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协定”签订后,国际进步舆论继续呼吁中国实行和平民主。苏美英三国外长莫斯科会议关于中国问题的协议重申了“不干涉中国内政”的政策,“一致同意,必须在国民政府之下建立一个团结而民主的中国,国民政府的各部门必须广泛地由民主分子参加,并且内战必须停止”。同时期,美国统治集团商定了对华政策。一九四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杜鲁门批准赫尔利辞去驻中国大使职务,任命陆军上将马歇尔为总统特使,赴中国“调处”国共冲突。十二月十五日,杜鲁门向马歇尔发出训令,要他到中国后“用适当而可行的方式,运用美国的影响”,“尽快地以和平民主的方法达到中国的统一”。同一天,杜鲁门发表了《关于美国对华政策的声明》。声明说:“中华民国国民政府为中国唯一的合法政府,为达到统一中国目标之恰当机构”。如果将“这个政府的基础加以扩大,容纳国内其他政治党派的话,即将推进中国的和平、团结和民主的改革”。声明又说:“自治性的军队例如共产党军队那样的存在,乃与中国政治团结不相符合,且实际上使政治团结不能实现”。美国政府既要马歇尔作为中立者在国共之间调停,又宣布只承认国民党政府为唯一合法政府,这就暴露了美国对华政策的真实意图。马歇尔就是带着这样的使命于十二月二十日来到中国的。
十二月十六日,中共出席政治协商会议代表团成员周恩来、叶剑英、吴玉章、陆定一、邓颖超抵渝(董必武、王若飞两代表已在渝),准备参加政治协商会议。中共代表团认为,停止军事冲突是召开政协的前提条件。因此首先于十二月二十七日,正式向国民党政府提出无条件停止内战的三项办法。十二月二十四日,陪都各界反内战联合会彭一湖、梁漱溟、张东荪等二十八人,分别致函蒋介石、毛泽东,呼吁停止武装冲突,开诚协商。三十日,民盟主席张澜建议国共双方一九四六年元旦立刻停战。十二月三十一日,国民党表示同意中共代表团的提议,并派出张群、邵力子、王世杰与周恩来、董必武、王若飞、叶剑英进行商谈。经几度商谈,一九四六年一月五日,双方达成了《关于停止国内军事冲突办法的协议》:“(一)停止国内各地一切军事冲突并恢复一切交通,关于停止冲突及恢复交通之命令,依第二条之规定商定之。(二)因国内军事冲突及交通阻塞等事,与我国对盟邦所负有之受降及遣送敌俘等义务有关,故应由政府与中共各派代表一人会同马歇尔将军从速商定办法,提请政府实施;(三)国民参政会驻会委员会及政治协商会议,各推定国共两党当事人以外之公正人士八人,组成军事考察团,会同国共双方,在发生冲突区域考察军事状况、交通情形以及其他与国内和平恢复有关事项,随时将事实真相提出报告并公布之。”一月十日,由张群、周恩来签署了《关于停止国内冲突的命令和声明》,双方还向所属部队发布了停战令。停战令于一月十三日午夜起生效。上述停止军事冲突的办法、命令和声明,构成了停战协定的全部内容,一月十日同时公布。
根据停战协定,一月七日正式组成了由马歇尔、周恩来、张群(后为张治中、徐永昌)参加的三人小组(或称三人军事小组)。一月十日由张群、周恩来签署了《建立军事调处执行部的协议》,成立了在三人小组领导下的北平军事调处执行部。执行部三委员由国民党、共产党、美国各一人担任,分别为郑介民、叶剑英、罗伯逊。执行部下设由三方同等人员组成的若干执行小组,分赴各冲突地区进行调处工作。军调部一月十四日起在北平办公。
国民党签订停战协定,不过是一种欺骗手段。蒋介石一面下公开的停战令,一面却下秘密的作战令。停战令颁布前夕,一月七日,蒋介石密令:“政治协商会日内开会,我军应于停战令未下前占领有利地点,已下令前进至某地而尚未到达者应催促其星夜前进,其尚未缴械地区速令当地驻军即行缴械,免被奸军利用。行动务须秘密迅速,免资共方藉口”。停战令公布后的第三天即一月十二日,国民党第十一战区司令长官孙连仲向所部传达所谓“委座手令”:“马歇尔、张群、周恩来三人会议,商议在政治会议前举行全面停战,停战令会完(十日)晚即可下达。各部在停战令未生效前,应速抢占战略要点。在热河方面最好于停战命令前占领承德,同时必须抢占古北口、建平及凌源为要”。在商谈停战问题的过程中,国民党方面还顽固坚持在停战命令中附加一条声明:停止冲突的命令,“对国民政府军队为恢复中国主权而开入东北九省,或在东北九省境内调动,并不影响。”这就是说,停战协定不适用于东北地区。这就表明国民党决心打内战。
停战令生效前后,双方争夺战略要点的斗争十分激烈。但就全国范围而言,停战令下达后一度出现了和平局面。国共及马歇尔三方于二月二十五日,签订了《关于军队整编及统编中共部队为国军之基本方案》(通称整军方案》。三月二十七日,达成了东北停战协议,指令军调部派执行小组赴东北调处冲突。停战协定、整军方案、东北停战协定及政协五项协议,是一九四六年春天的四大协议。(www.daowen.com)
停战令发布的同时,一月十日上午,政治协商会议在重庆开幕。会议召开前,国共双方在参加单位和代表名额分配问题上有过一番斗争。最后商定政协由五个单位三十八名代表参加。一月七日,国民党政府正式公布会议召开办法及会员名单。国民党八人:孙科、吴铁城、陈布雷、陈立夫、张厉生、王世杰、邵力子、张群。共产党七人:周恩来、董必武、王若飞、叶剑英(后去北平军调部)、吴玉章、陆定一、邓颖超。青年党五人:曾琦、陈启天、余家菊、杨永浚、常乃德。民主同盟九人:张澜、罗隆基、章伯钧、沈钧儒、张东荪、张申府、黄炎培、梁漱溟、张君劢。无党派人士即社会贤达九人、郭沫若、王云五、傅斯年、胡霖、钱永铭、缪嘉铭、李烛尘、莫德惠、邵从恩。
一月十日,作为会议召集人及当然主席的蒋介石,代表国民党政府致开会词,并宣布了决定实施的事项:给人民言论、出版、集会、结社及身体之自由,各政党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并得在法律范围之内公开活动,实行由下而上的普选,释放政治犯。一月十一、十二日,国共代表分别报告停止军事冲突商谈经过和国共重庆谈判经过。十四日至十九日,进行大会讨论和分组会议。二十五日至三十一日,先后通过了军事问题、宪草问题、和平建国纲领、政府组织、国民大会问题等五项协议。三十一日,会议结束。
政治协商会议的召开,鼓舞了国统区各界人士。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纷纷致电政协会议,提出他们的希望和建议。一月八日,刚刚成立的民主建国会宣布公开活动并向政协提供意见,要求国民党开放政权,“以开放政权换取统一”。一月九日,重庆文化界七团体举行的招待会上,一致通过由茅盾等提议组织政治协商会议协进会的建议。政协会议期间该会举行了多次政协代表演讲会。各界人士共同的要求是政协会议“只许成功,不许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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