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在论述工人与劳动产品的异化关系时,指明了劳动作为人的对象化活动因私有财产而成为非对象化和非现实化的活动,由于无法占有自己的劳动产品,导致工人“在自己的对象中丧失自身”,这表明了劳动因异化具有的消极意义。但同时马克思肯定了劳动对自然界的改造能力,正是因为对自然界的改造,“人的感觉、感觉的人性,都是由于它的对象的存在,由于人化的自然界,才产生出来的”[41]。因此,人的实践作为对象性的活动既是人自我实现和自我确证的能动性力量,又是改造自然对象形成人化自然的唯一可能,因为没有人存在的自然界本身不具有任何目的性。正是因为人及其劳动实践的原因,使得自然发展出了“人化自然”这一环节,人类实践具有的动能性意味着人可以根据自身的需要对自然对象加以目的性的改造。但这并不是说人的实践活动不受自然条件的限制与制约,如果不清楚这一点,就会导致将人与自然进行对立,而事实上人化自然及人类社会终究是隶属于自然界整体的范畴之内的,“所谓人的肉体生活和精神生活同自然界相联系,不外是说自然界同自身相联系,因为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42]。因此,在进行实践活动改造自然对象的同时必须注重对自然界的保护,保护自然就是保护人类自己。与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在发展经济时对自然环境造成严重破坏,却又总是规避相关责任和义务的行为不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43]。将发展经济与自然环境的保护协同起来,减少环境牺牲代价的同时,追求经济稳定发展,并呼吁世界各国积极参与到保护环境的日程中来,领会人类命运共同体与生命共同体之间的内在联系,加强对自然环境的保护,“人与自然是一个有机生命躯体,二者应和谐相处,协同进化”[44]。这是习近平生命共同体理念中“保护自然”的时代要求,也是马克思自然观中实践意蕴的当代体现。
在生态环境问题日益严峻的当代社会,人类实践活动的经验与教训印证了人与自然之间有机统一的辩证关系。所以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历史方位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进行了科学总结,蕴含了系统丰富的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生命共同体理念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核心要义,[45]它是马克思主义生态自然观与中国实践的历史性结合;它揭示了人与自然的生命共同体和人类命运共同体之间的本质联系,正是在这一语境下,它又具有世界范围内的现实意义。因此,习近平关于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的生态理念不仅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建设美丽中国指明了方向,也为世界各国处理生态环境问题和经济发展方式提供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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