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和“科教兴国”与“人才强国”战略的实施,20世纪90年代后中国迎来了一个留学高潮。从1992年至2012年,出国留学人员达160多万人,其中自费留学生占近90%。
为了做好留学归国工作,国务院职能部门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对留学生归国政策进行了动态调整。基本政策原则如下:
第一,“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的总方针。1992年1月邓小平谈到,“希望所有出国学习的人回来,不管他们过去政治态度怎么样,都可以回来,回来后妥善安排,这个政策不能变”。[4]1992年10月十四大报告中首次提出了“来去自由”的政策,“我们热情欢迎出国学习人员通过多种形式关心、支持和参加祖国的现代化建设。不论他们过去的政治态度如何,都欢迎回来参加社会主义建设,给予妥善安排,并实行出入自由,来去方便的政策”。[5]到2000年,“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的方针得以确立,并成为我国留学归国工作的总方针。(www.daowen.com)
第二,鼓励“为国效力”。鼓励留学生回国服务是留学归国政策的基本点,方式有多种。一是资助留学生短期回国讲学。1992年8月,教育部出台了专门文件,明确择优资助已获得博士学位的留学人员,鼓励和支持留学生在国内进行短期讲学工作。随后,人事部同样出台了相关办法,资助对象为一年以内回国到非教育系统工作的在外公费和自费留学人员。二是资助留学生短期回国工作。具体包括:1996年的“春晖计划”,择优资助已获得博士学位并在本专业领域取得突出成就的优秀留学人员短期回国工作;1998年的“长江学者奖励计划”,资助海外优秀留学人员回国短期工作或竞聘高等学校特聘教授岗位,参与中国高等院校的建设。三是资助留学生为西部建设出力。2002年10月,教育部专门印发了《关于吸引国外留学人员为西部服务,支持西部建设有关工作的函》,激励海外留学人员短期到西部工作。
第三,提升和完善留学生归国服务工作。国家在完善留学生归国服务上提出了行之有效的政策。一是解决留学生子女入学难的问题。如,2000年教育部出台了《关于妥善解决优秀留学人员子女入学问题的意见》,提出了“适当照顾、特事特办”的原则。二是建立留学生回国绿色通道。为了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回国服务,2007年2月,多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建立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绿色通道的意见》,规定回国工作的高层次留学人才经批准可以不受各种限制,其在工作报酬、配偶就业等方面将享受更多便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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