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行道
位于城镇和近郊的桥梁设置人行道时,人行道的宽度和高度应根据行人的交通流量和周围环境来确定,人行道的宽度为0.75 m或1.00 m,按0.50m的倍数增加。在快速车道、主干路、次干路或行人稀少的地区,若道路两侧无人行道,则两侧应设置安全带,宽度为0.50~0.75 m,高度不低于0.25 m。近年来,在不少桥梁设计中,为了保证行车安全,安全带高度一般不小于0.4 m。
人行道顶面应做成倾向桥面的排水横坡(坡度1%~1.5%),城市桥梁人行道顶面可铺彩砖,以提升美观度。此外,人行道在桥面断缝处必须做伸缩缝。人行道的构造形式多种多样,根据不同的施工方法分为就地浇筑式、预制装配式、部分装配和部分现浇的混合式。就地浇筑式的人行道现在已经很少采用,而预制装配式的人行道具有构件标准化、拼装简单化等优点,在各种桥梁结构中应用广泛。在斜拉桥中,当直柱门形塔对人行道有妨碍时,可将人行道用悬臂梁向塔柱外侧挑出,绕过塔柱,这时需采用混合式人行道。
整体预制的F形人行道一般搁置在主梁上,适用于各种净宽的人行道,人行道下可以放置过桥管线,但检修更换十分困难;人行道附设在板上,用填料填高,上面敷设2~3 cm厚砂浆面层或沥青砂,内缘设置路缘石;小跨宽桥上将人行道部分墩台加高,在其上搁置独立的人行道板;就地浇筑式人行道适用于整体浇筑的钢筋混凝土桥梁,将人行道设在挑出的悬臂上,这样可以缩短墩(台)宽度,但施工不太方便。
2.栏杆和灯柱
人行道栏杆与桥梁结构的安全性、耐久性并无直接联系,但其合理的外观设计与美学上的完善考虑却直接影响着桥梁的外观。近年来,随着公路桥梁建设步伐的加快,对桥梁美学方面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桥梁工程师们也越来越注重桥梁的外观设计。
如果忽视桥梁的通行功能,桥梁结构的本体就构成了周围环境及自身美学价值的承载主体,那么对于在桥梁上或通过桥梁的行人来说,整个桥面系,包括照明、装饰,尤其是栏杆,就构成了桥梁美学评价的主要对象。栏杆是一座现代化桥梁美学及使用功能上必不可少的补充。(www.daowen.com)
优秀的、在美学上成功的栏杆设计,不仅应考虑桥梁所在地区的人文自然环境、传统习俗、文化背景等因素,还应考虑人们的美学意识与审美标准。在不过分增加施工难度和工程造价的基础上设计出的栏杆形式,不仅给人以安全实用感,还能给人以美的享受,与桥梁结构主体及周围环境浑然天成,成为现代化桥梁的必备品质之一。桥梁栏杆设置在人行道上,其作用主要在于防止行人和机动车辆掉入桥下。其设计应符合受力要求,并注意美观,高度不应小于1.1 m。应注意,靠近桥面伸缩缝处所有的栏杆均应断开,使扶手与杆之间能自由变形。
在城市桥梁上以及城郊行人和车辆较多的公路桥梁上,都要设置照明设备。桥梁照明应防止眩光,必要时采用严格控光灯具,而不宜采用栏杆照明方式。对于大型桥梁和具有艺术、历史价值的中、小型桥梁的照明,应进行专门的设计,既满足功能要求,又顾及艺术效果,并与桥梁的风格协调。
照明灯柱可以设在栏杆扶手的位置上,在较宽的人行道上也可以设在靠近路缘石处。照明用灯一般高出车道8~12 m。钢筋混凝土灯柱的柱脚可以就地浇筑并将钢筋锚固于桥面中。铸铁灯柱柱脚可固定在预埋的锚固螺栓上。照明以及其他用途所需的通信线路等通常从人行道下的预留孔道内通过。
3.桥梁护栏
为了避免机动车碰撞行人和机动车相互碰撞等严重事故发生,对于高速公路、汽车专用一级公路上的特大、大、中型桥梁,必须根据其防撞等级在人行道与行车道之间设置桥梁护栏。一般公路的特大、大、中型桥梁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也应设置护栏。在有人行道的桥梁上,应按实际需要在人行道和行车道分界处设置汽车、行人分隔护栏。
桥梁护栏可按防撞等级划分,每一防撞等级的安全护栏应可避免在相应设计条件下,失控车辆越出护栏的情况出现。防撞等级按车辆碰撞速度、车辆质量、碰撞角度等设计条件确定。级别越高,防撞保护要求越严格。等级选用应视公路等级、需保护对象的重要程度等而定。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