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职教园区已入驻院校的占地面积如表8-1所示,主要征用渭南市高新区管委会白杨街道办事处下辖灵阳村(包括南灵阳村和北灵阳村)、张东村、张西村三个行政村的土地。经对渭南职教园区失地农民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以45户失地农民户主或家庭成员为访谈对象,并对其中的10户失地农民进行了深度访谈。
表8-1 已入驻院校占地面积统计
在园区建设过程中,为确保项目顺利展开及各学校建设按工期完成,职教园区办与职教园区领导小组广泛宣传,进村入户,深入细致地做群众思想工作,切实推进基础设施建设(见图8-5)。2010年10月14日上午,时任渭南市市长徐新荣在市政府2号楼常务会议室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渭南职教园区建设有关问题。在《关于加快职教园区建设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中提到:“切实抓好征地拆迁工作。征地拆迁是当前影响园区建设的关键,市国土局、高新区等部门要进一步做好群众的思想动员工作,积极争取上级尽快审批有关手续,所有的征地拆迁必须合法、依法完成,确保征地拆迁工作快速有序推进;强力推进安置小区建设,安置小区建设进展快慢直接影响园区征地范围内拆迁户及入园院校教职工的安置问题。高新区要把群众安置作为头等大事,抓紧土地征用,10月20日要开工建设。”
图8-5 职业学校入驻渭南职教园区流程
渭南职教园区建设征地涉及农民约1900人,主要征收了渭南市高新区管委会白杨街道办事处下辖灵阳村、张东村、张西村的土地(见图8-6)。渭南市市委、市政府对职教园区发展有龙头带动作用的院校,实行“一事一议”的特殊优惠政策的同时,严格执行陕西省征地补偿安置政策,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科学规划、安置为先”的工作思路,开展渭南职教园区的拆迁安置工作。截至2013年8月22日,渭南市职教园区投资9.8亿元,征地143.4公顷,拆迁农户63户,安置农民42户。
图8-6 灵阳村搬迁安置总平面图
为解决拆迁农户的安置问题,高新区管委会规划了张东小区、张西小区、灵阳小区3个安置小区,其中张东小区、张西小区、灵阳小区保障性住房共计37.2万平方米,172套安置房已交付使用。为快速推进职教园区建设,渭南市高新区管委会严格执行陕西省征地补偿安置政策,高效地完成了职教园区内各职业学校、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及小迁任务。
(一)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
从表8-2和表8-3可以看出,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及区片综合地价平均标准的通知》,渭南市临渭区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平均标准和征地区片平均地价分别为459615元/公顷、716430元/公顷。对比渭南市征地统一年产值477825元/公顷的平均补偿标准,临渭区的补偿标准低于渭南市平均水平。在实地调研中,农民实际到手的土地补偿费为450000元/公顷,村集体、相关街道扣除了失地农民部分补助金额。
表8-2 渭南市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平均标准[11]
续表(www.daowen.com)
表8-3 渭南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平均标准[12]
(二)地上建筑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及区片综合地价平均标准的通知》的规定,新的征地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构成,不包含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社会保障费用。渭南市委、市政府依据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制定了渭南职教园区征地区片青苗补偿标准(见表8-4)和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见表8-5)。
表8-4 渭南职教园区征地区片青苗补偿标准
表8-5 渭南职教园区征地区片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
(三)住房安置标准
在渭南职教园区的建设过程中,渭南市市委、市政府出台相关文件规定要切实安排好职教园区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不能只补偿不安置;完善被拆迁弱势群体的住房保障工作,住房安置可以综合运用最低收入保障、失业保障、最低补偿标准和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等政策措施,解决被拆迁困难家庭居民的补偿安置,确保其基本住房需要得到满足。根据城市建设规划,拆迁安置按照人口结构、户型实际、原有住房实际,采用产权调换与货币补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安置。职教园区拆迁安置原则上按照60平方米/人的住房标准进行安置,村民原有的房屋,以调换安置房面积的方式给予补偿,被拆迁户原有住房经过产权调换后超出实际安置面积部分,按100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货币补偿。对于因职教园区建设需搬迁的常住户,每户一次性补偿3000元(见表8-6)。
表8-6 渭南职教园区征地区片住房拆迁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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