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每立方米混凝土的胶凝材料用量(mb0)应按式(5-12)计算,并应进行试拌调整,在拌合物性能满足的情况下,取经济合理的胶凝材料用量。
式中 mb0——计算配合比每立方米混凝土中胶凝材料用量(kg/m3);
mw0——计算配合比每立方米混凝土的用水量(kg/m3);
W/B——混凝土水胶比。
2)每立方米混凝土的矿物掺合料用量(mf0)应按下式计算:
mf0=mb0βf (5-13)
式中 mf0——计算配合比每立方米混凝土中矿物掺合料用量(kg/m3);
βf——矿物掺合料掺量(%),可结合4)和2.1)规定的内容确定。
3)每立方米混凝土的水泥用量(mc0)应按下式计算:
mc0=mb0-mf0 (5-14)
式中 mc0——计算配合比每立方米混凝土中水泥用量(kg/m3)。(www.daowen.com)
4)矿物掺合料在混凝土中的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采用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时,钢筋混凝土中矿物掺合料最大掺量宜符合表5-35的规定,预应力混凝土中矿物掺合料最大掺量宜符合表5-36的规定。对基础大体积混凝土,粉煤灰、粒化高炉矿渣粉和复合掺合料的最大掺量可增加5%。采用掺量大于30%的C类粉煤灰的混凝土应以实际使用的水泥和粉煤灰掺量进行安定性检验。
表5-35 钢筋混凝土中矿物掺合料最大掺量
注:1.采用其他通用硅酸盐水泥时,宜将水泥混合材掺量20%以上的混合材量计入矿物掺合料。
2.复合掺合料各组分的掺量不宜超过单掺时的最大掺量。
3.在混合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矿物掺合料时,矿物掺合料总掺量应符合表中复合掺合料的规定。
表5-36 预应力混凝土中矿物掺合料最大掺量
注:1.采用其他通用硅酸盐水泥时,宜将水泥混合材掺量20%以上的混合材量计入矿物掺合料。
2.复合掺合料各组分的掺量不宜超过单掺时的最大掺量。
3.在混合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矿物掺合料时,矿物掺合料总掺量应符合表中复合掺合料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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