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发展对于职业教育的要求日益增长,推动了职业教育的蓬勃发展。为了推动职业教育的发展,我国政府为职业学校走向社会化和社会力量办学提供了众多的鼓励措施,并且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1996年)指出:“职业学校教育分为初等、中等、高等职业院校教育。”政府在《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1998年)中,第一次在“高等教育”部分阐述了高等职业教育,提出“积极发展高等职业教育,是提高国民科技文化素质、推迟就业以及发展国民经济的迫切要求”,并确定“部分本科院校可以设立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显然,职业教育在发展国民经济的社会大背景下被提到了一个非常重要的位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1999年)允许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当地教育资源,举办综合性、社区性的职业技术学院;允许职业技术学院采取多种方式招收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生;允许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经过一定的选拔程序进入本科高等学校继续深造。这为我国职业教育的发展带来了巨大机遇。《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决定》(2002年)提出:“深化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改革,形成政府主导、依靠企业、充分发挥行业作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多元化办学格局。”《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2005年)强调:“推动公办职业学校与企业合作办学,形成前校后厂(场)、校企合一的办学实体。推动公办职业学校资源整合和重组,走规模化、集团化、连锁化办学的路子。”《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2010-2020年)》指出:“要加强省级政府教育统筹,促进省域内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和资源共享。”政策的扶持使得职业教育园区化办学模式在我国东部沿海地区逐渐萌发。自20世纪90年代末起,职业教育园区化办学成为加快职业学校布局和结构调整、促进职业教育资源整合和共享的一种尝试和选择。(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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