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英文的学习,我不能忘却在南洋公学的中院里得到的两位教师。后来虽有不少美籍的教师在这方面给我许多益处,但是这两位教师却给我以初学英文的很大的训练和诀窍,是我永远所不能忘的厚惠。在这国际交通日密、学术国际化的时代,我们要研究学问,学习一两种外国文化以作研究学问的工具,在事实上是很有必要的,所以我提出一些来谈谈,也许可以供诸君参考。
我所要说的两位英文教师,一位是在中学二年级的时候教授英文的黄添福先生。他就是拙译《一位美国人嫁与一位中国人的自述》的那本书里的男主人公。他大概是生长在美国,英文和美国人之精通英文者无异;英语的流利畅达,口音的正确,那是不消说的。他只会英语,不会中国话,做中国人不会说中国话,这就某种意义说来,似乎不免是一件憾事,但是仅就做英文教师这一点来说,却给学生以很大的优点。当然,倘若只是精通英文而不懂教授法,还是够不上做外国文的良师。黄先生的教授法却有他的长处。他教的是英文文学名著,每次指导学生在课外预备若干页,最初数量很少,例如只有两三页,随后才逐渐加多。我记得在一年以内,每小时的功课,由两三页逐渐加多到二十几页。上课的时候,全课堂的同学都须把书本关拢来,他自己也很公平地把放在自己桌上的那本书关拢起来。随后他不分次序地向每一个同学询问书里的情节,有时还加以讨论。问完了每个同学之后,就在簿子上做个记号,作为平日积分的依据。他问每个同学的时候,别的同学也不得不倾耳静听,注意前后情节的线索,否则突然问到,便不免瞠目结舌,不知所答。在上课的50分钟里面,同学可以说没有一刻不在紧张的空气中过去,没有一刻不在练习听的能力。
除听的能力外,看的能力也因此而有长足的进展,因为你要在课堂上关拢书本子,随时回答教师关于书内情节的问句,或参加这些情节的讨论,那你在上课前仅仅查了生字,读了一两遍是不够的,必须完全了然全课的情节,才能胸有成竹,应付裕如。换句话说,你看了你的功课,必须在关拢书本之后,对于书内的情节都能明白。这样的训练,对于看的能力是有很大的益处。我和同学们最初却在心里有些反对,认为教师问起文学的内容好像和什么历史事实一样看待,使人费了许多功夫预备。但是经过一年之后,觉得自己的看的能力为之大增,才感觉到得益很大。
还有一位英文良师是徐守五先生。他是当时的中院主任,等于附属中学的校长;当我们到了四年级的时候,他兼我们一级的英文课。他曾经在美国研究经济学,对于英文也很下过苦功。他研究英文的最重要的诀窍是要明白英文成语的运用。这句话看来似乎平常,但在初学却是一个非常重要而受用无穷的秘诀。徐先生还有一句很直率而扼要的话,那就是你千万不要用你自己从来没有听过或读过的字句。这在中国人,写惯中文的人们,也许要觉得太拘泥,但是仔细想想,在原理上却也有可相通的。我们写“艰难”而不写作“难艰”,我们写作“努力”“奋斗”而不写作“奋力”“努斗”,不过是由于我们在不知什么时候,什么地方听过或看过这类的用法罢了。初学英语的人,在口语上或写作上往往有“捏造”的毛病,就在乎留意不要用你自己从来没有听过或读过的英语字句。在积极方面,我们阅读的时候,便须时常注意成语的用法。成语的用法不是仅仅记住成语的本身就够的,必须注意成语所在处的上下文的意思。我们在所阅读的书报里,看到一种成语出现两三次或更多的次数的时候,如真在用心注意研究,必能意会它的妙用的。我们用这样的态度阅读书报,懂得成语越多,记得成语越多,不但阅读的能力随着推进,就是写作的能力也会随着增进。(www.daowen.com)
黄先生使我们听得懂、听得快,看得懂、看得快,偏重在意义方面的收获;徐先生使我们注意成语的运用,对于阅读的能力当然也有很大的裨益,尤其偏重在写作能力的收获。
我觉得这两位良师的研究法可通用于研究各种外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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