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查德·凯利在建筑设计中考虑环境心理因素,确立了以视觉心理学为基础的照明设计理念,成为今天所有建筑照明设计的基本准则,用来指导设计师调整环境中的光状态,营造空间层次和氛围,改善人的切身感受。
理查德·凯利的理论体系改变了之前简单地以均匀照度(一个量化指标)等作为主要照明设计依据的情况,提供了一种通过分层次的照明理论来分析空间、确立照明概念和控制光品质的方法。照明从仅重视“数量”问题转变为更关注“质量”问题,更多地从视觉的、心理的、体验的角度去认识和运用光。
最早有意识地将照明作为一种艺术表现方式对待的是舞台灯光设计。光无形、不可触摸,但当光遇到空间中的物体时即可赋予不同的几何形状。光创造出实与空的空间效果,“而舞台作为逐次展开又瞬息变化的行动的场所,提供的是运动中的色彩和形式”[4],通过光的亮度、色彩、分布等变化能够有效塑造舞台气氛,呈现场景细腻的层次和细节,牵动观众的情绪。
舞台照明所产生的艺术效果给现代建筑照明设计带来很大的启发。耶鲁大学戏剧学院负责舞台灯光设计课程的著名教师史坦利·麦坎德利斯(Stanley McCandless)指出,舞台灯光影响气氛的效果将对日常环境带来影响。理查德·凯利作为史坦利的学生延续了这种理念,并将用光制造不同舞台气氛的手法运用到了建筑照明之中,使得建筑照明理论体系更加完善。(www.daowen.com)
威廉·林(William Lam,1924—2012)是现代照明设计的另一位重要创始人。20世纪70年代,威廉·林提出照明中的视觉心理学研究,并以视觉心理学的研究成果为基础,综合人的生理和心理特点,从感性角度完善了照明理论。他认为,照明设计应以满足人的需求为基本出发点和最终目标,具体应满足以下几个方面的需求:①行为需求(人们有意识地获取信息),②生理需求(无意识的感知,光线在背后操控我们的身体),③心理需求(应能识别和理解周围环境,感到安全,看到风景),④方向性需求(理解空间、引导空间方向和道路,感受时间、天气、环境的变化),⑤交流需求(公共生活、社交、观看的需求)。
威廉·林的设计理念是将灯光与建筑形式融为一体。他运用视觉感知原则来决定应该照亮什么以及为什么这样做,其设计的重点始终是照明建筑表面,包括结构和其他需要强调的部分。他认为,天花板应该发光,墙壁应该发光;如果想要漂亮的灯具,就用建筑表面来设计,这样可以扩展空间并创造亮度感,从而产生视觉上的舒适感和兴趣。他虽然没有发明间接照明,但他在寻求无眩光环境时将其提升到一个全新的水平。华盛顿地铁照明就是他设计理念的完美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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