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概况
某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为其承建的公路工程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物质损失部分保险金额CNY15.654 2亿,保险建筑期限为自2017年1月25日零点起至2019年7月24日24点止。
出险工程为承保工程施工第二标段,线路全长4 910 m,红线宽40~60 m。沿线分别需下穿武九铁路、武黄城铁,主要为对现状道路的整治扩建,并新建下穿武九铁路涵洞,完善交通安全及管理设施,该项目工程效果图见图16-38。
图16-38 工程效果图
2.案情介绍
1)事故经过
出险工程下穿既有铁路箱涵为四孔,编号分别为1#,2#,3#,4#,其中2#、3#框架为中间机动车道,1#、4#框架为非机动车道。顶进施工分两次进行,先顶进3#、4#框架,后顶进1#、2#框架,总顶进行程为48 m,3#、4#框架主体及三角块自重4 500 t。箱涵顶进设计方案如图16-39所示。
图16-39 箱涵顶进现场图
2018年12月24日,经过试顶成功后,3#、4#箱涵框架正式顶进,顶进30 m后,到达铁路下方第一排临时支护人工挖孔桩,顶进过程较为顺利。继续顶进前,需进行铁路临时支撑体系转换,将第一排支撑点转换至箱涵框架的滑轮小车上,然后凿除第一排支撑桩,要求凿除至箱涵滑移面下30 cm处。
2018年12月29日,在凿除第一排临时支撑人工挖孔桩后,再次顶进,发生意外,导致滑板断裂,背墙人工挖孔桩倾斜。
图16-39为箱涵顶进现场图,便于大家直观了解该工艺流程。
2)处理情况
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立即停止施工,检查背墙、滑板、箱涵情况,核实顶进数据,发现背墙附近滑板钢筋混凝土开裂,同时测得背墙整体向反方向偏移近10 cm,而箱涵顶进未启动。出险照片如图16-40所示。根据上述情况,被保险人判断背墙桩身破坏,同时不排除存在断桩可能。
图16-40 出险照片
被保险人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并会同业主、设计、监理召开项目专项会议,分析事故原因,最终认定疑似框架顶滑轮小车卡滞,加之滑动面存在混凝土凸起等因素,导致箱涵顶进时启动压力陡增,意外导致后背受损。
针对修复方案,被保险人综合分析成本、工期因素,对比原方案修复及采用拉森钢板桩配合混凝土预制块反压补救两种方案,认为补救方案具有工期短、成本低的优点,最终采取补救方案,加固背墙抵抗强度。
3)索赔情况
针对本次意外事故,被保险人在案发后向保险公司提供索赔清单。根据补救方案,被保险人采用加打3排拉森钢板桩锚固,配合混凝土预制块反压增加推力方案,经被保险人招标定价,包含混凝土预制块租金及运输费、拉森钢板桩施工费、误工费等,共报损CNY473 416.10。
3.赔案处理
1)案件查勘
保险公司接报案后,第一时间现场查勘,查阅相关工程技术资料。被保险人对现场出险前后过程进行了详细的描述。同时,保险公司对事故相关资料进行收集,对事故的发生过程进行了逐项核实。
截至本次事故发生,3#、4#箱涵已连续顶进30个行程(30 m),据监测数据显示,顶进过程中后背及滑板均无异常状况,顶进人员操作符合设计及施工方案的规定。2018年12月29日,顶进中左侧压力表稳定后的读数为33 MPa,右侧压力表稳定后的读数为24 MPa时,压力表读数不再上升,油顶伸长,但框架主体未启动,而后听见靠近后背处发出异响,顶进人员立即停机,检查顶铁、横梁、滑板及后背情况,发现滑板与后背结合处及远离后背3 m处出现裂缝,后背发生位移,最大位移约10 cm。
2)损失核定
本案本次受损的是后背人工挖孔桩、后背,若按照原方案认定全损,其中,人工挖孔桩φ1.5 m×26根,桩长9 m,混凝土强度C30;后背截面积为1 m×1.7 m+2.5 m×2.5 m,长度为25.5 m×2,C30钢筋混凝土;查阅被保险人合同清单,人工挖孔桩综合单价为CNY 1 600/m,C30钢筋混凝土综合单价为CNY765/m3。两项损失核损CNY68.45万,超过被保险人报损方案损失,同时被保险人为确保工期,采取补救方案,认定为合理。(www.daowen.com)
根据被保险人报损明细,剔除保单明确除外损失项目,本案最终赔付CNY30万结案。
4.案件关键点及争议点分析
1)事故原因分析
(1)方案设计方面
该箱涵顶进方案经某具有相关资质单位进行地质勘查,某具有相关资质设计院进行方案设计,对整套箱涵顶进系统进行详细验算,设计方案满足国家相关规范要求。但根据案件实质考虑,方案设计安全系数取值可能偏于保守。
(2)施工方案方面
施工单位箱涵顶进方案,经施工、监理及建设单位逐级审核批准,方案设计合理,对该箱涵顶进工艺各方面考虑全面。
(3)施工工艺方面
从被保险人描述分析,本箱涵已正常顶进30个行程,总顶进行程30 m,前序工艺施工规范,未见明显异常。出险当天,描述为箱涵顶进启动过程,压力表读数维持不变的情况下,箱涵未启动,千斤顶行程推进,后听见异响,发生事故。同时,本案应与铁路临时支撑体系转换的滑轮小车支撑卡滞,以及滑动面阻力因平整度影响增加有关。
综合分析,被保险人施工方案经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现场后背人工挖孔桩、顶进箱涵滑板、箱涵涵身、接触面润滑措施均按照设计要求施工,未见施工重大过失及设计错误因素,无保单除外条款适用,认定保险责任成立。
2)定损分析
(1)剔除被保险人报损的箱涵顶进施工事故造成的工期延误损失,建工险保单约定:工程部分停工或全部停工引起的任何损失、费用和责任为除外责任。
(2)剔除管理人员工资。由于一般工程项目不会因出现某次保险事故而增加管理人员的工资,对整个工程项目来讲,管理人员费用不会增加,不存在实际意义上的损失。
(3)其余被保险人报损,依据实际发生合同清单报损,经保险公司查勘人员现场核实,共同认定查勘数量后,依据实际损失数量理算。
5.本案针对施工的几点建议
箱涵顶进施工为现阶段下穿既有铁路线常用工艺,施工工艺较为成熟,为降低该类工艺施工风险,从相关案例角度,列出施工的几点建议:
(1)箱涵主体结构施工必须满足设计要求,滑板接触面确保润滑、平整,防止混凝土结构凸起或润滑不到位。
(2)后背方案设计考虑足够的安全系数,最大程度避免该类事故的发生。
(3)顶进设备及时校正,顶进作业应先试顶,检查后背、设备等无异常后,正常顶进;发生压力表读数突增状况(一般为5~10 MPa),需停泵观察,应严密监控千斤顶、顶柱、后背、滑板、箱涵结构等部位的变形情况,如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止顶进,找出原因并采取措施解决后方可重新加压顶进。
(4)当顶力达到0.8倍结构自重时箱涵未启动,应立即停止顶进,找出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后方可重新顶进。
(5)箱涵启动后,应立即检查后背、工作坑周围土体稳定情况,无异常情况,方可继续顶进。
(6)每次顶进应检查液压系统、顶柱(铁)安装和后背变化情况等。
(7)桥涵涵身每前进一顶程,应观测轴线和高程,发现偏差及时纠正。
6.本案引发的几点思考
(1)从本次事故可以看出,箱涵顶进施工工艺及方案设计的重要性。部分施工单位为节约成本,压缩后背设计安全系数,降低方案投入成本,一旦出现顶进系统破坏,将给工程带来巨大损失。虽然工程事故可通过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来转移风险,但建工险关于设计错误、原材料缺陷、施工工艺不善均是除外责任,一旦确定为除外责任,施工方只能自己承担损失。
(2)施工工艺管理以及质量管理的重要性。本案从保险公司现场查勘情况看,未见明显保单除外责任。但每起工程事故,都或多或少存在着施工工艺方面的问题,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做好方案交底,施工过程中严控各工程结构的施工质量,严格执行方案的各个关键步骤,发现异常及时排除安全风险,能从根本上杜绝此类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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