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我国隧道工程保险发展及制度建设

我国隧道工程保险发展及制度建设

时间:2023-09-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我国工程保险起步较晚,从中国建设工程保险的发展历史看,可以将其划分为三个阶段。2005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中国保监会发布《关于推进建设工程质量保险工作的意见》,工程质量保险作为工程保险的重要一支被正式落定。国内的工程保险虽然出现得较晚,但是发展迅速。

我国隧道工程保险发展及制度建设

我国工程保险起步较晚,从中国建设工程保险的发展历史看,可以将其划分为三个阶段。

1.踟蹰前行阶段(1970—1993年)

一般认为中国工程保险是20世纪70年代作为涉外保险业务中新险种出现的,也有资料记载是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在国内利用世界银行贷款的建设项目中作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国际惯例之一被引入的。

这一时期,随着国内保险业务的全面恢复、工程建设项目的增多和投资来源的多元化,建设工程保险逐渐发展起来,但在计划经济下,整体发展情况一般。

2.规范成型阶段(1994—2006年)

1994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印发《关于调整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若干规定》,将保险费项目计入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为建设工程保险的发展初步奠定了基础。

从2003年开始,中国建设工程保险进入大发展时期。改革开放的大形势下,经济的快速增长拉动了基础建设“井喷式”的发展,为建设工程保险的发展创造了有利的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颁布,不仅促进了建筑市场机制的发育,也为推行建设工程保险制度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中国建设工程保险在较短时间内取得长足的进步。(www.daowen.com)

2005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中国保监会发布《关于推进建设工程质量保险工作的意见》,工程质量保险作为工程保险的重要一支被正式落定。随着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工程质量保证保险和相关职业责任保险被纳入工程质量保险范畴,工程保险体系更加完善。

3.转型腾飞阶段(2006—至今)

2006年,国务院发布《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国十条”),围绕保险经济补偿、资金融通、社会管理三大功能,提出要积极推进建筑工程保险业务,以及要发展建筑工程责任保险业务。

2014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简称“新国十条”),强调要将工程保险纳入灾害事故防范救助体系,并鼓励保险资金利用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等方式,支持重大基础设施、棚户区改造、城镇化建设等民生工程和国家重大工程。

国内的工程保险虽然出现得较晚,但是发展迅速。经过40年的发展,国内工程保险已成体系,建筑安装工程全寿命周期风险均有相关保险产品予以保障。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