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失地后失业,经济收入水平下降
目前,职教园区土地征用补偿为货币补偿,征地补偿标准普遍偏低,多数农村把大部分征地补偿费发至农户手中,村集体留用部分则主要用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再生产。失地后部分农民转移到第二、三产业就业,收入具有不稳定性。与以往部分生活消费品可以自给相比,失地后各项生活消费支出逐渐上涨,导致失地农民生活水平下降,生活压力加大。
收入是反映个体职业层次和社会福利状况的重要指标,职业层次的改变,会对失地农民非农收入产生持续性的影响。从表8-7可以看出,失地农民家庭月收入在1000~2000元的人数占失地农民的47.62%,少于1000元的占32.38%,扣除子女受教育费用和家庭的日常生活开支,收入所剩无几。通过对渭南职教园区农民失地前后收入结构的比较可以看出(如图8-14所示),一方面,从事农业的农民比例随着职教园区征地进程推进而急剧下降;另一方面,工资性收入占失地农民家庭收入的比例从失地前的18.1%上升到失地后的42.3%,说明土地征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当地农民非农就业的发展。失地前后无业人员比例有所上升,固然不排除部分农民因得到较高的征地补偿而“自愿失业”,但在实地访谈中了解到,由于就业技能欠缺和就业机会缺失导致大部分农民“被动失业”。职教园区农民失地后,经营收入所占比重大幅下降,非农经营比重上升。由此可见,失地对农民收入结构产生了一定的冲击。
表8-7 渭南职教园区失地农民家庭收入状况
图8-14 渭南职教园区农民失地前后收入比较
(二)部分失地农民对征地补偿分配感到不满
依据《物权法》的规定:“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目前我国农村土地征收补偿制度为“一元化”补偿制度,没有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两项基本物权分别进行补偿,而是笼统地以“土地补偿费”的形式进行补偿。征地补偿款分配混乱、村级留用管理不规范,导致失地农民怨声载道。在征地谈判过程中,失地农民被排斥在征地谈判之外,对土地补偿费缺乏知情权和决定权,导致土地补偿费分配缺乏透明度;部分村集体将失地农民划分为本地户、外迁户、出嫁女户、离异妇女户,并将补偿分三六九等,严重侵害了被征地农户的征地补偿权;部分村集体按照承包地分配补偿费。目前,由于缺乏对征地补偿安置补助费的具体实施细则,造成征地安置补偿费分配混乱的局面。
据有关资料显示,2012年渭南市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水平只有城镇职工平均养老保险水平的1/3。由于政策落实不到位,相当一部分失地农民实质上享受不到相应的最低保障标准。由于领取待遇水平偏低,制度吸引力不大,年龄在40岁以下的被征地农民参加保险的意愿不强,参保率较低。(www.daowen.com)
【案例8-1】
时间:2013年9月5日19:00 地点:北灵阳村农民家中
张大伯是北灵阳村七组居民,家中共12口人,其中农业户口7人,退休前在电业局工作,退休后在灵阳村是村支委成员。渭南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的建设占了北灵阳村70%的土地,每个人到手的土地补偿费是30000元/亩,青苗费和地面附着物依据各家各户情况而不同。在访谈中了解到,张大伯家在灵阳村属于小康家庭,大儿子及儿媳在渭南市事业单位上班,小儿子及儿媳还有孙子、孙媳妇征地前在家务农,征地后家里平均每口人只有三分地,并且较分散,耕种不方便。现在住的房子已经是拆迁后重新盖的新房子,但是看着周边发展的态势,目前住的房子也是保不住的,迟早要“上楼”,整个北灵阳村都有可能搬迁。各生产队对征地补偿款的分配方式多种多样,有些生产队将补偿款悉数交由失地农民;有些生产队采取将本生产队现有土地重新分配,征地款以“存本取息”的方式发放给队里每一位村民;也有些生产队对小组账目公布不清,导致组员怨声载道。临近的几个职业学校也就需要几个打扫卫生的工作人员,通常还是要托关系才能进去做这些工作。村民普遍表现出“补偿标准太低,没有了耕地,以后的生活怎么办”的焦虑感。
(三)失地农民城市化生存成本提高,城市适应困难
农民失去土地后,消费支出不断增加,经济来源却逐渐减少。以往日常生活基本可以自给自足,而失去土地后绝大部分生活用品需要购买,部分农户搬入楼房后,电费、水费、物业费、卫生费等消费性支出增加,子女教育、结婚、医疗等费用也增加不少,相比失地前,生活成本增加了很多。
农民失地后从“平房”进“楼房”,面临着农村环境与城市环境的巨大差异,随之而来的是生产方式、生活习惯、交往方式的变化。由于乡村与城市环境的巨大差异,工作、生活、社会交往的局限等,使得进入城市的失地农民心理层面的障碍较多。这种心理适应障碍直接反映在失地农民对城市的自我认同、对城市居民的认知、与城市人际关系是否融洽及其对城市的社会安全感等方面。面对全新的城市社会和城市生活方式,失地农民需要在心理上将城市的生活方式、价值观念内化从而获得城市的认同感和满足感。受旧有生活习惯制约,“农民变市民”的角色转换较慢,安置小区的管理也成为开发区一大难题,小区内乱堆乱放、乱扯乱挂、违章搭建、毁绿地变菜地等脏乱差现象禁而不止,常常是按下葫芦浮起瓢。在调研过程中,部分失地农民流露出对旧有农业耕作生活的留恋。
【案例8-2】
时间:2013年9月7日14:30 地点:张西村农民家中
刘阿姨是张西村2组村民,家中共6口人,均为农业户口。征地前以种植业为生,去刘阿姨家里时她正在自家门前蒸馒头,用的是可移动的灶头。儿子、儿媳妇外出打工,留下孙子、孙女在家由二老照顾。在访谈的过程中,刘阿姨表示搬到楼上住很不习惯,以前独门独户的,现在一个小区里这么多人,觉得特别拥挤。安置小区相比之前的各扫门前雪,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垃圾处理费样样都要掏钱。以前自家有田地,辟出一小块地种点儿时令蔬菜,供得上一家子人吃,根本不用上菜市场,鸡蛋也是自家养了几只蛋鸡下的,基本没有去超市买过鸡蛋。以前自家蒸馒头都是柴火烧,现在住到小区里了,还是习惯用灶头,所以就买了个可移动灶头,坏处就是有点儿污染。由于儿子跟儿媳在西安打散工,所以只能把孩子留在家里由刘阿姨跟丈夫照顾,她表示自己年龄大了,照看孩子每天都很累,其他的事情更别提了,根本做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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