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编组站上,为了提高整个系统的改编能力,驼峰的解体能力必须与尾部的编组能力相协调。否则,两者的能力相互制约,不能得到充分发挥。当两者能力相差较多时,应采取调整措施,或增减调车机台数,或重新分配峰上、峰尾的作业量,使解体和编组能力都不浪费,达到相互协调的目的。其具体措施如下:
1.调整峰上与峰尾的作业量
(1)当驼峰解体能力大于尾部编组能力,即N解>N编时,驼峰机车除了最大限度地担负起调车场内整场(包括重复解体混线车组)任务以外,还可协助尾部编组机车编组部分列车或部分编组作业(如连挂)。在设有编发线的车站,驼峰机车可协助编组在编发线上集结的列车。
设 Δn解为驼峰担负部分编组任务后减少的解体能力,Δ n编为尾部增加的编组能力,N解为调整前驼峰的解体能力,N编为调整前尾部的编组能力,m解为到达解体列车的平均编成辆数,m编为自编发出列车的平均编成辆数,r=m编/m解,则驼峰与尾部牵出线间最大可能调整量应符合式(4-63)。
若驼峰协助编组的列数为N′编,驼峰协助编组一列的额外占峰时间为t协占驼峰协助编组时尾部机车编组该列车的时间可节省 tΔ编,则
式中 t编组——尾部编组一列车平均时间,min;
t解占——驼峰解体一列车平均占峰时间,min;
α妨碍——尾部编组时交叉干扰妨碍系数;
α空费——驼峰空费系数。
将式(4-64)及式(4-65)代入式(4-63)中,得
例:驼峰配备两台机车实行双推单溜,设=16 min,=25 min,∑t固=260 min,其中2∑t整备=120 min,α空费=0.03,则
若尾部配备2 台机车,∑t固=600 min(其中编组摘挂列车4 列),t编组=30 min(不计摘挂列车),α妨碍=0.12,则
可见该调车系统改编能力受编组能力限制,若驼峰协助编组一列车时间t协占=6 min,编组机车编组该列车可节省 tΔ编=8 min,r=0.98,则
于是,编组能力可提髙
解体能力将降低
(2)当驼峰解体能力小于尾部编组能力,即N解<N编时,可以将驼峰担当的部分作业(如整场)调整给尾部调车机担当,以提高驼峰的解体能力。
设 Δn解′为尾部调机协助驼峰整场后驼峰可能提高的解体能力,Δ n编′为尾部减少的编组能力,r′=m解/m编则驼峰与尾部牵出线间最大可能调整量应符合下列关系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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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中 Δn整——驼峰机车减少的整场次数(即尾部机车协助整理Δn整 ∙S条线路);
t峰整——驼峰机车下峰整场一次平均占用驼峰时间,min;
S——驼峰机车下峰一次平均整理线数;
t尾整——尾部机车每次整理一条线的平均时间,min;
其他符号意义同上。
将式(4-68)和式(4-69)代入式(4-67),得
例:设驼峰配备1 台调机,=23 min,∑t固=160 min,α空费=0.03,则
若尾部配备2 台机车,∑t固=640 min(其中编组摘挂列车3 列),t编组=30 min(不计摘挂列车),α妨碍=0.03,则
可见,调车系统改编能力受解体能力限制,若尾部调机整场一条线的平均时间t尾整=8 min,驼峰机车一次下峰平均整理线数S=2,整理一次平均占峰时间t峰整=10 min,r′=m解/m编=1.07,则
即尾部机车一昼夜要协助驼峰机车整理11.8×2=23 条线路。
于是,驼峰解体能力可以提高
尾部编组能力将降低
2.调整转发和编发列车的比重
在设有编发线的二级式编组站上,当N解 >N编时,可增加本线集结本线发车(编发)的列车数,减少转线发车的列车数,以提高尾部牵出线的编组能力。其调整量可参见编发线能力第三种计算方法所列公式进行确定。
3.合理配备峰上与峰尾的调车机台数
各型编组站峰上与峰尾配备的调车机台数协调方案举例如表4-5所示,一般均能满足N编 ≥N解的基本条件,即编组能力等于或稍大于解体能力,达到峰上峰下协调的目的。
表4-5 峰上峰尾配置调机台数协调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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