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危险源概述
1.危险源的定义及其特点
危险源是一个概念简单而又内容复杂的词汇,它是造成各类事故的直接原因,也是项目安全管理研究和实践的重点。作为有效实施安全管理的关键,危险源一直是处在事故链的起端位置。所以,掌握住危险源的内涵和基本规律就可以很好的控制事故的发生概率。
2.危险源的定义
与一般人初次面对危险源概念时的第一直觉相同,危险源是造成事故的关键原因。所以,危险源就成为安全管理理论和技术方法研究的对象。而且,危险源的定义必须要和研究的领域,以及后续研究的目标和方法结合起来才能有较为明确的限定。
安全管理的核心是项目风险控制,而危险源则是项目风险的主要来源。危险源是危险的根源,是可能破坏工作环境,引发疾病伤害、导致人财物损失的根源或状态。因此可以从广义和具体的两个层次来阐述危险源的定义。
广义的危险源是抽象出来的可能破坏工作环境,引发疾病伤害、导致人财物损失的根源或状态,或者是这些根源或状态的组合体。
具体的危险源是对广义危险源中致危因素的具体化。通常来讲,具体的危险源有准确的名称、型号和特点,或者是一批这样的危险源构成的危险体系。这种危险源能直接影响工程项目的正常施工,其作用是直观的、确切的。而且,这种危险源也是可以识别、控制、消除和防护的,因此这种危险源一般是工程项目中的管理重点危险源的特点
从大范围来讲,事故的出现是必然的,这也说明危险源的存在势必会导致某个过程或自占以来,危险源作为一个单纯的概念就不曾消失过,代和科技的进步出现在某个不曾让人留意的角落,继续其隐患之路。但是,反而会随着时危险源也是有其比较鲜明的特点的,掌握住这些特点就可以更好的进行危险源的辨别、评价和管理。
3.多样性
危险源的多样性不仅是指概念的多样性,更是说危险源作为具体的实物或过程具有多样性。所谓概念的多样性是说危险源可以有很多种直觉性的认识,比如既可能被认为是实物,又可能被认为是一个环节,还能被认为是一个体系。第二种多样性则是从绝大多数行业的危险源上来表现的,具体就体现在种类多、数量多、关联多等等。这种多样性也导致实际工作中很难对危险源进行很好的监控和处理。
4.隐蔽性
危险源之所以危险,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它具有隐蔽性。在发生破坏作用的初期不会有明显的声音、味道、外观、行为、语言上的变化。形成破坏的过程中,无论是慢性的变化还是突然的变化,几乎所有的危险源都不为人知。这种特点造成了很多事故的发生。
5.欺骗性
危险源不仅危险在其隐蔽性上,还有很多事故是被危险源的伪正常状态欺骗才导致的。危险源之所以有欺骗性,是因为危险源所处的过程或者代表的客观存在是施工中所必备的,而且其正常状态和非正常状态的时间或空间间隔很小。让人很难意识到这就是危险所在,也就造成了危险源对项目管理人员的欺骗
6.互联性
危险源之间经常具有互联性。要么是危险源制造破坏时产生连环破坏,要么多个危险源是协同工作的需求。因此,危险源很难成为一个独立的事故源头,更多种情沉下是由多个因素共同造成的事故。这也给危险源的辨识与管理造成了很大障碍。
7.易触发、破坏大
从大量事故的调查结果来看,危险源产生破坏作用时所受到的推动力一般都是很小的。但是这个很小的推动力却推动到了危险源爆发环节的导火索上,从而轻易的制造了事故。而且一旦制造事故,必然会关联更多事故的产生,进而形成较大的事故群。
8.可预见性
尽管危险源有以上众多敏感的特性,但是鉴于大量工程经验,以及现代化的技术和管理水平,绝大多数危险源是可以预见的。因为项目范围是有限的,所能产生破坏的危险源也是有限的,做好调查和分析,在实施施工中做好检查监测等环节,可以将危险源发生破坏的概率降低到最低限度。如果能对危险源进行科学的辨识和管理,并将结果应用到实施工程的管理环节上,这种可预见性可以产生很大的保护效果。
(二)危险源的构成要素危险源是导致事故的根源或状态,是可能通过一系列过程导致人员伤害,、财产损失或工作环境破坏的不安全因素。
事故理论认为事故的形成必须具备有两个条件,分别是:
(1)有引起破坏的推动因素,即破坏因素;
(2)有遭受破坏的对象,即承受因素。
破坏因素和承受因素之间的距离能够实施相互影响。从上面三个条件可以看出,在可以发生作用的距离内,事故的形成主要是由破坏因素推动而引发的。危险源具有以下三个基本要素:
1.存在条件
危险源的存在条件有两个含义,一是危险源是工程项目所必需的,二是指危险源所处的物理、化学状态和约束条件状态。(www.daowen.com)
经过多年的实践和发展,对危险源的改进和控制己经比较成熟。但危险源之所以危险,就是这些危险源在储存(如堆放位置及方式、通风及遮盖条件等)、物理化学特性(如压力、爆炸极限、有毒有害性等)、设备状态(如保养周期、使用年限等)、防护条件(如防护措施、故障处理流程及措施、安全装置、安全标识等)、操作条件、管理条件(如计划、组织、协调、控制等)等方面在较长的一段时间内已经无法在技术上得到很大改进了,但目前的状态仍有可能产生隐患。另外,这些危险源又是生产经营所必需的,这也就造成其危险源的存在是必然的
2.潜在危险
在存在条件要素里,鉴于各种条件的约束和限制,危险源无法得到百分之百的控制。这也就意味着危险源是存在着潜在危险性的。一旦这种潜在危险性被触发,就有可能导致事故的发生,进而带来程度或损失大小不一的危害。
危险源的潜在危险因素大多数会被人认识到,但因为这种危险因素被触发的可能性较小,所以在大量的生产经营过程中会被忽视,甚至忽略。如果从心理上到认识上,甚至是制度上都没有对这种潜在危险因素进行重视,那被触发的概率就大大增加。
3.触发因素
既然危险源是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必需的,其存在条件也无法保证完全不出问题,那么就必然会有一些触发因素使得危险源逐步发展为事故原因。
触发因素是危险源转化为事故的主要推动力,但不属于危险源的固有属性。而且每一类危险源的敏感触发因素都不尽相同。既有可能是人为因素、也有可能是管理及自然因素,或者一是多种因素共同发生作用,使得危险源作用转变为危险状态,在某个时候会转为事故。
(三)危险源的分类
我国《生产过程危险和危害因素分类代码》(GB/T13816 -92)中,将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和危害因素大致分成6 类:
(1)物理性危险、危害因素;
(2)化学性危险、危害因素;
(3)生物性危险、危害因素;
(4)心理与生理性危险、危害因素;
(5)行为性危险、危害因素;
(6)其他危险、危害因素。
在1987年2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 -1986)中,给予了较为明确的名词术语解释、事故类别、伤害分析、伤害程度分类、事故严重程度分类以及伤亡事故的计算方法等等。其中对事故的类别划分了20 个类别,分别是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透水、放炮、瓦斯爆炸、火药爆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以及其他伤害。每个事故类别的引发原因都多种多样,危险源的作用方式和程度也有较大差别,因此很多国家的学者和行业组织对危险源的分类有很多不同的区分方式和分类内容。
我国东北大学著名的安全问题专家陈宝智教授在研究了危险源在事故发生发展中的作用之后把危险源分为第一类危险源和第二类危险源。这两类危险源中前者被定义为可能发生意外释放的能量或危险物质,其本身具有做功或干扰人新陈代谢的本领;第二类危险源被定义为导致第一类危险源约束、限制能量措施失效或破坏的各种危险源的统称,是围绕第一类危险源随机发生的现象。
(四)危险源的引发机理
当前国内外的研究认为,安全问题是由事故引发的,事故的产生是危险源在特定触发因素下造成的。而危险源的引发机理则可以从三个理论上得到解释。
1.因果连锁理论
随着管理理论的深入研究,二战后,人们逐渐认识到管理因素作为关键原因在事故致因中的中重要作用。博德在研究海因里希事故因果连锁理论的基础上,认为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是工业事故的直接原因,必须加以追究,进而提出了现代事故因果连锁理论。他提出的事故连锁过程为:管理失误一个人因素及工作条件一不安全行为不安全状态一事故一伤亡
2.能量意外释放理论
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具有很多带有各种能量的载体。这些载体或者是本身自带,或者是被人为赋予的,只要这种能量意外的被释放出来,那么就可能制造出冲击、碰撞、穿刺、夹击、腐蚀、毒害等作用,进而引发事故。在建筑项目施工现场,以下几类情况都有可能导致能量的意外释放,比如施工物料本身的物理化学危险性;施工中势能的积聚;施工中电、火能量的危险性:施工工艺危险性等等。
3.时空交叉理论
危险源爆发必须在时间吻合,空间吻合的情况下,才能够对对象造成伤害。通过研究危险源和伤害对象之间的时空关系可以发现,只要时间或空间上错开危险区域范围就可以保证不发生事故。因此,通过合理布置施工现场、调整作业工序、加强多视角观察等手段可以有效地避免危险源的时空交叉。
(五)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危险源
施工现场是工程项目运转的主要场所,也是工程项目各项目标实现的关键环节。在很多项目中,施工现场的管理几乎等价于工程项目的管理。因此,要研究工程项目的危险源问题就必须抓住施工现场这个重点场所来进行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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