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规章制度,不是为了统治谁,而是为了维护大家共同的利益。无论是法律法规还是校纪校规都带有一定强制性,这既是最后一道防线,也是最有力度的教育。
1.健全网络法律法规
为了规范大学生的网络行为,提升大学生网络道德素养,制定一套健全的法律法规是很有必要的。首先,法律具有强制作用。凡法令禁止的都是不可逾越的红线,须行法令允许内的事情。通过法律法规的学习,大学生可以学到自己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什么行为是合法的,什么行为是违法的。其次,法律具有预测作用。大学生通过对法律的了解,明白什么程度的违法将受到什么程度的制裁,以此来自觉调节在全媒体环境下的网络行为,避免网络道德失范。再次,法律具有规范作用。当大学生网络道德失范达到违法程度,必然接受法律的处罚,这既是对违法大学生的校正,也是给其他大学生的一个例证。最后,法律法规的健全,有助于净化网络环境,扭转网络社会的不良风气,净化大学生的网络道德心灵。因此,在信息技术高度发达的全媒体环境下,加强网络立法势在必行。
2.严格校纪校规
首先,比起网络法律法规的制定,校纪校规的制定对大学生更具有针对性和可实施性。校园网络道德规范守则是为提升大学生网络道德素质而量身定做的规章制度,能让大学生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因此更具有实用性。其次,比起弘扬校园网络道德文化的作用,校纪校规更具有强制性。大学生具有遵守网络道德规范守则的义务,也有引导网络道德行为规范的责任。校园网络道德文化的提升和校园网络伦理规范的制定是相互依存的。一方面,校园文化的推广有助于大学生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另一方面,学校规章制度的实施将为促进校园文化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最后,把大学生网络道德规范与否纳入评奖评优的规则中去,既有助于大学生网络道德素质的提升,也为优秀大学生评选提供了参考依据。
【注释】
[1]赵翼,1993年生,女,汉族,重庆武隆区人,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本文荣获重庆市第十届马克思主义研究生论坛一等奖。(www.daowen.com)
[2]邓艳葵,旷晓霞.全媒体环境下大学生网络行为失范分析与干预——以广西高校为例[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16(09).
[3]黄少华,黄凌飞.网络道德意识与同侪压力对不道德网络行为的影响——以大学生网民为例[J].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05).
[4]袁贵仁.把握大势着眼大事努力做好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J].求是,2015(03).
[5]黎影,杨成.大学生网络道德失范问题及其对策[J].教育探索,2011(08).
[6]习近平全军政治工作会议讲话[N].人民日报,2014-11-02(01).
[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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