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青岛守备军民政部成立及职责说明-日本第一次统治时期

青岛守备军民政部成立及职责说明-日本第一次统治时期

时间:2023-09-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917年9月29日,日本以大正天皇敕令第175号发布《青岛守备军民政部条例》,宣布在胶澳及胶济铁路占领区实施所谓的“民政”。行政警察及司法警察事务由宪兵在青岛守备军司令官指定的地点承担;宪兵执行行政警察及司法警察事务受民政长官指挥,按照民政署长指示办理。秋山雅之介等20名人员于9月24日前后分批抵达青岛,与青岛市守备军的相关人员汇集,正式组建民政部。1917年10月1日,青岛守备军民政部对外办理公务。

青岛守备军民政部成立及职责说明-日本第一次统治时期

1917年9月29日,日本以大正天皇敕令第175号发布《青岛守备军民政部条例》,宣布在胶澳及胶济铁路占领区实施所谓的“民政”。日本施行的青岛民政并非真正意义上的政府行政管理体制,而是在日本陆军当局的统一管理下由日本陆军文官治理青岛乃至山东占领地行政的军事统治体制。

同日,日本陆军印发《青岛守备军司令部条例》,规定青岛守备军设陆军部,掌管军司令官所辖范围内有关陆军一般军务,由此组建在军司令部之下陆军部掌管军务、民政部掌管民政的统治模式。

日本政府关于设置青岛守备军民政部的公告(1917年9月30日)

青岛守备军组织体系图(1918年)

1917年9月18日,日本陆军省起草了发给青岛守备军及民政部的训示,说明撤销军政、设立民政部的理由:“青岛占领地施行军政以来,业经3年,战争带来的荒废业已恢复,诸般事业渐次整顿,邦人移住者日益增加,有诸多行政更新之要求。”此次设置新的民政部,就是“以期为政之发达”。[23]训示还要求陆军和民政两部继续实施《青岛施政方针》,和谐励精,“以期彰显帝国占领之美绩”。

《青岛守备军民政部条例》规定:青岛守备军设民政部。民政部掌管除军事行政之外的一切与行政及司法相关的事务。为管理山东铁道和山东铁道附属的矿山、码头事务及其附带事务,设铁道部。为管理递信事务,监督电气实业,设递信部。各部归属于民政部。为分掌民政部事务,设民政署。《条例》规定:“为分掌民政部事务,设民政署。其位置、名称及管辖区域由军司令官决定。”授予日本陆军另行决定民政署设置的权利,为日本陆军省与外务省在胶济铁路沿线争权夺利埋下了伏笔。《条例》规定:民政长官承青岛守备军司令官之命令总理民政部事务;铁道部长受民政长官监督掌理铁道部事务;递信部长受民政长官监督掌理递信部事务。民政署长以事务官充任,受民政长官指挥监督,掌理民政署事务。行政警察司法警察事务由宪兵在青岛守备军司令官指定的地点承担;宪兵执行行政警察及司法警察事务受民政长官指挥,按照民政署长指示办理。民政部司法事务由陆军部理事及录事在青岛守备军司令官指定的地点承担。

《青岛守备军民政部条例》规定青岛民政部人员编制为:民政长官、铁道部长、递信部长各1人,事务官13人,技师12人,铁道部事务官和技师26人,递信事务官和技师9人,医官15人,调剂官2人,翻译官3人,翻译属、技手、医员、调剂员、翻译生99人,铁道属、铁道技手、铁道翻译生350人,递信属、递信技手、递信翻译生68人,以上合计600人。

青岛守备军民政部长官为秋山雅之介。此人系法学博士、国际法专家,此前在日本统治下的朝鲜总督府任职。秋山雅之介等20名人员于9月24日前后分批抵达青岛,与青岛市守备军的相关人员汇集,正式组建民政部。1917年10月1日,青岛守备军民政部对外办理公务。青岛守备军民政部本部办公地址在青岛守备军司令部大楼内。

青岛守备军民政署名称、位置及管辖区域告示(1917年10月1日)

青岛守备军司令官关于实施民政的谕告(1917年10月1日)

青岛守备军司令官关于实施民政的训示(1917年10月1日)

青岛守备军民政部长官秋山雅之介(www.daowen.com)

青岛守备军临时军法会议 青岛守备军法院

坊子民政署

青岛宪兵队

青岛民政署

李村民政署宪兵事务所

1917年10月1日,日本陆军发布《青岛守备军民政部铁道部分课规程》,规定铁道部内设庶务课、营业课、列车课、工务课、会计课;发布《青岛守备军民政部递信部分课规程》,规定铁道部内设业务课、经理课、工务课、会计课;发布《民政署分课规程》,规定民政署内设总务课、警务课、财务课,其中总务科负责人事与文书、统计报告、地方事务、营造物等事务,警务课负责警察、卫生、民籍、兽疫等事务,财务课负责租税及其他收入、会计、物品用具等事务。

在胶济铁路沿线民政署设置问题上,日本陆军与外务省的矛盾再次爆发。按照日本陆军9月17日编制的《青岛守备军民政部(不含铁道部、递信部)编成及业务分担预定表》[24],民政部将下辖青岛、李村、张店、济南4个民政署。但是,在9月30日日本内阁发表公报,仅宣布将设置民政部,称“青岛之外设数个民政署,专门方便内外住民”,“以驻济南领事兼任民政部事务官,以实现民政事务与领事职务的圆满联系”。[25]在10月1日青岛守备军发布的第93号军告示中,对外只是宣布设置青岛、李村、坊子3个民政署,其中青岛民政署管辖地域为青岛市街,孤山、水清沟、大山、口子、夹岭沟、浮山后、山东头南侧高地一线以南的区域,胶州湾(含阴岛、黄岛及水灵山)及青岛对岸的租借地。李村民政署管辖地域为孤山、水清沟、大山、口子、夹岭沟、浮山后、山东头南侧高地一线以北至租借地边界以南的区域。坊子民政署管辖地域为从租借地境界到济南的铁道沿线及从张店到博山的铁道沿线。[26]这一方案与原日本陆军的最初计划有两点区别:一是没有宣布设置济南民政署;二是将内定设于张店的民政署改为坊子民政署。

《中华新报》刊发之《日本在鲁设民政署之现状》记载了日军施行民政的情况:按照日本天皇敕令设5处民政署。(1)青岛。(2)李村。李村距离青岛很近,并入青岛,在李村设署。(3)济南。惟济南因人民之反对,屡易其方针,先改为由驻济领事兼任,嗣又改为隶属于坊子,上月日本本乡司令来济时在济南大马路日本宪兵队门首挂一牌子,上书“坊子民政署济南宪兵队分所”,后因人民反对愈急,遂将牌子取消。(4)坊子。民政署设于坊子茂林街,大门外标示“坊子民政署”5字,已经着手办理诉讼、矿务、税务及其他各务。(5)张店。查此处系分署,归坊子民政署管辖;位于张店车站,署前悬木牌二,一书“张店宪兵分队”,一书“坊子民政署宪兵事务所”。[27]

1918年5月3日,青岛守备军对外发布第76号军告示,对外宣布5月15日起调整坊子民政署管辖范围。[28]坊子民政署管辖范围为租借地境界至张店的铁道沿线,张店(含)至济南铁路沿线、张店至淄川煤矿及博山铁路沿线由济南领事作为民政部事务官掌管。5月10日,日本驻济南领事吉田茂报告外务大臣后藤新平,撤出张店、潍坊警察署派出所。[29]至此,日本驻济南领事与青岛守备军之间实质上是外务省与陆军部之间在山东民政问题上的纷争总算尘埃落定。

1921年2月15日,日本青岛守备军调整民政管理机构,以第13号布令规定原直属民政部的青岛测候所、李村农事试验场、青岛林务所、青岛屠兽场、青岛取引所、青岛化学实验所、青岛商品陈列馆及青岛水道事务所转隶青岛民政署。同日,日本青岛守备军发布第32号告示,宣布撤销李村民政署,其区域划入青岛民政署。[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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