识不够、经验不足,其专业建设没有走出普通本科研究型人才培养的路子,带有本科“压缩型”的影子。
1997年以后,随着全国在10个省市进行高等职业教育试点的开始,本着“三改一补”的基本原则,我国的高等职业教育得到长足发展,一大批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的兴起推动了高等技术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工作,也使得高职高专专业建设被提到了重要的议事日程。
2000年,教育部下发了《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对专业建设提出了进一步的明确要求,指出,专业设置是社会需求与高职高专实际教学工作紧密结合的纽带。专业建设是学校教学工作主动、灵活地适应社会需求的关键环节。要根据高职高专教育的培养目标,针对地区、行业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按照技术领域和职业岗位(群)的实际要求设置和调整专业。专业口径可宽可窄,宽窄并存。同时,要妥善处理好社会需求的多样性、多变性与学校教学工作相对稳定性的关系。
根据教育部的文件精神,各地教育部门也制订了相应的专业设置的规定。如辽宁省教育厅制订了《辽宁省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提出了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的重要性、专业设置的基本原则、新增专业的条件要求等,并制订了《辽宁省高等职业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依据教育部有关高等职业教育的专业归类,结合辽宁省高等职业教育的工作实践,将专业分为机械类、能源电气信息类、土建水利类、石油化工类、经济管理类、教育法律类、农林类、医药卫生类、社会公共事业类、外语类、其他类11个大类、42个二级类、500种专业,以指导高等职业教育院校的专业设置。
近年来,教育部组织实施的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改革试点与建设工作,对全国的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建设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总结与评估,极大地推动了高等职业教育院校专业建设与改革的深入。
(三)专业设置的内涵(www.daowen.com)
专业设置是顺应社会职业市场的需求,根据社会科技进步、经济发展的前景,按照经济和产业结构政策对学校进行专业的设置与调整的工作。专业设置是社会需求与高等职业教育教学工作紧密结合的纽带,是高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主动、灵活适应社会需求的关键环节。
二、专业与职业、课程和培训的关系
(一)专业与职业
职业是个人在社会中所从事的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工作。职业是人类文明进步、生产发展和社会分工的产物,职业的内涵通过职业因素获得表现。
职业因素涵盖社会、经济和技术三个方面。社会分工是职业产生的基础,当社会分工发展到一定程度,使某些工作从劳动对象、劳动工具以及劳动的支出形式等方面形成独自的特殊性之后,这种职业也就产生了。所谓经济性就是劳动者通过从事职业活动会获得经济收入或报酬。而技术性则是指从事某项职业活动必须具备的特殊的知识和技术,复杂劳动和简单劳动所不同的只是知识的难易和技术的高低。
高等职业教育的专业与职业存在紧密的关系。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的划分以职业岗位群或技术领域的需求方向为基准,专业培养目标以职业功能分析为基础,专业教学以贴近职业资格要求为导向,专业建设服务于职业需要,同时职业需要更直接地反馈专业改革的方向。当然,高等职业教育的专业不等于社会职业,两者间也不是一一对应的关系。
(二)专业与课程
课程就是课业及其进程,是指为实现学校教育目标而选择的教育内容的称谓。课程是构成专业的基本单元,是完成培养计划的直接方式。高等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是通过课程实现的,高素质劳动者知识的学习、技能的掌握和能力的形成,都需要通过课程教学来完成。
专业与课程有着直接的相关性。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变革引起的专业培养目标的调整和变化,也必定引起课程内容、结构和实施方式的变化。从总体上看,专业是自变量,课程是因变量,专业决定课程。学生通过一定数量课程的学习,达到要求后,可以表明完成了专业的全部任务或部分任务。研究型教育的专业设置的出发点是以学科体系为基础,构建其专业教学体系;以职业为导向的专业应以职业岗位群或技术领域为基础构建自身的知识、能力和素养体系,课程则服从于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
(三)专业与培训
培训是指培养与训练。传统概念认为,培训尤指在职、在业人员的专门训练或短期再教育。随着经济结构的不断变化,社会中产生了大量的新岗位和新职业。在为满足这些新岗位需求应运而生的培训及其课程中,孕育着新专业的萌芽。一些根据经济或行业发展需要开拓的培训领域,经过总结和归纳就会形成新专业,特别是在高新技术产业以及教育和咨询等为代表的服务业更是如此。随着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深入和教学特色的显现,贴近职业要求的岗前培训也成为专业教育的一部分。
培训具有针对性强、灵活、快捷的特点,是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建设不可缺少的环节。高等职业教育的专业教育具有职业准备性特征,它既要注意职业岗位群和技术领域的导向性特征,又必须兼顾高等教育教学体系的规律性;既要贴近生产、工作实际教学,又不可能与具体职业岗位要求完全吻合。因此,专业与培训的相互补充为实现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最优化提供了可能。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