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掠夺铜资源:日本统治时期的暴利

掠夺铜资源:日本统治时期的暴利

时间:2023-09-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铜和锌作为军用物资需求大增,价格扶摇直上。日本官方其他材料表明:这一数据大大低于其实际掠夺的铜资源数量。胶济铁路主要车站铜钱铜材发货及青岛站到货吨数一览表[15]日本掠夺中国铜资源所牟取暴利在日人的《关于支那制钱输出问题的陈情书》[16]中暴露无遗。日商大肆掠购铜钱,使山东以至邻近各省的制钱日少,严重影响了市面流通。

掠夺铜资源:日本统治时期的暴利

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铜和锌作为军用物资需求大增,价格扶摇直上。中国通行制钱基本由铜、锌两种材料铸成,其中铜含量为1/2,锌含量为1/4。按照当时铜、锌的市场价格,铜钱所含铜、锌价值已超出其币值。据当时调查,日商每收购制钱1000斤,其提炼的金属可得净利170~180元。日本奸商见有利可图,便借助日军占领山东的有利条件,在山东及附近地区大肆非法收购中国制钱,熔化后提取铜、锌,高价出售,牟取暴利。本无铜矿的山东省竟由此成为铜出口之省。

日本在山东地区劫掠畜牛的区域与运输线路图

山东内地牛市

1915年春,日商开始纷纷窜入山东各地收买制钱。据青岛守备军统计,到1916年在胶济铁路沿线专门收购制钱的日本商人高达5000余人。胶济沿线各站及附近村镇的旅馆饭店、客栈大多被收购铜钱的日人占用,成为从事制钱交易的据点。

通过直接购买、委托中国代理人购买及武装强卖等方式,日本商人从山东各地搜刮了大量制钱。最初,日商将制钱从各地车载船装或雇用苦力腰缠、肩挑,络绎不绝地汇集于胶济铁路沿线各站,然后运往青岛,由青岛装船水运至日本神户、大阪等港口,再由日本精炼业者将制钱熔化,提取铜、锌,高价卖给交战各国。其中1/3卖给了沙皇俄国,甚至有一部分返销于我国。据日人统计,1916年,仅大阪一地专门熔化中国制钱的精炼业者,规模较大者有40家,小者37家,从神户到冈山之间约有30家,合计达107家。后来,由于中国政府对输出制钱管制甚严,同时为便于运输、节省运费,日商便在山东设立熔炉,就地冶铸成铜块后再运往日本。据日本驻济南总领事林久治郎在给外务大臣石井菊次郎的报告中供称:1915年在青岛市内经营制钱熔解铜块业者仅有铃木商店和中松洋行两家,但到1916年激增至十四五家。此时的青岛,出现了所谓“采买之车络绎于通衢,化铜之炉径设于商埠”的场面。

贩卖制钱既违反中外通商条约,又违背中国法律,从而激起中国政府和人民的强烈反对。日本政府虽不得不从表面上制止日商收买制钱的行为,但依然采取变相纵容、包庇措施,纵容日人贩运制钱。胶济铁路沿线日军甚至公然压制处置违法日人的中国军警,明目张胆地保护日商偷运制钱。

由于日商的大肆掠购,山东乃至河北、河南、山西境内流通的制钱大量被运往日本。据日人统计,仅1915—1917年的3年间,日商运到青岛的制钱及熔铸铜块合计达101094.5吨。据海关统计,1916年青岛港出口铜钱(含铜锭)近67万担,占同期青岛各类货物出口总值的约53.7%,出口铜税收占胶海关税收的约30%。据《青岛港贸易统计年报(1921—1923)》等史料记录,1915—1922年间,日人从青岛口岸输出铜资源达132.6万担之巨。

青岛港历年铜材及铜钱出口数量一览表

以上数据只是日本官方对外发布的青岛港外运铜的数据。日本官方其他材料表明:这一数据大大低于其实际掠夺的铜资源数量。(www.daowen.com)

《青岛军政史》第3卷披露:1915年、1916年胶济铁路运输的青铜钱及铜分别为18899.1吨和60745.5吨。[14]

按照下表计算,日本通过胶济铁路运往青岛站的铜材、铜钱1915年为116772担,1916年为810256担,即使考虑日商在青岛将铜钱冶炼为铜锭而带来数量减少、出口时间延后等情况,其出口数额也明显不合理,更何况尚未考虑通过帆船等向青岛运输铜及铜钱的情况。

胶济铁路主要车站铜钱铜材发货及青岛站到货吨数一览表[15]

日本掠夺中国铜资源所牟取暴利在日人的《关于支那制钱输出问题的陈情书》[16]中暴露无遗。1916年5月20日,青岛守备军向日本陆军部转呈日本青岛市民会要求保护和支持日商非法收购铜钱及出口铜块的《陈情书》。《陈情书》披露:1915年5月—1916年3月运达青岛火车站的制钱为18652吨,4月为5000吨,5月中旬为2000吨,合计为25652余吨。以出口价格每百斤平均日金7.5元估算,货值为1182万元;以每吨日金400元计算,货值不下1000万元。其获利者,到内地收购者每百斤收益2~2.5元,沿线中间人每百斤收益0.5~1元,制钱熔解者每百斤0.3元,出口者每百斤收益1~2元。以上概算,百斤获利为3.8~5.8元,即使假定平均5元,青岛及沿线从业者获利215万元以上。另外,制钱视为贵金属,要交3倍的运费,从事此品交易的从业者来往于内地,还要带来客票收入,为山东铁道带来可观的收入,加上海运者的获利,“由此可知,山东邦人因制钱所得到的巨额利益令人震惊”。此外,在日本本土,精炼企业每百斤粗铜精炼所获纯利在6元左右,制成电线等铜制品获利更丰。

《陈情书》坦陈:“若万一该品不能输出之事发生,山东全线几千大小邦人立即丧失活路。”“上陈大阪、神户等地百余家精炼所难免倒闭之不幸。”

根据该《陈情书》的诉求,日本陆军省出于保护日人的考虑,于1916年7月4日作出黄铜输出限制规则延期实施的决定。

日本当局纵容日商私贩制钱,给中国造成了严重危害。在山东,“铜圆本不敷用,向赖制钱以为辅币”。日商大肆掠购铜钱,使山东以至邻近各省的制钱日少,严重影响了市面流通。制钱行情的上涨又间接引起银圆价格的昂贵,导致金融恐慌,扰乱经济秩序。一些日本浪人为获取制钱铤而走险。他们结伙抢劫,甚至焚烧房屋,残害中国居民,伤毙中国巡警,严重危害了中国人民的生命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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