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隧道工程保险险种简介

隧道工程保险险种简介

时间:2023-09-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建设工程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有关投标实质性违约情形。投标保证保险保单保额根据《建设工程招标文件》有关具体要求确定,以保险单载明的金额为限。投保人未能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履行其他有关履约实质性主要义务。该产品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为从事建筑领域的企业、组织或机构及当地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政府财政部门等相关组织或机构,并按照年度进行投保。

隧道工程保险险种简介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还涉及投标保证保险、工程履约保证保险、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责任险。

1.投标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保险的投保人是指依法向建设工程招标人投标、中标,与招标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具有相应工程施工承包资质的当事人,即建设工程投标人。被保险人为依法向建设工程施工投标人进行建设工程招标、确定中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当事人,即建设工程招标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在保险期限内,投保人在向被保险人招标建设工程投标的过程中,因下列情形之一给被保险人造成经济损失的,被保险人可向保险人提出索赔,保险人依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在投标保证保险责任范围和保险金额内对被保险人的上述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1)投标截止后投保人未经被保险人同意或者违反《建设工程招标文件》撤销投标文件。

(2)投保人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3)投保人弄虚作假行为。

(4)中标后投保人无正当理由不按《建设工程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5)《建设工程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有关投标实质性违约情形。

投标保证保险保单保额根据《建设工程招标文件》有关具体要求确定,以保险单载明的金额为限。保险期间通常自投保人向被保险人投标之日起或保险单载明的保险起期之日起(二者以后发生者为准),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约之日止。

2.工程履约保证保险

工程履约保证保险的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与投标保证保险基本一致,即投保人为中标人,被保险人为发包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在保险期间内,投保人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履约过程中,因下列情形之一给被保险人造成经济损失的,被保险人可向保险人提出索赔,保险人依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在履约保证保险责任范围和保险金额内对被保险人的上述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1)投保人违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www.daowen.com)

(2)投保人违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采购和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3)投保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要求。

(4)投保人违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有关材料与设备专用要求的约定,未经被保险人批准,私自将已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或设备撤离施工现场。

(5)因投保人原因未能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施工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工作,造成工期延误。

(6)投保人违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关于人员管理义务的规定。

(7)投保人违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关于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规定。

(8)投保人无正当理由明确表示或者无正当理由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要义务。

(9)投保人未能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履行其他有关履约实质性主要义务。

工程履约保证保险保单保额根据《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关具体要求确定,以保险单载明的金额为限。保险期间为自《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约之日起或保险单载明的保险起期之日起(二者以后发生者为准),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竣工之日或保险单载明的保险终期之日止(二者以先到者为准)。工程项目提前竣工的,保险责任于竣工之日二十四时自行终止。保险合同因工程提前竣工而提前终止的,保险人不退还保险费。

3.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责任险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责任险主要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载明的场所(或区域范围)内依法从事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等生产经营活动(生产经营资格许可范围内)过程中,因发生意外事故导致被保险人的从业人员、三者人员人身伤亡及三者财产损失,包含相关抢险救援费用、事故鉴定、法律诉讼费用。

该产品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为从事建筑领域的企业、组织或机构及当地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政府财政部门等相关组织或机构,并按照年度进行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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