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学生中的弱势群体是指高校里因先天或后天原因导致的能力或机会的相对缺乏,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被排斥在一般群体之外的处于相对不利境地的学生群体[1]。在我国高校学生弱势群体最具代表性的是贫困生和残疾生。
(一)贫困生
贫困生有一般贫困和特别贫困两种类型,关于贫困生的界定,不同地区和高校的界定标准有所差别,但大体上是以高校所在地的平均公民消费水平为参照标准,符合相关条件就可以评定为贫困生。
一般贫困生的评定条件是:学生人均家庭收入和平均月生活费低于 3 000 元且生活作风良好或父母均下岗、无工作、贫困农村务农,家庭没有固定经济来源的学生。特别贫困生在满足一般贫困生评价条件的基础上,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孤儿、烈士子女、父母因巨大疾病或残疾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持有“特困证”“社会扶助证”“最低生活保障证”及学生月平均生活费和人均家庭收入在200元以下的学生。根据相关统计,我国高校学生中贫困生的比重接近30%,大约600万人,其中特困生的比例为10%到15%。[2]这些学生面临着生活和学习的双重压力,在考上大学时,贫困生会为学费发愁,有的学生家庭因此而负债累累,在高校学习生活中,生活费的缺乏将限制他们的交际,在与相对富裕学生的对比下,贫困生在高校学习生活中往往会产生一些心理问题。
传统的高校学生工作实行两级管理,学校和学院虽然都强调贫困生问题的重要性,但是贫困生的管理是分散的,各个部分缺乏有效沟通,这就造成许多高校贫困生问题缺乏专门的解决机构,具体措施执行难。传统高校学生工作在解决贫困生问题上经常是通过主动的单向帮扶,比如高校各种以贫困生为对象的奖学金、助学金的设立,这往往忽视了学生的参与和心理需求,另外,传统高校学生工作更突出临时性的帮助和支持,不能有效培养贫困生的长期发展能力。(www.daowen.com)
高校社会工作通过专门的机构和工作方法,整合多种资源来有效解决贫困生问题。例如,调动社会资源,为贫困生提供社会实践和兼职的工作机会,以团体工作法对贫困生进行心理辅导,强化其互助意识,这样不仅能帮助贫困生解决现实的困难,也能锻炼其长期发展的能力。例如,家教是在校学生的一个重要兼职工作,高校社会工作者可以提前收集有家教需求的家庭和孩子的信息,提供给贫困生,并根据贫困生的心理、经济、专业情况,合理配对,为贫困生提供家教机会,这样不仅可以解决贫困生的经济困难,也可以通过家教锻炼其语言表达、人际沟通等多种能力。因此,高校贫困生工作为社会工作介入高校的一个空间。
(二)残疾生
在我国高校,残疾生主要面临自卑、偏激、冷漠、逆反等心理问题,以及生活不便、就业困难等问题。与对待贫困生类似,传统的高校学生工作在解决残疾生问题时,也主要采用主动的单向帮扶和临时性的资助等方式。这对残疾生主要问题的解决并不是很有效,因此,高校学生工作也可以进入这一空间。
残疾生就业难是其面临的最为突出的问题,由于用人单位的歧视等,高校残疾生的就业异常困难。高校社会工作者可以凭借自己助人的价值理念和非学校官方机构的优势,通过团体工作法,为残疾生举办就业指导和就业技能培训,在团体中,让成功就业的残疾生传授经验,通过交流提升在校残疾生的就业信心等。除此之外,高校社会工作可以利用社区工作法,在社会中广泛宣传高校残疾生的权益保护知识,也可以利用高校社会工作掌握的丰富资源,为残疾生提供就业信息和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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