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思想教育。高校学生处于生理和心理的双发展期,尤其是处于心理发展的关键时期。高校学生尤其是低年级学生,刚脱离高中的繁重课业以及父母的生活监管,在思想上又表现出不成熟,此时必须对其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一方面要强化其遵纪守法的自律意识,另一方面要通过内容丰富多彩、形式多种多样的课内外活动帮助其树立良好的精神面貌和优秀品格。
(2)学习辅导。学生的根本任务是学习,基于此前提,所有的学生工作都应该为学习服务。通过帮助低年级学生制定学业生涯规划、帮助中高年级学生完善职业生涯规划、举办“耕读汇”“读书会”以及其他各类学习交流会等主题活动,促使高校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从而使高校学生实现自我提高和自我发展。
(3)生活引导。大学是一个小社会,高校学生会学习四年甚至更久,大学阶段对高校学生的人格塑造、生活习惯养成、为人处世行为形成都有巨大的作用。作为高校学生工作者应该帮助并引导高校学生排除或减小周边环境的消极影响,在尊重其个性化生活方式的同时,要帮助其树立起健康的生活习惯以及正确的生活态度。
(4)心理疏导。高校学生工作者尤其是辅导员,处于学生工作的最前沿,与学生有着最密切的接触,学生到校之后,最信任和最愿意求助的人就是辅导员,因此,辅导员要能够准确地掌握学生的心理动向,及时关注学生的生活状态、情绪表现,要通过多种适当的途径帮助学生疏解压力,自我调节,使其保持良好的心理状态。
(5)就业指导。读大学的最终目标就是走向社会,通过在社会中的就业,逐步完成社会化的过程,因此,就业理所当然地成为高校学生工作的重要领域,加之近几年全球经济状况堪忧,就业压力逐年增加,高校学生工作更应该结合学生特点,对高校学生进行就业指导,帮助其顺利走向社会,完成从学校人到社会人的过渡。
2.完善基础职能建设,重视学生事务
(1)招生注册工作。许多高校,无论是将招生办公室独立于学生处之外或是将之设置于学生处之内,都归属于全校的学生工作体系。从工作性质上看,招生注册是高校学生管理的起点,它关系到高校学生的质量、高校学生的就业率等,作为拓展的高校学生事务区别于教学领域,将招生纳入高校学生工作是必然结果。
(2)生活服务工作。随着市场经济改革的深入,高校后勤部门的社会化已成趋势,由于受长期行政体系的影响,高校后勤社会化必然会或多或少与高校学生的利益发生冲突,高校学生工作者应该及时掌握相关情况,疏导对立情绪,通过多方沟通协调,帮助高校学生化解矛盾,维护其合法利益,为其更好地学习和生活创造良好条件。
(3)经济资助工作。高校的经济资助工作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专业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实物发放、勤工助学等形式。按照中央16号文件要求,要加强对经济困难(包括突发性或临时性困难)学生的资助,资金投入以政府投入为主导,社会多方筹措为补充,不断完善资助政策和措施,逐步形成以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国家奖学金以及励志奖学金为主体的“奖、贷、助、勤、补、减、免”综合资助体系。通过创新助学贷款政策,完善贫困认定机制,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特别是助研助教及助管工作,最终起到育人作用。
(4)法律事务服务。随着整个社会法治的进步与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高校学生维权意识的增强,高校学生法律事务日渐增多。法律事务服务应包含两个层次的内容,一是通过教育加强高校学生的法律意识;二是为高校学生提供法律援助。在校期间高校学生之间、高校学生与学校之间、高校学生与企业之间都有可能出现矛盾并产生法律问题,而在高校学生自身发展的过程中也离不开法律相关事务,需要通过及时的服务、指导来获得相关高校学生工作体系的帮助。高校学生工作者应当及时帮助高校学生寻求法律援助,依据法律维护自身的权利。
3.注重学生工作队伍建设,提升工作成效
(1)建立高素质的思政教师队伍。《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于2006年9月1日起施行。《规定》指出,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中坚力量是高校学生工作队伍,尤其是一线专职辅导员群体,他们是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事务管理工作的主要执行者。《规定》的学习和执行,对高校学生工作队伍来讲,是一个全方位和时代性的学习、实践过程,需要辅导员在工作理念、工作原则和能力结构上不断更新,不断提高,努力成为高校学生的人生导师和学生健康成长的知心朋友。同时,高校辅导员应注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除高校辅导员外,学生处和团委的专职教师也应纳入思政教师队伍,需要有这样一支原则性强、精干负责的队伍维持高校稳定,担负引导高校学生树立正确的政治态度和人生理想的崇高使命——这是我国高校学生工作的最高目标之一。(www.daowen.com)
(2)强化高校学生组织机构。高校学生组织是指那些具有共同目的、志趣、爱好、利益或其他共同特征的高校学生,按照一定的程序、通过一定的形式自主组织起来的群众性组织。学生组织是学生工作机构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是高校管理要素中不可或缺的部分。高校各级各类学生组织包括学生会、社团和其他学生组织,一般在团委领导下开展活动。高校学生为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不断寻求完善自我、热心参与学生组织的也越来越多,学生组织逐渐成为学生交流思想、增长才干、施展才华的重要平台。要积极引导学生组织参与学校发展,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更好地发挥它们在学生中的组织协调作用。
(3)完善学生干部培养体系。高校学生干部来源于高校学生群体,其思想更为贴近高校学生,更了解高校学生,良好的学生干部体系能更好地带动高校学生发挥主体意识,强化主人翁地位,由此可以更好地实现高校学生开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高校学生工作目标。培养学生干部是大学日常教育管理、学生事务服务的重要环节,同时这项工作也具有很强的系统性和延续性。高校应充分重视学生干部培养的重要性,以思想政治教育为先导,为学生干部培养提供必要的资源支持,争取社会资源和力量,加强与国内高校、相关企业和关联社会团体的合作,通过各种形式的交流、互动学习,促使学校培养的单一模式拓展为“学校—社会”培养的综合模式,优化和丰富学生干部培养的环境和模式。
(4)搭建各类交流平台。思政教师、学生干部均属于学生工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就目前各高校的学生工作实际而言,鲜有高校为两个队伍搭建沟通交流的平台。思政教师、学生干部所处的环境不同,经常性的沟通有利于把握广大高校学生的思想动态,可进一步提升学生工作成效。高校应当搭建学生工作论坛、学术研究平台、宣传交流平台等,通过各种研讨会的定期举办,搭建思政教师之间、学生干部之间、思政教师与学生干部之间的交流平台,对高校学生工作进行大讨论,开拓视野、创新思路,建立高校学生工作队伍发展的长效机制。
(二)学校社会工作领域
1.校内困难学生领域
在校学生面临的问题是多方面多层次的。学生问题是一个多因素共同作用的函数,这些因素涉及家庭、学校、社会等方面,当然还包括行动者自身的因素。常出现的问题有:新生学习、生活等方面的适应问题,考前心理焦虑问题,情绪控制能力微弱甚至欠缺问题,以及来自情感生活方面的问题等。问题的普遍性和严重性,以及学校社会工作的性质和功能,决定了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学校社会工作的卷入。除去这些“问题学生”,还有这样一些特殊的学生群体需要被及时地给予关注,如有身体障碍、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以及具有特殊能力的学生群体等。
2.校内教职工领域
在学生成长的过程中给予学生更多的关注和实质性的帮助,这是学校社会工作者与学校管理层以及直面学生的教职工的共同“职志”。正是由于这一共同的“职志”,使学校管理层、教职工群体与社会工作者的合作成为可能,另外,学校社会工作科学、顺利地开展也将使学校管理工作以及教职工的教学、服务工作更容易地开展,可收事半功倍之效,从而在整体上推动学校有机体的良性运行。
3.学生家长领域
家庭作为社会细胞的性质及其社会功能,以及个体的“双重性”(这里指的是个体既是社会结构中的能动者,同时也是受动者),假定了学生问题与家庭之间的密切相关。在实践中,这一假定也得到了证实。那么学校社会工作的开展就必须关照作为学生问题这一函数的自变量的家庭。学校社会工作顺利有效开展必须得到来自家庭的理解,增进或者促使家庭形成对于学校社会工作的正确认识成为必要。另外,学校社会工作不限于提高家庭对于学校社会工作的正确认识,还要在学校工作的实际开展过程中纳入家庭这一主体。这一纳入,具体来讲,就是在面对学生问题时,要了解学生的家庭环境,争取家长的积极参与,如提供学生家庭生活的信息、协助学校社会工作者开展工作等。
4.社区领域
社区作为一个功能单位,可以为学校社会工作的开展提供有效的社会资源,是学生问题解决可诉求的重要实体。另外,学校社会工作的有效开展不仅要将社区作为学生问题解决、恢复学生社会功能的重要依凭,而且学校社会工作也有必要以促进社区的发展为目标,因为这一目标与学校社会工作的主要目标并不相悖,并且在逻辑上是可以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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