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中国政府回收青岛行政权

中国政府回收青岛行政权

时间:2023-09-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8月28日,在第十八次会议上,中方委员提出青岛行政权接收案,希望于12月1日接收青岛。11月30日,北京政府任命山东省长熊炳琦兼任胶澳商埠督办,协助王正廷接收青岛。中国警察及保安队抵达青岛。12月9日,王正廷在青岛会见秋山雅之介,就行政权交接达成谅解。12月10日上午11时,青岛行政接收仪式在日本青岛守备军司令部会议厅举行。

中国政府回收青岛行政权

作为日本交还胶澳及胶济铁路占领区的第一步,日本应先将胶济铁路沿线驻军撤回胶澳占领地。1922年3月28日,中日两国在北京签订《胶济铁路沿线撤兵协定》。4月10—30日,中国巡警分3期接防胶济铁路。5月6日,胶济铁路沿线日军退至胶澳占领地,北京政府接收胶澳占领地以外的胶济铁路的防务。

1922年8月21日,在中日联合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上,中方公布中国行政接收准备委员会名单,宣布梁上栋、嵇镜、孔祥熙等为中国准备接收委员。8月24日,在第十七次会议上,日方公布日本行政移交准备委员会名单,宣布入泽重磨、森安三郎、大桥常三郎等12人为日本行政移交准备委员。8月28日,在第十八次会议上,中方委员提出青岛行政权接收案,希望于12月1日接收青岛。

中方行政接收委员一览表

9月18日,中日联合委员会接收准备分委员会召开会议[1],议定中方专业人员在不妨碍日方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可以先行进入青岛日本管理机构及附属单位考察实习,以熟悉机关组织法则、办事细则、人员配备事务,为行政接收做准备。

11月18日,北京政府公布《青岛市施行市自治制令》和《胶澳各乡施行乡自治制令》,规定:青岛市定为特别市,依市自治制组织之;青岛市域以青岛市街、台东镇及台西镇之界址为限,由胶澳商埠局直接监督。

11月30日,北京政府任命山东省长熊炳琦兼任胶澳商埠督办,协助王正廷接收青岛。

12月1日,中日两国在北京签订《山东悬案细目协定》,规定12月10日正午中日两国交接胶澳占领地行政权。在协定签订仪式上,王正廷称:“本委员长及委员等奉政府命令,与贵委员长及贵委员等商议细目,会议五月之久,幸对于各问题均已圆满解决,此乃两国邦交上一大庆事也。不过,对于由买卖形式所取得之土地,尚未解决,留为悬案,此敝委员等所遗憾不置者也。深望接收之后,对于此项问题,两国政府亦如其他之细目协议,从速解决。本委员长之所希望者也。”[2]小幡酉吉称:“原来山东问题自《凡尔赛和约》订立以来,敝国政府及国民即切盼其解决。中经数年至昨岁华府会议始定其大纲,所有细目协议行将终了。本委员当以签字之日,举青岛一带地域,经日本八年之施设归之中国。移交以后,不得不希望其日益发展。”[3]

此前一天的11月30日,中国警察与保安队进入胶澳占领地。为接管青岛,北京政府预先在坊子集训1000余名警察,并由山东陆军第5师第47旅640名官兵组建保安队,作为武装警察力量。是日,上述人员抵达青岛。日方了解的情况为:来到青岛的中国警察与保安队持有枪械者仅300余人。其中400余人在沧口站下车,入住华新纱厂;其余人员在青岛站下车,入住若鹤山仓库。12月4日,驻扎于若鹤山仓库的中国警察在多处设立岗哨执行警务,日本当局认为侵犯其警察权,逼迫中方接收准备委员长梁上栋撤回岗哨。[4]

与此同时,北京政府派遣海军“永绩”舰、“楚同”舰、“海筹”舰来青岛担任海上警戒、兵员运输等任务。12月2日,“海筹”舰从烟台搭载116名水上警察来青。日本“对马”舰、美国“阿兹塞比尔”舰、英国“阿西未拉”舰也以保护侨民名义来到青岛。

中国陆军抵达青岛。

中国警察及保安队抵达青岛。

12月1日,日本陆军省给青岛守备军民政长官发出训令,指示秋山雅之介总理交接事宜。

鲁案善后督办王正廷于12月6日离京启程,7日抵达济南后,与山东督军兼鲁案会办田中玉及山东省长兼胶澳商埠督办熊炳琦会商接收办法。

12月8日,鲁案善后督办王正廷率卫队40人抵达青岛。同日,胶澳商埠督办熊炳琦由济南至青岛,带来第7混成旅800名士兵以及熊炳琦的私人卫队300人。

12月9日,王正廷在青岛会见秋山雅之介,就行政权交接达成谅解。

12月10日上午11时,青岛行政接收仪式在日本青岛守备军司令部会议厅举行。出席仪式的有鲁案善后督办王正廷、胶澳商埠督办熊炳琦以及行政接收委员会委员30余名中方人员和日本行政引继实施委员长秋山雅之介、日本驻青岛总领事森安三郎等30余名日方人员。双方人员齐集二楼会议厅。日方人员位于桌之一面,向海而坐,秋山雅之介居中;中国人员坐其对面,王正廷居中。约11时45分,秋山雅之介起立,以日语宣读临别致辞,并正式将青岛行政权归还中国。随后,王正廷起立致辞,称中国今后当尽力谋青岛之发展。12时,日本国旗自楼顶降下,升中国国旗。海上军舰同时鸣炮致敬。随后,双方人员复就桌旁,摄影纪念。其后中国官员各赴办公室接收并开始办公。

日本陆军省给青岛守备军民政长官的训令(1922年12月1日)

青岛行政接收仪式会场(1922年12月10日)(www.daowen.com)

降日本国旗、升中国国旗仪式(1922年12月10日12时)

胶澳商埠督办公署

同日,日本驻青岛总领事馆设立,馆址位于今太平路14号(原为德华银行青岛分行旧址),森安三郎为首任总领事。当日,日本在青岛总领事馆内设置“日本帝国警察署”,下辖吴淞街、曲阜街、台东镇等9处派出所,公开执行警务。胶澳商埠当即照会日本驻青岛总领事,要求日方迅速从青岛撤警。经反复交涉,次年日本警察派出所摘牌,但依然行使警察权。

日本驻青总领事馆和首任总领事森安三郎

青岛接收时社会秩序因匪患而紊乱,城市街面萧条,人心惶惶。接收当日抵达青岛的竺可桢写道:“余此次经其地,则气象迥异,通衢各肆,强半闭歇,夜无灯火,行客寂寥。”“是故百业停顿,居民他徙,风声鹤唳,一夕数惊。”“余抵埠时,幸有委员会备汽车相候,招待者告余曰:‘沿途匪类甚多,设非汽车之疾驰,恐遭匪类之劫掠也。’”

12月10日中午起,中国官员按照分组接收办法,逐步接收日本在青管理机关、事业机构。其中,交通部所派邮电专员接收邮政电政,盐田工厂由财政部盐务署所派盐务委员会接收,其他港湾码头、森林、水道、电话等也有专员接收,矿山则由中日合办鲁大公司接收。12月16日,北京政府委派英国人为胶海关监督,管理海关事务。

胶济铁路则迟至1923年1月1日正午开始接收,至1月29日接收完毕。

1923年1月1日正午,胶济铁路交接仪式在胶济铁路管理局举行,中方接收胶济铁路委员长颜德庆、胶济铁路局长赵德三和日本代理移交委员长大村卓一等出席交接仪式。当日,胶济铁路管路局正式成立。1月29日,全路接收完毕。自2月1日起,由中方管理胶济铁路事务。

中国恢复对青岛行使主权,使青岛成为近代以来中国收回主权的第一个租借地,这是对中国乃至世界产生重大影响的历史事件。

青岛回归后,帝国主义势力继续染指青岛,封建军阀肆意盘剥搜刮。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旧中国,青岛城市的命运并没有得到根本改变。

胶济铁路交接仪式(1923年1月1日12时)

胶济铁路交接完毕后的合影

青岛守备军司令官由比光卫告别辞(1922年11月28日)

1922年12月16日由比光卫率部离开青岛回国。

1923年3月29日秋山雅之介回国。

1928年5月11日日军第3师团在青岛登陆。

在青登陆日军参拜忠魂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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