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的组织理论认为,组织机构是为了实现特定的目标,在各个部门分工合作的基础上,依据不同层次的权利和责任制度,合理地协调人群活动的社会群体。其功能就是沟通信息,协调各部门、各层次的关系,协调全体成员的活动,实现组织的整体目标。
一、组织机构的设置原则
(一)任务与职能相适应的原则
设立相关职能部门,是为了有效地完成高等职业教育学校的工作任务。因此,设置某一组织机构,必须尽可能地将同类工作任务归结到同一管理部门中去,使设置的每一个职能部门都具有明确的职能和管理权。否则,同一事件,这个部门有权管,那个部门也有权处理,就会造成工作彼此冲突,或互相扯皮、推诿,延误任务完成。同时也应注意,不要把互相没有必然联系的几件事放在同一个部门管理。
(二)分工与协作相结合的原则
科学的分工是使管理工作有条不紊的保证,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强化职能是设置高等职业教育学校组织机构的基础。学校管理的任务目标并非某一部门所能完成的,需要各部门的协调与协作。因此,设置高等职业教育学校组织机构,既要考虑到合理分工,又要考虑到有利于促进协作,明确各部门间的相互关系及协作的内容和范围。
(三)层级与效率相协调的原则
设置高等职业教育学校组织机构的层级应以提高工作效率为原则。层级过多,看似系统性强、管理严密,但工作运行周期长,周转多,效率低;层级过少,则管理幅度增大,工作过程中会出现顾不过来的现象,也会影响工作效率。
(四)精干与高效相统一的原则
设置组织机构,应注意充分发挥每一个部门的效能,力求精干,避免机构臃肿、层级繁多、人浮于事等现象。但“精干”并不等于“越少越好”,如果少到该管的工作无人管的程度就不成其为精干了,必须把力求精干与高效率、高质量完成任务统一起来,做到机构精干,工作高效。
二、组织机构的设置
当前各高等职业教育学校的组织机构设置多采用“直线一职能型”,如图4—1、图4—2所示,这是一个由直线指挥系统和职能主管部门共同组成的学校组织机构。这种组织机构的优点是上下级领导关系清楚,各部门职能明确,任务分工清晰,有利于有效地行使指挥权。
图4—1 校党委系统组织机构
三、组织机构的职能
(一)党委系统主要组织机构的职能
1.党委办公室,是校党委的综合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参与起草校党务工作计划、总结、报告和决议;负责党务公文处理工作;负责党委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做好学校党的统一战线工作;负责党委印章的管理和使用工作;负责党委系统档案归档工作等。(www.daowen.com)
图4—2 校行政系统组织机构
2.组织部,是校党委主管组织工作的职能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上级党组织和校党委的部署提出年度或学期组织工作计划或实施意见,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负责做好党员管理的基础工作;负责做好党支部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发展工作;配合纪检部门做好党风、党纪教育工作;负责全校中层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党校的常务工作等。
3.宣传部,是校党委主管宣传工作的职能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校党委部署提出年度或学期宣传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做好全校宣传工作的部署、检查和督促工作;指导协调各部门的宣传思想工作;安排好全校教职工的政治学习活动;负责全校重大活动和节日的舆论宣传工作;负责学校的对外宣传和信息工作等。
(二)行政工作系统主要组织机构的职能
1.校长办公室,是学校行政的综合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参与起草学校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制订学校有关行政规章制度;负责学校行政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学校行政公文的处理工作;根据领导意见,组织协调各部门有关工作;负责学校对外联系和外事接待工作;负责学校信息调研、编发工作;负责学校行政印章的管理和使用工作;负责学校综合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学校综合统计工作等。
2.人事处,是主管学校人事、劳动工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工作的职能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学校年度人事、职称、劳资、保险等工作计划的拟订及组织实施;拟订人事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学校人事计划和工资总额计划的编制及管理;负责学校教职工人事调配、引进人员有关手续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学校干部、教师参加业务进修、岗位培训、工人技术等级培训和学历学习的组织和管理工作;负责学校教职工年度工作考核;负责人事统计报表工作;负责全校教职工的考勤及工资、奖金、津贴等费用的计划、调整、管理工作等。
3.计财处,是学校财务、资金、校产管理的职能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负责制订学校财务、资金、校产等管理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检查、指导、监督各部门的财务、资金、校产管理工作;依法多渠道筹集事业资金,及时组织和调度资金;合理编制年度经费预算及实施计划,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做好分类核算和年终决算,为学校财务管理提供准确、必要的信息;负责全校预算内外资金的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各项财务报表;负责全校资产管理;负责日常报销、记账、工资发放以及对各部门的服务工作等。
4.教务处,是学校有关教学业务的主管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制订全校教学工作计划和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提出教学改革、专业设置等规划和意见并组织实施;组织审定和实施各系、专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及各种教学文件,开展课程建设、教学质量检查、教学评估和教学改革实验等工作;负责全校教学工作量的计算、审核和超工作量津贴的审核工作;负责全校教材供应及教学参考书的编写、审批工作;负责全校普通招生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负责教师业务档案的建设与管理工作等。
5.学生处,是学校学生工作的主管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工作总体规划,制订学生工作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制订学生工作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学生思想教育与管理的组织、指导与协调工作;负责学生公寓管理及公寓文化建设、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组织全校学生奖学金的评审及特困生勤工助学工作;负责辅导员的选拔、考核、培训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校学生会干部的选拔、使用和管理工作;组织做好新生入学教育和毕业教育工作等。
6.招生就业办公室,是学校招生、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职能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工作总体规划,制订招生、毕业生就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学校教育事业计划;负责开展招生宣传工作并做好招生录取工作;负责学生就业指导工作,做好毕业生派遣工作;负责毕业生跟踪调查工作等。
7.成教处,是学校成人继续教育工作的职能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工作总体规划,制订成教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起草修订成教教学和学生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编报成教招生计划并负责招生录取工作;负责起草修订成教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学文件并组织检查执行情况;负责成教教学任务的安排工作,组织做好教学质量检查、教学评估和教学环节各项工作;负责成教学生学籍管理和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成教学生的思想教育与管理工作等。
8.科技处,是学校科技研究工作的职能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工作总体规划,制订科技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校学术委员会日常工作,制订全校学术活动计划,组织开展学术活动;负责科技工作的日常管理,组织完成科研项目申报、跟踪管理、鉴定、评奖等工作;负责科技成果的开发推广工作;负责科技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学校面向社会的科技服务工作等。
9.高等职业教育研究所,是学校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的职能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工作总体规划,制订教育教学研究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起草修订教育教学研究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校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的指导、协调、培训和管理;负责全校各级各类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的管理工作;积极开展调研和信息工作,为学校提供决策咨询服务;积极参与学校重大改革规划材料的论证和起草工作;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做好上级教育教学研究主管部门、学术团体交办的工作等。
10.后勤处,是学校总务后勤工作的职能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工作总体规划,制订后勤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代表学校行使对后勤服务工作的检查、监督和管理职能,做好有关工程的预算、决算和验收工作;负责校园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负责学校固定资产和大宗物资采购;负责学校公有房屋管理工作等。
11.保卫处,是学校治安及安全管理的职能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工作总体规划,制订治安、安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起草修订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督促各部门做好学校内部治安的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对全校教职工进行法制和安全教育工作;调解处理学校内部治安纠纷,维护教学、生产、生活正常秩序;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校内发生的刑事和治安案件、灾害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及治安的情况,保护案发现场并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侦破工作;做好动态信息工作,防范和及时处置各种不安定事端;管理在校内居住的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负责校卫队和教工、学生值班值宿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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