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骏鸣(1901~2003),1901年2月出生于河南省确山县。1919年参加冯玉祥领导的西北军。1931年任国民党二十六路军七十五师二团少校营长,12月14日,率部参加“宁都起义”,任中国工农红军第五军团团长。
1932年1月,周骏鸣回到原籍确山进行革命活动,在家乡组织成立农民协会,并组织领导了两次农民暴动。1933年7月,周骏鸣加入中国共产党,任中共确山县委委员,领导汝(南)正(阳)确(山)边区的武装斗争。1934年2月,周骏鸣调中共河南省委工作,任巡视员。8月,周骏鸣任省军委书记。1935年春因叛徒出卖被捕,8月经营救出狱,后奉命到信阳、桐柏、泌阳、确山四县交界处的吴家尖山开展武装斗争,10月建立中共尖山地区支部。
1936年4月,周骏鸣辗转千里到达延安,向党中央汇报了鄂豫边区红军游击队的情况,后留在延安学习。
1936年11月,中共鄂豫边区省委改为中共鄂豫边区特委,1938年1月改称豫南特委,周骏鸣任特委军事部部长兼豫南人民抗日军独立团团长。
1938年1月,豫南人民抗日军独立团改编为新四军第四支队第八团队,周骏鸣任团长。3月29日,根据中央军委的命令,八团队1300多名官兵在邢集誓师后,由周骏鸣率领开赴皖东抗日前线。1939年7月,新四军以第八团为基础建立第五支队,罗炳辉任司令员,周骏鸣任副司令员兼八团团长,在华中敌后建立皖东抗日根据地。(www.daowen.com)
1941年1月,新四军江北指挥部及所属部队改编为新四军二师,周骏鸣任二师参谋长。1943年2月,周骏鸣赴延安中央党校学习,抵达延安后,周骏鸣被分到中共中央党校一部二支部学习。随后,他参加了延安整风运动扫尾阶段和大生产运动。1945年4月,周骏鸣被中央指定为“七大代表”出席中共七大。
1945年11月,周骏鸣任淮南军区司令员兼新四军第二师师长。1946年7月任华中军区参谋长、党委委员。1947年1月任华东军区副参谋长,1948年7月兼任华东军区后勤部司令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周骏鸣历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野战军副参谋长,国家水利部副部长,国家林业部副部长、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等职。文化大革命期间,周骏鸣受到政治迫害。1978年9月平反后,于1979年任政协河南省第四届委员会副主席。1983年后不再担任省政协副主席。曾当选中国共产党第七次、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三届、第四届全国委员会委员。1991年由中共中央批准离休,2000年由中共中央批准享受省长级待遇。2003年11月9日19时在郑州病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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