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金振中儿子金天愚那里,收藏着父亲的一张“起义证明”。1948年淮海战役开始后,国民党59军、77军在张克侠和何基沣领导下起义,金振中率部跟随何基沣起义,后到解放军华东军区高教团学习3个月,经鲁南军区审核属于起义人员,发给证明,于1949年春回乡,将证明交当地政府。此后,金振中一家以摆小摊为生。
1953年镇反时,宣布金振中为历史反革命。固始县公安局政保股长许泽夫认为金振中抗日有功,建议免于重罚,监督劳动。1958年被定为伪军府警宪人员中的反革命分子,进行监督劳动。1969年全家5口从固始县城被遣送到农村劳动改造,改为农村户口。到了农村,金振中自己盖了两间土房,不久却被一把大火烧为灰烬。
金振中原有私房8间,地址在固始县北大街原县工商联隔壁。1956年合作化时,东头1间门面房被公私合营的日杂站占用。后百货商店要用汤幕仁的住房作会计室,于是百货商店与工商联的陈松谷商妥,陈就通知金振中把他的4间私房借给汤幕仁住。文化大革命期间,服务公司为了在金振中院内盖旅社,又与日杂站商妥换门市部。汤幕仁趁机将他借住金振中4间房的房料拆光运进城内盖了自己的住房。这时金振中只剩下3间住房了。1969年他被遣送农村时,房管所协同街道要低价收购这仅有的3间住房。金振中拒不出售。纠缠达半年之久。最后街道治安主任李培庄说:“你这房再不出让,即刻来人扒你的房子。”金振中只好出让。到房管所签订合同,当时只给了他18根檩木(木质极差),竹竿300斤,补款80元。(上世纪80年代此房还在,地址在第三街居民点119号)就这样,金振中的8间私房被公家占用1间,被强迫低价收买了3间,被汤幕仁拆走4间。
政治上是反革命分子,生活上一贫如洗,在农村一家老小艰难地渡过了10个春秋。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给金振中一家带来了春天。信阳专区、固始县委根据中央精神给金振中按起义人员落实了政策。(www.daowen.com)
1980年全家从农村迁回固始县城,改为城市居民户口,安排金振中在县文化馆工作,工资定为干部20级,1982年又调至19级,并任固始县政协常委、河南省政协委员。将其子金天愚安置在固始县麻纺厂当学徒工。全家高兴万分。
但5口之家回到县城因没房子,无处安身。申请要回私房无人过问。在万分焦急之中,邻居赵玉洲热情帮助,将为其子准备结婚的房子暂借他居住。金振中继续申请要回私房,但有关单位一再拖延。赵玉洲之子结婚急等用房,多次催他搬出。金老多次写信给各级领导直至中央。到1983年经县政协与房管所研究,在固始县城西关白寺地为金振中盖了2间住房,1间厨房。而门窗让他自己安装。他无钱只好在窗户上糊塑料薄膜。直到1984年年底,金振中一家的情况才逐渐好转起来。
家境如此,晚年的金振中对自己的要求还是很严格,从不愿给组织找过多的麻烦。1982年,他因病去武汉治疗,坚持不住稍贵的房间。一次,因去医院的路程较远,家人劝他租一辆三轮车,他坚决不许。他严肃地说:“我现在老了,不能为国家做贡献了,咋能乱花公家的钱呢?”家人无奈,只能依他。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