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暖及通风工程预算的组成: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其中,直接费由直接工程费及措施费组成。
1.直接工程费
直接工程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直接工程费=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1-1)
(1)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
(2)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主要内容包括:
1)材料原价(或供应价格)。
2)材料运杂费,是指材料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3)运输损耗费,是指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
4)采购及保管费,是指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所需要的各项费用,主要有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
5)检验、试验费,是指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其包括自设实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和建设单位对具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检验,对构件进行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的检验、试验的费用不包括在内。
材料费=∑(材料消耗量×材料基价)+检验、试验费 (1-2)
材料基价={(供应价格+运杂费)×[1+运输损耗率(%)]}×[1+采购保管费费率(%)] (1-3)
检验、试验费=∑(单位材料量检验、试验费×材料消耗量) (1-4)
(3)施工机械使用费,是指施工机械作业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机械安拆费和场外运费。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应由下列七项费用组成。
1)折旧费,是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使用年限内,陆续收回的原价值及购置资金的时间价值。
2 建筑采暖及通风工程预算一例通
2)大修理费,是指施工机械按规定的大修理间隔台班进行必要的大修理,以恢复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
3)经常修理费,是指施工机械除大修理以外的各级保养和临时故障排除所需的费用。包括为保障机械正常运转所需替换设备与随机配备工具附件的摊销和维护费用,机械运转中日常保养所需润滑与擦拭的材料费用及机械停滞期间的维护和保养费用等。
4)安拆费及场外运费,是指施工机械在现场进行安装与拆卸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试运转费用以及机械辅助设施的折旧、搭设、拆除等费用。场外运费是指施工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地点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个施工地点运至另一个施工地点的运输、装卸、辅助材料及架线等费用。
5)人工费,是指机械上的驾驶人员和其他操作人员的工作日人工费及上述人员在施工机械规定的年工作台班以外的人工费。
6)燃料动力费,是指施工机械在运转作业中所消耗的固体燃料(煤、木柴)、液体燃料(汽油、柴油)及水、电等。
7)养路费及车船使用税,是指施工机械按照国家规定和有关部门规定应缴纳的养路费、车船使用税、保险费及年检费等。
2.措施费
措施费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而发生于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的非工程实体项目的费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环境保护费,是指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的各项费用。
(2)文明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的各项费用。
(3)安全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需的各项费用。
(4)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筑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费用等。
临时设施主要包括临时宿舍、文化福利及公用事业房屋与构筑物、仓库、办公室、加工厂以及规定范围内的道路、水、电、管线等临时设施和小型临时设施。
临时设施费用包括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或摊销费用。
(5)夜间施工费,是指因夜间施工所发生的夜班补助费、夜间施工降噪、夜间施工照明设备摊销及照明用电等费用。
(6)二次搬运费,是指因施工场地狭小等特殊情况而发生的二次搬运费用。
(7)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是指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场地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个施工地点运至另一个施工地点所发生的机械进出场运输和转移费用以及机械在施工现场进行安装、拆卸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试运转费和安装所需的辅助设施的费用。
(8)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是指混凝土施工过程中需要的各种钢模板、木模板、支架等的支、拆、运输费用及模板、支架的摊销(或租赁)费用。
(9)脚手架费,是指施工所需的各种脚手架的搭、拆、运输费用及脚手架的摊销(或租赁)费用。
(10)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是指竣工验收前,对已完工程及设备进行保护所需的费用。
(11)施工排水、降水费,是指为确保工程在正常条件下施工所采取的各种排水、降水措施而发生的费用。
3.间接费
间接费由规费和企业管理费组成。其中,规费是指政府和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www.daowen.com)
(1)工程排污费,是指施工现场按规定缴纳的工程排污费。
(2)工程定额测定费,是指按规定支付工程造价(定额)管理部门的定额测定费。
(3)社会保障费。
1)养老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2)失业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3)医疗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4)住房公积金,是指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建筑安装人员支付的意外伤害保险费。
4.企业管理费
企业管理费是指建筑安装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的费用。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管理人员工资,是指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职工福利费和劳动保护费等。
(2)办公费,是指企业管理办公用的文具、纸张、账表、印刷、邮电、书报、会议、水电、烧水和集体取暖(包括现场临时宿舍取暖)用煤等费用。
(3)差旅交通费,是指职工因公出差、调动工作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午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职工离退休、退职一次性路费,工伤人员就医路费,工地转移费以及管理部门使用交通工具的油料费、养路费及牌照费。
(4)固定资产使用费,是指管理和试验部门及附属生产单位使用的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等的折旧、大修、维修或租赁费。
(5)工具用具使用费,是指管理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和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等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
5.利润
利润是指施工企业完成所承包工程获得的盈利。
根据2001年建设部第107号部令《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的规定,发包与承包价的计算方法分为工料单价法和综合单价法两种,计价程序如下。
(1)工料单价法计价程序。工料单价法是以分部分项工程量乘以单价后的合计费用作为直接工程费,直接工程费以人工、材料、机械的消耗量及其相应价格来确定的。直接工程费汇总后另加间接费、利润、税金生成工程发包和承包价,其计算程序分为以下三种。
1)以直接费为计算基数。
2)以人工费和机械费为计算基数。
3)以人工费为计算基数。
(2)综合单价法计价程序。综合单价法是分部分项工程单价为全费用单价,全费用单价经综合计算后生成,其内容包括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措施费也可按此方法生成全费用价格)。
各分项工程量乘以综合单价的合价汇总后生成工程发包和承包价。
由于各分部分项工程中的人工、材料、机械含量的比例不同,各分项工程可根据其材料费占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合计的比例(简写为C)在以下三种计算程序中选择一种来计算其综合单价。
1)当C>C0时(C0为本地区原定额测算所选典型工程材料费占人工费、材料费和机械费合计的比例),可采用以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合计为基数来计算该分项的间接费和利润。
2)当C<C0时,可采用以人工费和机械费合计为基数来计算该分项的间接费和利润。
3)如该分项的直接费仅为人工费而无材料费和机械费时,可采用以人工费为基数来计算该分项的间接费和利润。
6.税金
税金是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等。
(1)营业税。营业税的税额为营业额的3%。根据1994年1月1日起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营业额是指纳税人从事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作业收取的全部收入,还包括建筑、修缮、装饰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质和动力的价款在内,当安装设备的价值作为安装工程产值时,也包括所安装设备的价款。但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转包给他人的,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或转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作为营业额。
(2)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人所在地为市区的,按营业税的7%征收;纳税人所在地为县城(镇)的,按营业税的5%征收;纳税人所在地不为市区、县城(镇)的,按营业税的1%征收,并与营业税同时缴纳。
(3)教育费附加。一律按营业税的3%征收,也与营业税同时缴纳。即使办有职工子弟学校的建筑安装企业,也应当先缴纳教育费附加,教育部门可根据企业的办学情况,酌情返还给办学单位,作为对办学经费的补贴。
根据上述规定,现行应缴纳的税金计算公式如下
税金=(税前造价+利润)×利率 (1-5)
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1)纳税地点在市区的企业。
2)纳税地点在县城(镇)的企业。
3)纳税地点不在市区、县城(镇)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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