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创新成果转化的概念
创新成果转化是指创新成果知识产权人,通过自己使用、许可使用、转让、特许经营等方式行使创新成果知识产权的财产权利,实现创新成果知识产权的经济价值。创新成果知识产权的转化,既为权利人实现其财产权利提供了渠道,又让社会大众分享创新成果的效用,从而实现了激励创造、鼓励传播、促进社会进步的目的。就创新成果而言,单纯的创新不是目的,单纯的保护也不是目的,在当今世界发展浪潮中,经济竞争正在从有形的竞争转化为无形的竞争,其中的知识含量已经愈发成为决胜的关键。创新成果的取得和保护的最终目的就是让所创造出的智力成果转化为经济价值和市场效益。
(二)创新成果转化模式
1.自主创业
自主创业即自己使用、自主研发,是指个人、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企业等创新者的创新成果在内部进行的一种成果转化模式。其特点是创新成果的成果源与吸收体融为一体,将市场交易内部化,消除了中间环节,转化交易成本较低,转化效率较高。例如1984年,原中科院计算所(现为中科院数学与系统研究院)投资20万元成立了中科院联想控股有限公司。当时的联想由11名科技人员组成,主要对原中科院计算所的科研成果和技术进行转化。到2005年,联想集团已拥有资产622亿元,累计向国家纳税755亿元,成为国内IT行业排名居首的高新技术企业。
对于朝气蓬勃的大学生而言,通过自身的创业,把青年人奇思妙想的创新思维转化为商品和利润,显得更为重要和紧迫。据统计,2018年全国高校毕业生规模达到820多万人,再创历史新高。毕业人数破800万人,对于我国这样的一个人口大国来说,造成了严峻的就业压力。创业,不再是少数人的专利,而是多数人的选择。
2.许可使用
创新成果的许可使用是指产权人授权他人在一定时期和范围内,以一定的方式行使创新成果的使用权并获得相应报酬的行为。“许可是在不转让财产所有权的条件下让渡财产中的权利”,这包含了以下几点含义:创新成果产权中的人身权利不得许可使用;许可使用不得导致产权所有权的主体发生变化;许可使用不得超出许可人自身所拥有的权限;被许可人不得超出合同约定范围行使权利。著作权、专利实施和商标都可以进行许可使用。
(1)著作权许可使用。
著作权许可使用是指著作权人授权他人在一定的地域、期限内,以一定方式使用其作品并获得报酬的行为。著作权许可使用是最常见的著作权贸易方式,是著作权人实现其著作财产权的主要方式。
(2)专利实施许可使用。(www.daowen.com)
专利实施许可使用是指专利权人授权他人在一定地域、期限内,以一定方式,包括使用、制造、销售等方式,实施其专利并获得报酬的行为。专利实施许可使用是最常见的专利贸易形式,是专利权人获得经济价值的主要途径之一。
(3)商标许可使用。
商标许可使用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授权他人在一定地域、期限内,以一定方式使用其注册商标并获得报酬的行为。商标许可使用是现代商标法的主要内容,是商标注册人实现其商标经济价值的主要形式。
3.产权转让
创新成果的转让是指创新成果产权所有人依法将其享有的创新成果的产权中的财产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他人的行为,包括著作权转让、专利权转让、商标转让等。当前,许多创新成果正是以转让获取利益为主要目的。有偿转让创新成果,是实现其经济价值的主要途径之一。
(1)著作权转让。
著作权转让是指著作权人依法将其享有的著作财产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他人的行为。通过著作权转让,受让人成为该作品全部或者部分财产权的权利人,转让人丧失相应权利。
(2)专利权转让。
专利权转让是指专利权人依法将其专利权转移给他人的法律行为。转让人有权依照合同收取转让金;受让人有权受让该项专利权,成为新的权利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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