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现场造价员岗位通:工程造价计价模式现场应用

现场造价员岗位通:工程造价计价模式现场应用

时间:2023-09-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长期以来,工程预算定额是我国承发包计价、定价的主要依据。预算定额中规定的消耗量和有关施工措施费用是按社会平均水平编制的,以此为依据形成的工程造价基本上也属于社会平均价格。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按照国家统一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现场造价员岗位通:工程造价计价模式现场应用

(一)定额计价法

定额计价法又称施工图预算法,是在我国计划经济时期及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时期所采用的行之有效的计价方法。定额计价法中的人工费、材料费和机械台班使用费,是分部分项工程的不完全价格。我国有以下两种计价方式。

1.单位估价法

单位估价法是根据国家或地方颁布的统一预算定额规定的消耗量与其单价,以及配套的取费标准和材料预算价格,根据施工图纸计算出相应的工程数量,套用相应的定额单价计算出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再在此基础上计算各种相关费用及利润和税金,最后汇总形成建筑产品的造价。其计算公式表示如下:

2.实物估价法

实物估价法是先根据施工图纸计算工程量,然后套预算定额,计算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消耗量,将所有的分部分项工程资源消耗量进行归类汇总,再根据当时当地的人工、材料、机械单价,计算并汇总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得出分部分项工程费。

按定额计价方法确定建筑工程造价,由于有预算定额规范消耗量,有各种文件规定人工、材料、机械单价及各种取费标准,故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高估冒算和压级压价,体现了工程造价的规范性、统一性和合理性。但其对市场竞争起到了抑制作用,不利于促进施工企业改进技术、加强管理、提高劳动效率和市场竞争力。因此,另一种计价方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法就出现了。

(二)工程量清单计价法

1.工程量清单计价法简介

工程量清单计价法是我国在2003年提出的一种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投标报价方法,这种计价法是由国家统一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四统一”),由各施工企业在投标报价时根据企业自身的技术装备、施工经验、企业成本、企业定额、管理水平、企业竞争目的及竞争对手情况自主填报单价而进行报价的方法。目前,最新的清单计价规范为«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等9本计量规范。

工程量清单计价法的实施,实质上是建立了一种强有力且行之有效的竞争机制,由于施工企业在投标竞争中必须报出合理的低价才能中标,其对促进施工企业改进技术、加强管理、提高劳动效率和市场竞争力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按照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在各相应专业工程计量规范规定的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和工程量计算规则基础上,针对具体工程的施工图纸和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出各个清单项目的工程量,根据规定的方法计算出综合单价,并汇总各清单合价得出工程总价,即

式中,综合单价是指完成一个规定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和工程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2.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目的和意义

(1)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促进建设市场有序竞争和企业健康发展的需要。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由招标单位编制或委托有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得准确、详尽、完整,有利于提高招标单位的管理水平,减少索赔事件的发生。工程量清单是公开的,有利于防止招标工程中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不规范行为的发生。投标单位通过对单位工程成本、利润进行分析并统筹考虑,精心选择施工方案,根据企业的定额合理确定人工、材料、机械等要素投入量的合理配置,优化组合,合理控制现场经费和施工技术措施费,在满足招标文件需要的前提下,合理确定自己的报价,让企业有自主报价权,改变了过去依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定额和规定的取费标准进行计价的模式,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企业技术进步,节约投资和规范建设市场。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后,招标活动的透明度将增加,在充分竞争的基础上降低了造价,提高了投资效益,且便于操作和推行,业主和承包人均将接受这种计价模式。

(2)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有利于我国工程造价政府职能的转变,也有利于由过去的政府控制的指令性定额转变为制定适应市场经济规律需要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由过去的行政干预转变为对工程造价进行依法监管,有效地强化政府对工程造价的宏观调控

(3)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我国与国际接轨的需要。工程量清单计价是目前国际上通行的做法,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如我国香港地区基本采用这种方法,在国内的世界银行等国外金融机构、政府机构贷款项目在招标中大多也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国内建筑业面临着两大变化,一是中国市场将更具有活力;二是国内市场逐步国际化,竞争更加激烈。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外国建筑商要进入我国建筑市场开展竞争,必然要带进国际惯例、规范和做法来计算工程造价;国内建筑公司也同样要到国外市场竞争,也需要按国际惯例、规范和做法来计算工程造价;我国的工程方面,为了与外国建筑商在国内市场竞争,也要改变过去的做法,参照国际惯例、规范和做法来计算工程承发包价格。因此,建筑产品的价格由市场形成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适应国际惯例的需要。

(4)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深化工程造价管理改革,推进建设市场化的重要途径。长期以来,工程预算定额是我国承发包计价、定价的主要依据。预算定额中规定的消耗量和有关施工措施费用是按社会平均水平编制的,以此为依据形成的工程造价基本上也属于社会平均价格。这种平均价格可作为市场竞争的参考价格,但不能反映参与竞争企业的实际消耗和技术管理水平,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企业的公平竞争。20世纪90年代,国家提出了“控制量、指导价、竞争费”的改革措施,将工程预算定额中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和相应的量价分离,国家控制量以保证质量,价格逐步走向市场化,这一措施走出了向传统工程预算定额改革的第一步。但是,这种做法难以改变工程预算定额中国家指令性内容较多的状况,难以满足招标投标竞争定价和经评审的合理低价中标的要求。因为国家定额的控制量是社会的平均消耗量,不能反映企业的实际消耗量,不能全面体现企业的技术装备水平、管理水平和劳动生产率,不能体现公平竞争的原则,社会平均水平不能代表社会先进水平,即需要改变以往的工程预算定额的计价模式,适应招标投标的需要,故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十分必要的。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按照国家统一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由招标人提供工程数量,投标人自主报价,经评审低价中标的工程造价计价模式。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能反映工程的个别成本,有利于企业的自主报价和公平竞争。

(5)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规范建筑市场秩序,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根本措施之一。工程造价是工程建设的核心,也是市场运行的核心内容,建筑市场存在许多不规范的行为,大多数与工程造价有直接联系。尽快建立和完善市场形成工程造价的机构,是当前规范建筑市场的需要。推行工程量计价,有利于发挥企业自主报价的能力,同时,也有利于规范业主在工程招标中的计价行为,有效改变招标单位在招标中盲目压价的行为,从而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反映市场经济规律。(www.daowen.com)

3.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特点

(1)统一计价规则。通过制定统一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统一的工程量计量规则、统一的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规则,达到规范计价行为的目的。这些规则和办法是强制性的,建设各方都应该遵守,这是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首次在文件中明确政府应管什么、不应管什么。

(2)有效控制消耗量。通过由政府发布统一的社会平均消耗量指导标准,为企业提供一个社会平均尺度,避免企业盲目或随意大幅度减少或扩大消耗量,从而达到保证工程质量的目的。

(3)彻底放开价格。将工程消耗量定额中的工、料、机价格和利润、管理费全面放开,由市场的供求关系自行确定价格。

(4)企业自主报价。投标企业根据自身的技术专长、材料采购渠道和管理水平等,制定企业自己的报价定额,自主报价。企业尚无报价定额的,可参考使用造价管理部门颁布的工程消耗量定额。

(5)市场有序竞争形成价格。通过建立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引入充分竞争形成价格的机制,制定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标准,在投标过程中,有效引入竞争机制,淡化标底的作用,在保证质量、工期的前提下,按«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条款的规定,最终以“不低于成本”的合理低价中标。

4.定额计价与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区别

(1)编制工程量的单位不同。定额计价法是建设工程的工程量分别由招标单位和投标单位按图计算。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工程量由招标单位统一计算或委托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单位统一计算,“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投标单位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以及自身的技术装备、施工经验、企业成本、企业定额、管理水平自主报价。

(2)编制工程量清单的时间不同。定额计价法是在发出招标文件后编制(招标人与投标人同时编制或投标人编制在前,招标人编制在后),而工程量清单报价法必须在发出招标文件前编制。

(3)表现形式不同。定额计价法一般采用总价形式。工程量清单报价法采用综合单价形式,综合单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工程量清单报价具有直观、单价相对固定的特点,工程量发生变化时,单价一般不做调整。

(4)编制依据不同。定额计价法依据图纸;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依据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预算定额;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依据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价格信息进行计算。工程量清单报价法,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6号的规定,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要求、施工现场情况、合理的施工方法及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工程造价计价办法编制。企业的投标报价则根据企业定额和市场价格信息,或参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社会平均消耗量定额编制。

(5)费用组成不同。定额计价法的工程造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组成。工程量清单计价法的工程造价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包括完成每项工程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的费用;包括完成每项工程内容所需的费用(规费、税金除外);包括工程量清单中没有体现的,施工中又必须发生的工程内容所需费用;包括为应对风险因素而增加的费用。

(6)评标所用的方法不同。定额计价法投标一般采用百分制评分法。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法投标,一般采用合理低报价中标法,其既要对总价进行评分,还要对综合单价进行分析评分。

(7)项目编码不同。采用定额项目编码,全国各省市采用不同的定额子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全国实行统一编码,项目编码采用十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一到九位为统一编码,其中,一、二位为专业工程代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为01、仿古建筑工程为02、通用安装工程为03、市政工程为04、园林绿化工程为05、矿山工程为06、构筑物工程为07、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为08、爆破工程为09;三、四位为专业工程附录分类顺序码;五、六位为分部工程顺序码;七、八、九位为分项工程项目名称顺序码;十至十二位为清单项目名称顺序码。前九位编码不能变动,后三位编码由清单编制人根据项目设置的清单项目编制。

(8)合同价调整的方式不同。定额计价法合同价的调整方式有变更签证、定额解释和政策性调整。工程量清单计价法合同价调整方式主要是索赔。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一般通过招标中报价的形式体现,一旦中标,报价作为签订施工合同的依据相对固定下来,工程结算按承包商实际完成工程量乘以清单中相应的单价计算,减少了调整活口。采用定额计价经常有定额解释及定额规定,结算中又有政策性文件调整。工程量清单计价单价不能随意调整。

(9)工程量计算时间前置。工程量清单在招标前由招标人编制,也可能业主为了缩短建设周期,通常在初步设计完成后就开始施工招标,在不影响施工进度的前提下陆续发放施工图纸,因此,承包商据以报价的工程量清单中各项工作内容下的工程量一般为概算工程量。

(10)投标计算口径达到了统一。因为各投标单位都根据统一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达到了投标计算口径统一。不再是预算定额招标,各投标单位各自计算工程量,各投标单位计算的工程量均不一致。

(11)索赔事件增加。因为承包商对工程量清单单价包含的工作内容一目了然,所以,凡建设方不按清单内容施工的或任意要求修改清单的,都会增加施工索赔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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