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族自古尊师重教,并将这一传统视为社会文明进步之基。教师不仅是授业的经师,更要做传道的人师,其道德操守、行为举止,向来受到严格的规范。“凡学之道,严师为难。师严,然后道尊;道尊,然后民知敬学。”(《礼记·学记》),这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师道尊严”。社会重视教育,尊重教师,首先是由于教师德高身正,严于自律,所以教师必须从自身做起,修身养德,致知力行,方能做好教育工作,赢得社会尊重。
(1)最早的师德标准
古之学者必有师。上古时代,很早就出现了教师的职业,但那时的教师是什么样,其风范若何,由于无文献记载,后人已很难稽考。传说尧帝和舜帝在位的时候,曾经任命契这个人作“司徒”。“司徒”这个称谓,后来演变为一种官职,推其本义,就是管理和教育学生的意思,也就是现在的教师。尧、舜之所以要任命一个“司徒”,是因为当时“百姓不亲,五品不逊”,社会风气不正、天下大乱,这是很严重的问题,所以要找个人出来管一管,怎么管?当时的说法是“敬敷五教”。
“敬敷五教”提出了实施教育的目的,即“五教”。“五教”是针对五种主要的社会人际关系来实施教育。古人认为,父子、君臣、夫妇、兄弟、朋友,这是构成社会最重要的五种人际关系,称为“五伦”。“五伦”是自然而然的,既是人的天性,又是自然的规律,顺应着人的天性可以建构起社会的伦理基础,遵循着自然的规律可以建立起社会道德标准,这既是教育的应有之义,也是文明社会的开端、和谐社会的基础。后来孟子又进一步将“五教”表述为“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使之成为儒家教育思想的核心内容,也成为数千年中国社会的主流价值观。由此可见,中国教育的源头是做人教育,而非知识传授。古代圣贤相信,只有教育学生学会理解和处理好这五种社会人际关系,学会做人,才能够“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实现个人人生幸福、家庭美满、事业成功,促进社会的和谐进步。
“敬敷五教”中的“敬”是对教育者职业态度的要求,“圣贤进德修业,不离一敬”,“敬”的反义词是“肆”,就是随意、放任、不负责任的意思,就是无法履行教书育人的责任。“敷”是传播、流布的意思,教育要传经布道,不仅自己要懂得做人的道理,还要有以天下为己任、兼爱他人和诲人不倦的精神。
按照这样的标准,尧舜最终选用契作了司徒,承担起育人的重任。契是商代的祖先,曾经协助大禹治水,表现出了很高的才能,但作为教师,仅有高人一筹的才能是不够的。关于契,《列女传》称他“聪明而仁,能育其教,卒致其名”。可见契的主要成就不是因为他治理过水灾,而在于他“能育其教”——在教育方面做出重大贡献,因而为当时和后世的人们所纪念。契的秉性是“聪明而仁”,“聪明”是天赋,是见识;“仁”是爱心,是品格。二者兼具,故能担负起育人的责任,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学高为师,身正为范”,或者叫作“德才兼备”。只有这样的人,才有资格去做教师。契这个人,是我们中华民族的祖先为后世树立起来的第一个师表风范,他身上体现出的“聪明而仁”的秉性,也可视为我国最早的教师职业道德标准。
(2)最早对教师提出“师德”要求
教师职业道德是随着教育的发展而发展的。远古时期,由于生产力极其低下,教育不发达,学校尚未出现,没有专职的教师。常常由一些有感情、有经验的长者来担任。长者的职责就是传授部落内部的儿童和青年种植、捕鱼、狩猎等方面的劳动技能和生产经验。这时,只有一些教育活动中的粗浅行为习惯和朦胧的师德意识。
我国最早对教师提出明确道德要求是在商周时期,商周时期是师德产生的萌芽时期。(www.daowen.com)
先秦时期是中国文化教育的开创时期,先秦诸子的道德学说为中国道德的发展奠定了雄厚的基础,后来的文化教育,道德理论包括师德理论,大都可以从先秦找到根芽。《汉官仪》有记载,太学博士须“生事爱敬,丧没如礼”。在两千多年前的先秦时代,中国已设立不同层次的学校。战国末期的《学记》中称,“古之教者,家有塾,党有庠,术有序,国有学”。与之相对应的是教师这一职业的出现,对“师德”也有了要求。先秦时期文化繁荣出现了“百家争鸣”的局面。诸子百家其实是职业教师,私人讲学,坐而论道,各有一班学生相追随。这些著名的代表人物有孔子、墨子、孟子、荀子等一批思想家、教育家,在开办“自由讲座”,创办“私学”等教学活动中,对师德都进行了论述。
西汉时期,确立了中国封建社会教育的雏形,也奠定了封建社会教师职业道德的基础。从西汉起,教师的聘用已形成规制。汉武帝建元五年(公元前136年),朝廷置“五经博士”,为太学培养教师。所谓“五经博士”就是今天所说的国学教授,五经即《易》《书》《诗》《礼》《春秋》,每经设一博士。到西汉末年,因教学需要逐渐增至14家,故又有“五经十四博士”一说。早期教师“上岗”一般通过征辟或荐举产生,推荐时不是仅凭关系就能被朝廷聘用,还要有保举状,相当于现代的“证明信”。由此可见,西汉时虽然没有“教师资格证”,但对教育工作者的从业资格有严格的要求,要有德行、有学识,还得身体健康,且第一点就强调“师德”:太学博士须“生事爱敬,丧没如礼”。如果品德有问题,就算再精通四书五经也没有用。此后的历朝历代对“为人师表”的教师师德同样都极为重视,且将之作为从业的先决条件。
(3)古代对大学教师品德的管理
唐朝时期对大学教师的管理就已经很重视了,《明会典》记载,“凡教官怠于师训……从纠举惩治”。“师德”是能否聘用的先决条件,上岗以后也不得放松要求。中央官学的行政主官是祭酒(相当于今大学校长),间或也要参与一线教学,给学生讲课。专职教师有博士、助教、直讲三类,他们专职教学育人,不理他务。这些人作为朝廷命官,全都得接受素质和业务考评。唐朝中央官学对教师订立了专门的考课制度,以决定升迁、奖惩,由专门负责考评的官员“考功郎中”“考功员外郎”负责。教师不论职位高低、资历深浅,每年“小考”一次、3年至5年“大考”一次。据清代徐松所编《登科记考》,教学业务上,“诸博士、助教,皆计当年讲授多少,以为考课等级”。此外,教师素质也纳入考评范围,据柳宗元《河东先生集》的说法,“非博雅庄敬之流”是不可能得到提升的。
北宋时,对教师选聘和素质要求作进一步规范,并首创了“教官试”制度,即一年一考,三考为一任。范仲淹、王安石等北宋政治家、教育家都曾强调教师上岗要把关,要有素质考核。这种“考”不仅限于教学业务,还包括教师本人的品行操守。范仲淹称:“教授应实行专选。”王安石兴学时更专设了挑选学官的考试,强调“必试中而后授”。宋朝还让学生参与到教师考评过程中,有些课程安排多名教师讲授,由学生自由选听,“以较优劣善否”。
明朝对教师素质管理全面制度化,国子监既是教育机构,也是最高教育行政管理机关,设有“五厅六堂”。“五厅”分别是绳愆厅、博士厅、典籍厅、典薄厅、常馔厅。其中的“绳愆厅”在中国教育管理史上有标志性意义。“绳愆厅”相当于今教育部或高校的“纪检”,内设监丞一名,类似纪检官员,职权宽泛,负责颁定学习规制、稽察师生勤惰等,连学校财务支出都管。据《元史·百官志》,元朝已设立此职务,协助祭酒搞好教学管理。明朝绳愆厅不仅管学生,如果教师言谈举止不当,也要像现代《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提出的那样,对其品行进行监管并上报。据《明会典·国子监·监规》,绳愆厅设有监丞:“凡教官怠于师训,生员有戾规矩,并课业不精,廪膳不洁,并从纠举惩治。”还设有“集愆册”(过失登记簿),师生有过错皆“纠惩之,而书之集愆册”。绳愆厅甚至可以动用刑权,“刑具”有竹篦(系一头劈开的竹棍):初犯记过,再犯篦5下,三犯10下,四犯开除、充军或罚充吏役。
清朝在同治皇帝于公元1862年登基、同年创立新式学堂“京师同文馆”(清末最早设立的“洋务学堂”)以前,仍继承了明朝的教育管理制度,教师素质仍由监查学生的绳愆厅来管理,不同的是监丞增至两名,满、汉各一,监查力度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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