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建筑设备中水系统的分类与组成

建筑设备中水系统的分类与组成

时间:2023-09-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3.城镇中水系统城镇中水系统以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出水和部分雨水作为中水水源,经提升后送到中水处理站,处理达到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后,供城镇杂用水使用。

建筑设备中水系统的分类与组成

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城市用水量大幅度上升,给水量和排水量日益增大,使给水系统、排水系统的扩建费用、动力费用和管理费用不断增加,同时给水资源的保护也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因此,中水技术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应用。

3.6.1.1 建筑中水系统的意义

所谓中水,是相对于“上水”(给水)和“下水”(排水)而言的。建筑中水系统是将建筑或建筑小区使用后的生活污废水经适当处理后再用于建筑或建筑小区作为杂用水的供水系统。中水水质主要指标低于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但高于污水允许排入地面水体的排放标准。

建筑中水技术开发利用的意义:

(1)不但可以为缺水地区就近开辟了新水源、使本地区污、废水资源化。

(2)有效地利用和节约有限的淡水资源。

(3)可以缓解城市下水道的超负荷运行现象、减轻对水体的污染。

近年来,我国各地纷纷开展了污废水回用的实验、研究,中水工程的应用日益增多。根据不同民用建筑物用水量统计,一般杂用水量为生活总用水量的30%~40%,如果我国缺水地区广泛开展中水利用,则大量的淡水资源将被节约下来。中水作为可靠的第二水源,通过对其水质的抽测,保证其出水水质符合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则可用于冲厕、绿化、洗车等。已运行的中水工程为中水技术的开发提供了宝贵的经验,为中水技术的推广提供了可靠的依据。

3.6.1.2 建筑中水系统的分类

中水系统是一个系统工程,是给水工程技术、排水工程技术、水处理工程技术和建筑环境工程技术的有机结合,以求实现各部分的使用功能、节水功能及建筑环境功能的统一。按中水系统服务的范围,一般分为以下3类。

1.建筑中水系统

建筑中水系统是指单幢或几幢相邻建筑所形成的中水系统,按其实际情况不同又可再分为两种型式:

(1)具有完善排水设施的建筑中水系统。该型式的中水系统(图3.55)是指建筑物排水管系为分流制,且具有城市二级水处理设施。中水的水源为本系统内的优质杂排水和杂排水(不含粪便污水),这种杂排水经集流处理后,仍供应本建筑内冲洗厕所、绿化、扫除、洗车、水景、空调冷却等用水。其水处理设施可设于建筑地下室或临近建筑的室外。这种系统的给水和排水都应该是双管系统,即室内饮用给水和中水供水采用不同的管网(也叫双管系统)分质供水,室内杂排水和污水采用不同的管网分别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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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55 排水设施完善地区的单幢建筑中水系统

(2)排水设施不完善的建筑中水系统。该型式的中水系统(图3.56)是指建筑物排水管系为合流制,且没有二级水处理设施或距二级水处理设施较远。中水水源取自该建筑的排水净化池(如沉砂池、沉淀池、除油池或化粪池等)。其中水处理构筑物根据建筑物有无地下室和气温冷暖期长短等条件设于室内和室外。这种系统室内饮用给水和中水供水也必须采用两种管系分质供水,而室内排水则不一定分流排放,应根据当地室外排水设施的现状和规划确定。

图3.56 排水设施不完善地区的单幢建筑中水系统

2.小区中水系统

小区中水系统(图3.57)适用于城镇小区、机关大院、企业学校等建筑群。中水水源取自建筑小区内各建筑物排放的污废水。室内饮用给水和中水供水应采用双管系统分质供水。室内排水应与小区室外排水体制相对应,污水排放应按生活废水和生活污水分质、分流进行排放。

3.城镇中水系统

城镇中水系统(图3.58)以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出水和部分雨水作为中水水源,经提升后送到中水处理站,处理达到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后,供城镇杂用水使用。该系统不要求室内外排水系统必须采用分流制,但城镇应设有污水处理厂,城镇和室内供水管网应为双管系统。

图3.57 小区中水系统框图

图3.58 城镇中水系统框图

上述几种类型的中水系统,据有关资料统计,单幢建筑中水系统远多于建筑小区中水系统,市中心的中水系统多于市郊,中水处理站设于室内地下室多于设在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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