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的生存离不开森林、草原、江河湖海,它们对调节气候、涵养水源、净化空气、维持生态平衡、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火灾发生时,会释放有毒有害气体,污染环境,毁坏资源,对生态环境的良性运行造成无法预测的影响,有时甚至是不可逆转的。1987年5月6日到6月2日几乎长达一个月的大兴安岭森林特大火灾,起火直接原因是林场工人在野外吸烟引起,间接原因是气候条件有利燃烧,可燃物多。人民解放军、森林警察、公安消防人员、广大职工近10万军民经过近一个月的殊死搏斗,才将大火扑灭。这场大火致使193人丧生,226人受伤,火灾破坏了1000多万亩林业资源,大火殃及1个县城和3个镇,破坏的生态平衡需80年才能恢复,经济损失高达69.13亿元。据资料统计,我国年均森林火灾毁林面积达100万公顷(我国森林覆盖率仅为13%,日本60%),森林大面积减少,造成洪水泛滥。
火灾还会造成不良的社会政治影响。如火灾发生在首脑机关、通信枢纽、涉外单位、古建筑、风景区等都会造成严重的政治影响,甚至波及全国乃至全世界。
1994年11月15日,吉林市某夜总会因纵火发生火灾,殃及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市博物馆,烧毁建筑面积6800平方米,不仅造成直接财产损失671万多元,而且将无法用金钱计算的博物馆内藏文物7千余件和黑龙江在该馆巡展的1具7000多万年以前的恐龙化石(长11米,高6.5米)被烧毁,以及堪称世界级瑰宝、被列入《吉尼斯世界大全》的吉林陨石雨中最大的1号陨石(重1775千克)也在大火中分为两半,还有2人被烧死,既造成了难以计算的经济损失,更造成了不良的政治影响。(www.daowen.com)
同时,火灾的发生还对人类造成精神创伤。许多人在火灾中因为惊吓过度,精神上开始出现幻觉,时刻处于不安全的状态,造成精神失常。有人在火灾中造成身体上的残疾,丧失了生存或自理的能力,从而失去了对生活的信心。这些不利因素都会影响社会的和谐和稳定。
由此可见,火灾危害性是相当惨重的。我们在做好防火工作的同时,在思想上、组织上和物质上积极做好各项灭火准备,以便一旦发生火灾,能够迅速有效地扑灭火灾,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和人员伤亡。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