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某隧道变形案:隧道工程建设风险与保险,索赔情况分析

某隧道变形案:隧道工程建设风险与保险,索赔情况分析

时间:2023-09-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受芦山地震影响,隧址区岩层扰动较大,相比地震前的勘查,围岩破碎情况有较大变化。加上隧道处于偏压状态,开挖后支护不及时,应力重新分配导致变形。4)索赔情况2016年3月14日被保险人报案,隧道右洞K8+655—K8+492有严重变形,向保险人索赔金额350万元。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分为三部分:隧道该里程段的原始造价;隧道该里程段事故发生后的加固费用;事故发生后拆除原有初支、加固初支拆费用。

某隧道变形案:隧道工程建设风险与保险,索赔情况分析

1.工程概况

1)项目简介

某施工企业为其在建工程投保了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该工程位于某市雨城区,线路起于某隧道中部K7+500,止于坪石互通终点K12+063.5,全长4.564 km。主要工程项目为:隧道本标段左线长2 245 m,右线长2 330 m。隧道设计为双洞分离式隧道,左右洞间距15~40 m。进出口左、右线均位于曲线上,纵断面设计为单向坡,左线坡率为ZK7+500—ZK8+310段1.2%,ZK8+310—ZK9+745段-0.5%,右线坡率为K7+500—K8+310段1.2%,K9+310—K9+830段-0.5%(该方向上坡为正)。在K9+200右侧设置支洞,长323 m,纵坡-4.05%,开挖宽度6.1 m,开挖高度7.32 m,每100 m设置会车道,长20 m,与主洞K9+040相交(图16-26)。

2)工程地质水文情况

隧址区的地下水分为松散岩类孔隙水和碎屑岩类孔隙裂隙水。松散岩类孔隙水主要分布在隧址区堆积的河流、冲沟的堆积体内,含水层主要由河流冲积层所组成。岩性主要为卵砾石层,该地下水补给主要为大气降水及河水补给,地下水以泉的形式向较低的沟谷排泄。动态变化大,富水性好。

隧道洞身段穿越整个沙坪背斜,背斜宽缓,岩层整体缓倾至中等倾角,倾角小于35°,岩层走向与隧道轴向小角度相交,隧道穿越岩体为中厚层状细砂岩,粉砂岩夹泥岩,岩体较完整,在隧道开挖过程中,拱顶稳定性较低,右侧侧壁稳定性好,左侧基本稳定。地下水呈点滴至线流状。

3)地震

地震基本烈度为Ⅷ度。受芦山地震影响,隧址区岩层扰动较大,相比地震前的勘查,围岩破碎情况有较大变化。

2.案情介绍

1)事故经过

图16-26 隧道洞口

据被保险人介绍:2015年10月30日,发现隧道右线K8+655—K8+492有变形情况判断依据是当时发现裂纹(图16-27)、测量变形数据,事故发生后立即上报业主、设计、监理,经四方确定采取增加型钢拱架支撑,支撑后未能控制变形趋势(图16-28),又再次增加型钢拱架。至11月中旬,测量数据显示初期支护已达侵限状态(图16-29)。具体表现为掌子面附近出现初支开裂、喷射混凝土剥落、拱架拱部出现变形(图16-30)。为保证结构及施工安全,采用I16临时型钢拱架,增设锁脚锚杆,施作临时二衬,加固范围为已施作的临时拱架部分。

图16-27 侧墙开裂

图16-28 拱顶开裂

图16-29 初支侵限

图16-30 钢拱架变形

2)事故原因

2015年10月被保险人发现隧道初支变形至我司2016年3月查勘、调查时,被保险人提供的隧道断面测绘记录中,有隧道围岩变形侵限的情形描述。查阅相关资料,该隧道是贯通某高速公路草对段的重要工程。该隧道所处地区平均海拔高度为686~3 842 m,属于四川西部地台边缘凹陷,龙门山前缘构造带南段,长期处于构造活动带与稳定地块的过渡带。加上隧道处于偏压状态,开挖后支护不及时,应力重新分配导致变形。

3)处理情况

(1)对该段加设I20b型钢进行临时支撑,纵向间距0.8 m,型钢必须落在稳定的地基上,必要时基础可用混凝土进行稳固,同时,在此段增设临时二衬,二衬采用C30混凝土,厚度控制在30 cm内。

(2)对该段采取拱部120°径向注浆,注浆采用φ42小导管,长度为3.0 m,间距1.5 m×1.5 m(环×纵),以加固围岩,防止拆换时出现安全事故。

(3)对该段临时拱架按每米由大里程至小里程方向进行拆除(临时二衬采用风镐凿除),临时支撑拆除后,每2 h对初支面进行实时监控量测,待稳定后拆除侵入二衬界限段落(未侵入段可不拆除)重新施作该段初期支护。拱架拆除按间隔3榀拆除1榀的方式,采用I18型钢钢架,间距0.8 m/榀,并且预留15 cm的预留变形量,喷射C20混凝土,厚度25 cm,每单元钢架设4根φ25药卷锚杆进行锁脚,锚杆长3 m;并设置φ6.5钢筋网片,网格间距25 cm×25 cm。

4)索赔情况

2016年3月14日被保险人报案,隧道右洞K8+655—K8+492有严重变形,向保险人索赔金额350万元。

3.赔案处理(www.daowen.com)

被保险人延迟报案,保险人在接到被保险人报案后,聘请公估一同查勘现场,详细了解事故发生经过。

2016年3月17日,经现场调查了解某隧道右线采用大里程往小里程(康定)方向开挖施工,变形范围为K8+655—K8+492段,变形长度163 m,其中K8+632—K8+603、K8+596—K8+584、K8+562—K8+550段已完成临时二衬施工,临时二衬为20 cm厚C30素混凝土,上述洞段的初期支护和加固支护已被临时二衬覆盖;临时二衬之外的段目测可见局部拱架拱顶存在连接筋变形断裂现象;喷射混凝土表面存在开裂、剥落情况;局部钢拱架扭曲变形,目测可数拱架约149榀;18日被保险人共同对受损隧道里程段采用全站仪进行随机断面抽测,断面图显示抽测洞段存在侵限情况,最大侵限为40.8 cm。

2016年7月12日,对隧道右线进行了复勘,经双方人员测量其中里程段K8+655—K8+615,共计40 m,已拆除重做加固支护的初支及部分临时二衬(拆除临时二衬里程为K8+642—K8+618,计24 m),该段已拆除重做初支的拱架间距为0.6 m。里程段K8+615—K8+492有123 m未重做加固的初支,但肉眼清晰可见该段初支已变形、开裂。经询问被保险人口述,为了完成高速右线隧道全线贯通,剩余里程段将在贯通后全部拆除重做初支。

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分为三部分:隧道该里程段的原始造价;隧道该里程段事故发生后的加固费用;事故发生后拆除原有初支、加固初支拆费用。

单价:因被保险人以清单方式投保,清单上列明的项目以清单单价进行核损;无清单单价的项目,参考类似工程清单单价、市场询价确认。计算如下:

(1)K8+655—K8+492原始造价计算金额为CNY1 637 872.75(表16-17);

(2)K8+655—K8+492里程2016年2月加固金额为CNY1 090 043.37(表16-18);

(3)隧洞原始初支以及加固拆除合计金额为CNY591 447.59(表16-19)。

表16-17 K8+655—K8+492原始初期支护费用

表16-18 K8+655—K8+492变形加固支护费用

表16-19 K8+655—K8+492段拆除费用

根据被保险人提供的《××高速××隧道专项测试分析报告》中4.5条中的第4款“结合地应力、监测接触压力结果,地质构造、地应力、隧道走向等各因素的不利组合是导致该段初支变形破坏的根本原因”。结合现场查勘时隧洞初支变形,喷混凝土开裂等情况,依据隧道断面检测数据变化,及施工现场情况,保险人认为保险责任成立,保险双方协商赔付CNY150万。

4.案件关键点及争议点分析

根据现场查勘情况,结合专家会议纪要判断,本案事故原因主要为地质情况复杂,虽然原设计支护不能满足实际要求,被保险人在施工的过程中监控量测做得不到位,但被保险人在发现事故后积极采取了相应措施仍不能阻止“围岩和衬砌的变形与破坏”的发生。严格说应力引起的隧道变形是“渐变”原因,而工程险中“渐变”为除外责任;保单扩展“围岩和衬砌的变形与破坏”特别条款,因此保险责任成立。但在施工过程中,被保险人违反设计图纸及施工相关规范,初支与二衬间隔距离远超设计值,因此被保险人存在工艺不善,需要承担相应责任,经协商进行比例赔付。

5.本案针对施工的几点建议

(1)本隧道开挖断面较小(6.1 m×7.3 m),二衬混凝土采用集中拌和,罐车运输,输送泵入模板台车。初支、二衬、掌子面开挖等同时作业时施工组织困难。所以为了连续施工、确保总工期的实现,施工方在初期支护后连续开挖,二衬与初支长期间隔几百米的距离,极不符合隧道施工规范要求,由于初支裸露时间过长,导致变形持续。现场了解到隧道工程为本标段的控制性工程,工期紧,业主为保证关门工期保持默认施工单位作业方式。如果本案最初严格控制施工步距及时跟进二衬的话,很有可能就不会发生后续变形,即使发生变形,损失范围也会减少,从而节省大量返工费和工期。开挖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计参数施工,台阶长度、初支、二衬、仰拱之间间距严禁超过设计参数,围岩变形不收敛或超过设计值时暂停掌子面开挖,待相应处理完成后再开挖。

(2)鉴于中夹岩墙、拱顶变形破坏较其他部位严重,建议施工过程中重点注意拱顶、中夹岩墙左、右侧围岩和初支的动态变形特征,并做好安全管控。结合右线开挖支护过程中围岩、初支变形破坏严重部位,建议相关单位在左线开挖至相应位置处合理调整设计施工工艺、工序、支护参数等,并合理规避类似右线出现的情况。

(3)施工方认为断面小,风险小,从而存在侥幸心理,或者麻痹大意,超前地质预报和监控量测流于形式。针对隧道穿越沙坪背斜核心部位时期,建议施工过程中及时做好开挖地质实录,及时掌握分析围岩产状、岩性、完整性的动态信息,并合理控制好开挖步距、施工工序等。同时,应结合监控信息,及时处理控制,及早调整支护参数及施工方案,促使围岩应力调整过程的完成和平衡的建立。保障隧道施工安全。

(4)隧道工程属于隐蔽工程,在地质复杂的条件下修建隧道,常常会遇到预想不到的各类问题,必须紧密结合监测资料和地质信息(地应力、施工地质实录等),进行动态反馈设计,实施信息化施工。

(5)为了有效地避免隧道施工过程危险事件的发生,必须建立和完善快捷有效的报警和信息反馈机制,以尽快地反馈信息、指导施工、完善设计;参建各方均应根据监测反馈信息及时对预警段处理措施,避免事故的发生。

(6)钻爆法施工时,尽量使用光面爆破和预裂爆破技术,既能使开挖轮廓线符合设计要求,又能减少对围岩的扰动破坏。并尽可能早地施作刚度较大的初期支护,以控制地表和地中的位移,防止围岩的松弛。初期支护尽早闭合成环。

6.本案引发的几点思考

(1)《建筑工程一切险》条款除外责任第二条约定“自然磨损、内在或潜在缺陷、物质本身变化、自燃、自热、氧化、锈蚀、渗漏、鼠咬、虫蛀、大气(气候或气温)变化、正常水位变化或其他渐变原因造成的保险财产自身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严格说,应力引起的隧道变形是“渐变”原因,而工程险中“渐变”为除外责任,设计错误及工艺不善引起的损失也为除外责任。被保险人要想获得赔付可扩展“预防措施条款”“围岩和衬砌的变形与破坏”条款,将隧道初支变形破坏和预防加固费用纳入赔偿范围。对设计错误及工艺不善最好能通过扩展条款或特别约定扩展承保,对争议费用也可通过“专业费用特别条款”“清理残骸费用”条款扩展承保,使被保险人最大范围获得赔偿。

(2)施工单位需严格按照设计及相关规范施工,存在违反设计及相关规范导致发生事故时,被保险人可能就自身不规范行为承担相应责任,严重时可能导致保险人拒赔。

(3)重大过失属于除外责任,在所有保险中重大过失产生的损失保险人均不能获得赔偿,但重大过失经常认定不明晰,在实操过程中保险双方多采用协商处理。

(4)及时报案的必要性。工程行业资料普遍存在后补的情况,资料完整性和真实性难以保证,在缺少现场情况下,仅通过资料判断保险责任及损失情况常存在困难。本案被保险人没有及时报案,当保险人无法对事故原因和损失情况做出精确判断,对于无法核实的部分,保险人不予赔付。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