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造价中材料价格风险因素
1.材料价格直接风险因素
建筑材料、配件及燃料在工程进行期间,因市场价格波动从而对工程造价进行影响的风险,这种风险叫做材料价格风险。受本地建筑工程产品供给、当时的市场情况、建筑材料价格等条件及本地市的建筑工程造价水平等情况,建筑工程建设在不同的区域和时间都将带来工程材料价格的损失。这些影响表现在两方面:
一是工期会受材料价格波动的影响,会产生延误工期或者为了在原定预算内完成工程,以次充好,严重影响工程质量甚至产生豆腐渣工程的恶劣后果,尤其是在施工过程中部分施工原料的价格上涨,为了维护自身原有的利益,施工单位往往会挺而走险,产生极为不良的后果。
二是建筑材料价格波动会加重工程经营风险。一般情况下,工程造价都以原定的合同为准则,很少会随着市场价格的波动做相应调整,因此就会产生实际施工中的材料价格与原有合同中的价格不符,如施工中原材料价格下调还好,如价格上涨过高,与原合同中材料价格差异过大,承担其上涨费用的承包商就会出现资金紧张的问题。不利于承包商自身效益的实现。三是在实际生产过程中,建筑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合同纠纷不断出现,由于建筑材料价格的波动在某种程度上,会作用于项目造价,这就使得项目的实际价格,与合约约定的价格存在较大的差异。此外,在很多项目合同中,并没有对材料价格上涨风险进行约定,也没有约定相应的风险承担方案,因此引发合同纠纷。
2.材料价格间接风险因素
随着政府相关法规的调整,工程造价会引起相应的价格变动,这是有别于市场经济的调整性行为,当政府及各主管部门因宏观调控或稳定经济进行政策性干预时,会制定一系列的政策法规及制度。这些制度对工程造价的影响体现在概预算定额的单价上及建造材料,工人成本、和机械设施的租赁及相关设备的价格调整上,而引起的价格波动。取费程序应按照规定进行,税金、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等应随着政策的调整而进行调整。此外,法律工作者和项目询问工作者受业主聘请而拟定合约,他认为其合约很严谨,其实不然,在合约之间隐藏了不平等的条约,这些条约不利于工程承建单位的防控责任也不利于工程建设单位的对工程承建单位进行处理。在合同履行的后期,如果材料价格发生变动,承包方往往处于被动地位很难公平地与业主谈判,处处受限于建筑工程的建设单位,不得不承担了合约中大规模隐藏的损失,终于导致建筑工程完工对账时产生建筑工程合约纠纷,给承包方带来了不必要的损失。
(二)基于建筑材料价格动态管理的工程造价风险防控(www.daowen.com)
(1)一定时间内发行建筑工程材料综合价格,以改变建筑工程材料差额。通过原来的实际工程显示,发行建筑材料综合价格,以改变建筑工程材料差额是非常可靠的。建筑工程造价主管单位发行的综合价格,如实的反映了建筑工程材料价格,与建筑工程材料情况的非主观现实情况基本相同,非常适合建筑工程的承建单位确定最合适的购买建筑工程材料的时间,压低建筑工程材料采购资金和加大承建单位的效益.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合理运用建筑工程造价,给予了十分可靠的资料。河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和郑州市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洛阳市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安阳市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南阳市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新乡市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许昌市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济源市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漂河市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蹼阳市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鹤壁市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开封市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平顶山市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三门峡市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驻马店市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周口市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信阳市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等18 个地市建筑工程造价主管部门都有自己的建筑工程造价信息网站和建筑工程造价信息期刊。河南省造价信息网上平台是每个月发布一次指导价,河南省造价信息期刊是每双月发布一次指导价,各个地市根据自己地市的情况在网上平台和信息期刊发布一次指导价。
(2)通过对建筑工程材料交易市场的认真检查和分析,非常精准的得到比较全面的建筑工程材料价格信息。对建筑工程材料原价、成吨成批的买卖打折情况、拖后买入与现金买入的建筑工程材料价格差进行收集和分析。河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和郑州市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洛阳市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安阳市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南阳市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新乡市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许昌市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济源市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漂河市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蹼阳市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鹤壁市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开封市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平顶山市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三门峡市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驻马店市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周口市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信阳市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等18 个地市的定额站都有自己的网上造价信息发布平台和建筑材料价格期刊。这些建筑工程造价的主管单位有自己专门负责建筑材料价格信息采集的部门,通过明察和暗访等多种形式对建筑材料价格进行采集。明察的形式就是通过和建材材料的生产企业、加工企业、经销商、使用单位、业主单位进行合作,以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的名义进行收集建筑材料的市场价格;暗访的形式就是定为自己为建筑材料的使用单位和业主单位,对建材材料的生产企业、加工企业、经销商进行收集建筑材料的市场价格,而不透露自己是建筑工程造价的主管部门的身份。
(3)设立建筑工程承建单位项目建材价格采集体制,加强项目建材价格的采集。建筑工程承建单位可以利用自己单位的现场管理经验,设立起一套合理的、有效的建筑工材料价格信息管理体制,实现建筑工材料价格管理互联网化。分析、收集建筑工材料价格的市场情况,体现对建筑工材料价格费用的全过程管理体制。以河南省为例:中建第七工程局、中铁七局集团、河南省第一建集团有限责任责任公司、河南省第二建筑工程发展集团、建业住宅集团(中国)集团、河南鑫苑置业集团等大型建工单位和房地产商都有自己的专门的材料采购机构。他们通过自己的建筑材料采购部门对自己集团旗下的工地采购部门进行管理,因为甲方、乙方在工地的采购部门都是直接处于建筑材料价格采集的一线,他们得到的数据都是真实的实实在在的交易价格,具有很高的建筑材料采集价值。需要注意的是,这些价格往往是企业内部或者是工地内部的机密资料,不容易得到。但是,因为建筑材料价格是需要在单位报账的,所以能等到建筑材料价格采购的单据和票据,就能够等到建筑材料价格在建筑工程一线的真实情况。
(4)在项目合同中约定解决方法和措施。据统计,影响建筑材料价格的因素可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国际建筑材料市场情况和发展;二是我国的政府相关政策的变动;三是无法预测的建设的多方面性。在项目建设中,项目的管理单位,要面临问题,建立科学的、有效的、合理的应对举措,在实施根本上,即项目合同上,就要约定解决问题的举措,这样才能行之有效,最终能提高工程前度,合适的把控造价成本,确保项目顺利施工。
(5)控制主要材料差价涨跌幅度。目前,工程项目中主要材料价格可占工程总价比值约为69%,可推算出,当主要材料价差涨跌约为20%时,将引起工程造价总造价的变化幅度估计为巧%左右,因此,将约定主要材料价差幅度确定一定的范围,比如20%以内等等。河南省造价信息期刊是每双月发布一次,但是如果材料价格短时间内上涨或者下跌比例较大,就会每月发布一次价格。调整的原则是钢材市场价格上浮或者下跌超过10%,水泥、商品混凝土、砖、砂子、石子等材料上浮市场价格上浮或者下跌超过15%,玻璃、油漆、阀门、法兰、防水材料、止水材料、保温材料、电线、电缆等材料市场价格上浮市场价格或者下跌超过20%。
6.确定合理的调价时间间隔。在我国北方时间,由于季节的原因,建筑项目有有效施工时间,其是影响建筑工程质量和投资防控的重要环节,为使建材价格发挥更大效率,可适当地规定调整价格时点,比如可用建筑建材价格浮动,在2 个月以内进行一次变动,即增幅越快,调价越短。根据河南省造价信息期刊提供的资料,河南省内的建筑工程材料基本上每年会产生两个波峰和波谷,即每年的1 ~2月,因为过年的原因,建筑工程材料价格会跌至低点,到每年的3 ~4月建筑工程材料价格会逐渐上升,到每年的5 ~6月建筑工程材
料价格会上浮至高点,每月7 ~8月因为天气炎热和农民工收种,建筑工程材料价格会回落至低点,到每年的9 ~10月,建筑工程材料价格又会上升,最后到每年的11 ~12月建筑工程材料价格会上浮到高点,到第二年又重新开始新的一个循环。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