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实验

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实验

时间:2023-09-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五、各市教育、劳动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借鉴“双元制”经验的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工作的领导,要把这项工作列入本部门工作日程。

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实验

辽教办发字[1999]34号

各市教委、劳动局

《辽宁省教育委员会、辽宁省劳动厅关于借鉴德国“双元制”经验,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意见》和《关于借鉴德国“双元制”经验,推广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成果的实施方案》已经省教委、省劳动厅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辽宁省教育委员会、辽宁省劳动厅关于借鉴德国“双元制”经验,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意见》和《关于借鉴德国“双元制”经验,推广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成果的实施方案》。

辽宁省教育委员会

辽宁省劳动厅

1999年4月29日

附件一

辽宁省教育委员会、辽宁省劳动厅关于借鉴德国“双元制”经验,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意见

90年代以来,我省先后在13所中等职业学校的10个专业,开展了借鉴德国“双元制”经验的职业教育教学改革试验。试验班毕业生以其整体素质高、综合职业能力强受到用人单位的普遍欢迎和社会的一致好评。6年的改革试验为深化我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积累了宝贵经验:

——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确立以培养职业能力为核心的培训目标;

——实施职业基础教育,培养学生较宽的就业适应能力

——设置综合课程体系,培养学生综合职业能力和全面素质;

——调整更新教学内容,使学生掌握生产和服务领域的先进知识和技术;

——完善实训教学体系,加强动手能力的培养,使学生掌握过硬的专业技术和技能;

——采用以学生活动为主体的教学方法,使学生掌握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

实践表明,我省借鉴“双元制”经验的职业教育教学改革试验是成功的,为研究和探索适应我省实际的职业教育教学模式做出了贡献。目前这一改革试验还在进行当中,某些方面的问题还有待于进一步探索和解决,但已取得的经验是值得推广的。为推广这些经验,巩固改革试验成果,加大我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力度,现就借鉴“双元制”经验,深化我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我省正处在全面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加快老工业基地改造,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关键历史时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对职业教育的发展和改革产生了全面的、深刻的影响,对职业教育培养人才的能力和素质提出更高的要求。因此,加大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力度,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对于提高职业教育的办学水平、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满足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二、借鉴“双元制”经验,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目的是通过对先进职业教育经验的学习、理解、消化和吸收,摒弃职业教育中一切陈腐、落后、僵化的观念和模式,创立符合我国国情的职业教育教学模式。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工作方针和基本原则是:把握实质,洋为中用;勇于实践,开拓创新;点上深化,面上推广;探索规律,提高水平。

三、借鉴“双元制”经验,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工作任务是:转变职业教育观念,进一步提高对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为教育教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提供各种必要的保障条件;选择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中等职业学校,继续开展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扩大改革范围和规模,树立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典型示范学校;完善教学文件和教学用书;培训教师,提高职教师资的教学水平;加强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理论研究工作,提高研究水平,丰富研究成果;加强和企业的联系与合作,加大企业对职业教育的参与力度。到本世纪末,初步形成适应我省实际的职业教育教学模式。

四、今后5年内,全省开设机加、电类、农学、园艺金融财经、商贸管理等专业的职业学校都要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借鉴“双元制”经验的教学改革,改革班级数量不限。没有开设上述专业的职业学校可以选择与之相近的专业,借鉴“双元制”的精神实质,开展单项教学改革。现已开展试验的13所职业学校要保证后续班继续采用试验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全省每个城市的教育和劳动行政部门都要集中力量办好1至2所借鉴“双元制”经验的改革典型示范学校,以此带动提高本地区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整体水平。

五、各市教育、劳动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借鉴“双元制”经验的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工作的领导,要把这项工作列入本部门工作日程。要制订本市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方案,有关学校要制订本校改革实施方案,使改革工作按照计划扎扎实实有条不紊地开展下去。要努力创造条件,为改革提供强有力的政策保障和支持。

六、为使改革试验工作顺利进行,主管部门要保证改革必需的经费。省教委负责提供有关部门对改革试验进行咨询指导的费用;省劳动厅负责组建职业技能鉴定题库的费用;改革学校的主管部门及改革学校共同承担改革试验所需费用。

七、对经教育、劳动部门批准,采用改革试验教学计划、大纲的改革班学生进行统考统测、技能鉴定、升高职考试等,均按改革试验的教学计划、大纲命题,逐步建立与改革教学计划相适应的考试考核体系。

八、企业要提高对职业教育重要性的认识,自觉参与职业教育改革工作。要积极投入职业教育培养目标和教学大纲的制订工作。要尽可能为改革学校提供实习场所、实习设备和实习原料。要为实习学生配备优秀师傅作实训指导老师。

九、已经开展试验的13所职业学校的领导和教师有义务为其他学校提供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咨询和指导,并承担一定的为其他学校培训教师的任务。

十、职业教育研究部门和教研部门要加强对改革工作的指导。辽宁职业技术教育研究所要提供机加、电类、农学、园艺、金融、财经、商贸等专业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改革试验学校要积极编写试验教学用书和有关教学资料。研究人员要深入职业学校和有关企业调查研究,搞好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指导、咨询、检查与评估工作。要把改革过程和研究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及时总结改革经验,提高改革工作的理论研究水平。

十一、职业教育行政部门要在研究部门和教研部门的配合下,做好试验教师的培训工作。培训包括思想培训、专业培训和方法培训。职业学校要全力支持试验教师的工作,为他们提供较好的工作条件和业务进修机会。改革试验学校对积极参与改革工作的教师在职称评定上给予优先考虑。

十二、要充分利用省职业教育杂志、教育电视台等媒体,有目的、有计划地宣传借鉴“双元制”经验的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工作,为改革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供有利的舆论支持。

十三、借鉴“双元制”经验,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是一项具有开拓性意义的工作。既是改革,必然要遇到许多困难和阻力。希望各有关部门转变职能,尽职尽责,互相配合,通力合作。要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对改革工作认真负责,一抓到底。通过改革的逐步深入,形成适合我省的职业教育教学模式,开创我省职业教育的新局面。

附件二

关于借鉴德国“双元制”经验,推广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成果的实施方案(www.daowen.com)

一、推广工作指导思想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的职业教育经验,深化我省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不断地提高职业教育教学质量、教学水平,推动职业教育尽快地更好地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为社会主义建设培养高素质人才。

二、推广内容

1.实施职业基础教育。按照职业群的划分,在职业教育第一学年实施统一的广泛的基础知识教育和基本技能培训,使学生掌握较宽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提高学生的就业适应性和择业能力。

2.设置综合课程体系。根据教学内容的内在联系,把它们有机地综合起来,形成综合课程,使学生在有限的时间内学到基本的、必要的和实用的专业知识,获得用整体的全面的观点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强化实践技能训练。把实践技能训练贯穿在职业教育的全过程之中,严格执行实训教学大纲,配备实训指导教师,通过校内外两个实践基地强化技能培训,使学生掌握娴熟的操作技能,毕业后即能独立顶岗工作。

4.培养学生较强的工作能力。从职业教育第一学年开始,便安排学生尽早接触实际工作环境,或创设模拟工作环境,培养学生独立设计工作计划,独立解决问题,对工作成果进行自我总结评价的能力,缩短毕业生对社会和企业的适应过程。

5.培养学生多种现代意识。把质量意识、合作意识、环境保护意识的培养列入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之中,使之与教学过程融为一体,使学生在自然的教学过程中得到熏陶和教育,形成良好的职业素质和较高的职业道德

6.加强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力度。积极主动与企业即用人单位建立广泛的联系,吸收企业界人士参与制定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工作。在有条件的企业建立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聘请德高技精的工人担任实习指导师傅。通过上述工作,使企业逐步提高认识,自觉参与职业教育工作。

三、推广专业

机械加工类的钳工车工焊工。电类的动力电工、家电维修与经营。农业类的农学、园艺。经济类的金融、财经、商贸经营与管理等专业。

四、推广范围和时间安排

在总结前段试点经验工作基础上,现在进行试验的13所试点学校中,有些学校在后继班已经开展了推广工作。未来3年内,在这13所学校试点专业的所有后续班都逐步实施改革试验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各市教委、劳动局要在各自管辖的职业学校中,选择条件较好的设置上述专业的1至2所学校开展推广工作,并在未来的5年时间里,使推广学校的比例逐年增加。

五、推广步骤

1.1999年7月底前,各市教委和劳动局把选定的首批推广学校报给省教委和劳动厅,经考察批准后便可实施推广工作。

2.1999年8月由辽宁职教所负责对推广学校领导和教师进行培训。

3.1999年9月各推广学校将本校推广方案报给辽宁职教所,由辽宁职教所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然后报给省教委和劳动厅批准。

4.辽宁职教所负责提供推广工作的全面咨询和指导。职教所研究人员和德国驻所专家定期到推广学校进行指导和咨询。各学校在推广过程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可随时与职教所取得联系,共同寻求解决办法。

5.2000年7月,由辽宁职教所组织召开推广工作座谈会,总结一年来的推广工作。落实第二批推广学校。

6.2000年8月,由辽宁职教所组织对第二批推广学校领导和教师进行培训。

7.2002年7月,省教委、劳动厅联合组织有关专家对推广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六、推广工作的保障措施

1.凡经省教委和劳动厅审查批准的职业学校可采用改革试验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材。

2.在以市或省的名义组织统一的文化课和专业课考试时,对推广学校按试验教学大纲单独命题。

3.省劳动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负责为推广专业单独建立题库,供推广学校学生技能考核使用。

4.辽宁职教所负责组织推广工作有关人员的培训,包括思想培训、专业培训和教学法培训。

5.辽宁职教所负责向推广学校提供专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材和其他教学参考资料。

6.辽宁职教所负责向推广学校提供专业咨询和指导。咨询内容包括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双元制”职业教育经验,教学过程监控,教学方法运用,教学成果评估等。

7.推广学校的主管部门划拨一定比例的专项经费,用于学校的改革工作。

8.改革实验学校对推广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和突出贡献的教师在职称评定上可优先推荐。

9.省教委、省劳动厅将不定期进行这方面工作的检查评估、总结、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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