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我国工程建造体系的建议
首先,应尽快建立健全重大土木工程方案阶段的论证决策机制。重大土木工程建设涉及多个专业相互协同,目前的现状是建筑专业为龙头,其他专业作配合,建筑方案首先确定,其他专业再围绕既定的建筑方案进行深化设计,那么一旦建筑方案不合理,其他专业再努力弥补也是杯水车薪。建筑方案如此重要,其甄选本应慎之又慎,但目前这个环节却缺乏科学严格的论证决策机制。为此建议:超过一定投资规模的重大土木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在方案阶段启动严格的论证决策机制,组织包括规划、建筑、结构、施工、环境等一系列相关专业的专家开展论证,其最终决策应遵循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
其次,应加速推进土木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当前我国土木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分别独立承包、相互割裂,这种模式的弊端已日益突出:
(1)直接阻碍从全寿命的角度评价项目的优劣,容易造成建造各环节的总体浪费。例如:设计方案只单纯控制设计阶段的材料成本,其施工措施费、建成后的维养费、以及工期等包含的隐性费用却可能很高,而许多更先进的方案虽然在设计阶段的材料成本较高,但全寿命造价却很低,而按目前的承包模式,这些先进方案均无竞争力;
(2)直接影响项目建设的综合质量。设计方不熟悉或不重视施工,不考虑施工的可行性和安全性,而施工方不熟悉设计过程,采取违背设计意图的施工措施,最终导致质量、工期和造价失控。
为此建议:
1)尽快健全完善设计-施工总承包配套法律法规,加强设计-施工总承包政策引导,推行全寿命周期成本控制评价标准,激发总承包企业的积极性;
2)培育高水平的具备设计施工综合素质以及统筹协调管理能力的总承包企业及相应的人才队伍,调整勘查、设计、施工、监理企业的经营结构,增强其综合竞争实力。
最后,应加强土木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顶层设计,改革现有的标准编撰机制。目前土木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由于在顶层设计和编撰机制方面存在不足,制约了标准的先进性及其引领作用的发挥:
(1)标准的修订周期过长,无法反映最新科技成果,严重滞后工程实践的需求;
(2)我国土木工程标准的编撰和修订组织工作长期被某些固定部门或单位主持,且相互之间缺乏协调和沟通,由此导致技术标准体系不清,不同规范间内容交叉重叠甚至存在矛盾,先进技术难以被充分吸收;
(3)针对标准关键条文缺乏长期深入的原创性基础研究和广泛充分的调研,编撰时缺乏严谨的科学论证。为此建议:
1)缩短标准修订周期,理想的修订周期宜控制在五年内;
2)标准的编撰工作应向全社会各部门或单位开放;
3)国家科技项目应加强专门针对标准关键条文的基础研究和调研投入;
4)规范发行所获利润宜用于标准的建设工作,以改变目前参编标准人员“自带餐票”的尴尬局面。
(二)对我国工程科技研发体系的建议(www.daowen.com)
首先,应注重科研成果的创新性、系列性、系统性和完整性,坚持科研工作源于工程、服务工程、高于工程、指导工程、引领工程。当前,我国结构工程领域的科研成果主要存在如下问题:
1)只注重工程个性,简单围绕某类工程展开重复研究;
2)立项滞后于工程迫切需求,成果常常为设计施工过程的简单总结;
3)闭门造车,不结合工程需求,为了创新而创新;
4)原始创新不够,形式创新偏多;
5)成果实用性不强,推广应用困难;
6)碎片式成果多,大成果、系统成果少,达不到应用水平;
7)成果转化渠道不畅通,其中过时的标准规范是屏障之一。
当前,我国每个重大土木工程都设立科研项目支持攻关,看似十分热闹,但重复研究比较多且水平有待提高,许多关键技术研究投入不少,但没有很好地解决工程的同类问题,原因是没有出系统的成果。
其次,科研工作应紧密结合中国国情,突出中国特色,解决中国问题。与西方国家相比,我国社会文化不同、国土资源不同、地理环境不同、发展阶段不同、发展水平不同、经济基础不同,因此简单照搬国外经验是解决不了中国的问题,必须自力更生。“洋为中用”必不可少,但一些“洋”不一定适用于中国,要避免“吃国外的药不治中国的病”。“科学无国界”千真万确,但必须承认“科学家有国籍”的事实,任何一个国家的科学家的任务都是要首先服务于本国科技、社会、经济发展中遇到的难题,尤其是土木工程科技专家,更有服务本国基础设施建设的责任和义务,在紧密结合国家需求的基础上做出引领的成果。著名经济学家、教育家陈岱孙先生1926年在美国哈佛大学完成的博士论文题目为:“马萨诸塞州地方政府开支和人口密度的关系”,充分体现了科研工作紧密结合国家和地方的发展需求,而这样的科研经历同样成就了陈岱孙先生享誉海内外的经济学家地位。
最后,科技政策应遵循科技工作的基本规律。
(1)在科研立项方面,应鼓励原始创新,跟踪国际热点很重要,但创造热点更重要,创造热点有可能成为引领者,加强对可能成为引领者的关注和支持,这就需要在确定科技项目立项指南时注重前瞻性、开放性、包容性、延续性和可持续性,鼓励独立思考,百家争鸣,不可急功近利,尽可能营造“十年磨一剑”的科研氛围,建立鼓励“十年磨一剑”的长效机制。土木工程的科技工作必须坚持不赶时髦,不随大流,不凑热闹,不凑数量;
(2)在项目管理方面,应创新“出大成果、出系统成果、出专家”的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同行评议和考评机制,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弱化行政干预,简化项目申请程序,适当延长考评(评估)周期,简化考评环节,确保科技工作者的科研时间;
(3)在科技成果及工程科技人才评价方面,应充分考虑结构工程学科实践性强的特点,避免照搬欧美等国基础学科指标(例如5CI 论文数、影响因子、H 因子等)来单一而机械化地评价结构工程的成果和人才水平,鼓励出综合成果,出系统成果,出大成果,解决大问题。梁思成和林徽因从20 世纪30年代到40年代,用15年时间,走遍190 个县,对2738 处古建进行实地考察勘测,住过寺庙,最终写成了《中国建筑史》,长期艰苦的实践成就了这部鸿篇巨著,而我国的结构工程学科恰恰缺少的是这样的大成果,究其原因是由于深入实践不足,纸上谈兵偏多。
发展以高安全性能、高使用性能、高经济性能、高施工性能、高环保性能、高维护性能、高抗灾性能、高耐久性能等为特征的高性能结构工程将成为我国未来结构工程发展的核心战略,也是实现我国结构工程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土木工程属于社会作品,是人类的共同财富,结构工程从业人员应该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高尚的职业道德以及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态度,履行自己的相关职责,使土木工程更安全、更适用、更经济、更绿色、更耐久、更美观。许多前辈和专家一直以来都在强调我国土木工程需要从“粗放”走向“精细”,从“大国”迈向“强国”,笔者经过长期的现场调研和反复深入的思考,建议还应强调从“感性”到“理性”,从“繁荣”到“文明”,因为我国当前一些土木工程很感性,但并不理性,我国当前土木工程规模之大前所未有,看似一片“繁荣”景象,但距离“文明”仍有差距,另外,我国土木工程同样还需要从“制造”走向“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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