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震等级是多、高层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确定抗震措施的标准;抗震措施包括内力调整和抗震构造措施。不同的地震烈度,房屋重要性不同,抗震要求不同;同样烈度下,不同结构体系,不同高度,抗震潜力不同,抗震要求也不同;同一结构体系中,主、次抗侧力构件以及同一结构形式在不同结构体系中所起作用不同,其抗震要求也有所不同。为了体现不同情况下结构、构件的抗震设计要求不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综合考虑建筑抗震类别、地震作用、结构类型和房屋高度等因素,对钢筋混凝土结构划分不同抗震等级(表5-1)。不同等级的房屋,抗震措施不同,以达到抗震设计的安全可靠和经济合理。
表5-1 现浇钢筋混凝土房屋的抗震等级
续表5-1(www.daowen.com)
注:(1)该表仅适用于丙类建筑,其他设防类别的建筑,应做相应烈度调整后查表。
(2)设置少量抗震墙的框架结构,在规定的水平力作用下,底层框架部分所承担的地震倾覆力矩大于结构总地震倾覆力矩的50%时,其框架的抗震等级应按框架结构确定,抗震墙的抗震等级可与其框架的抗震等级相同。
(3)建筑场地为Ⅰ类时,除6度外允许按表内降低1度所对应的抗震等级采取抗震构造措施,但相应的计算要求不应降低。
(4)接近或等于高度分界时,宜结合房屋不规则程度及场地、地基条件确定抗震等级。
(5)大跨度框架指跨度不小于18m的框架。
(6)裙房与主楼相连时,除应按裙房本身考虑外,相关范围还不应低于主楼的抗震等级,主楼结构在裙房屋面部位及上下各一层应适当加强抗震措施。裙房与主楼分离时,应按裙房本身确定抗震等级。
(7)带地下室的建筑,当地下室顶板作为上部结构的嵌固端时,此处的楼层部位在地震作用下屈服时将影响到地下一层,因此地下一层的抗震等级应与上部结构相同。地下一层以下抗震构造措施的抗震等级可逐层降低一级,但不应低于四级。地下室中无上部结构部分的抗震构造措施的抗震等级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三级或四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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