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可以认为,学习共享空间是由信息共享空间发展而来,它沿用了信息共享空间的一些概念和特征,同时增加了其本身的一些特征和内涵。严贝妮等对国外关于信息共享空间和学习共享空间的内涵发展进行了整理,表5-2为信息共享空间、学习共享空间概念的发展脉络梳理[20]。
表5-2 国外信息共享空间、学习共享空间概念的发展脉络梳理
关于信息共享空间、学习共享空间与学习空间的关系与不同,本书第三章第四节中进行了梳理和总结,本节不再赘述。但是国内研究中常出现的还有“知识共享空间”“学术共享空间”“数字学术空间”等形态名称,需要对这些共享空间与信息共享空间、学习共享空间的关系进行梳理。
知识共享空间(Knowledge Commons,KC)在信息共享空间出现之后不久诞生,它是一种以知识共享为目的的网络虚拟空间,它共享的对象是知识,共享的形式主要是可交互的虚拟平台,共享的依据是用户对知识的需求。
学术共享空间(Academic Commons/Research Commons,AC/RC)是为全体教员、研究者、毕业生进行科研和获取专家版权、数据、数字人文、数字化、学术交流和可用性咨询服务的技术丰富的空间,它共享的对象主要是科研数据,面向的群体是研究生等具有深层科研背景的学者。
教师共享空间(Faculty Commons,FC)主要是面向教师提供服务的空间,它也可以被称为以教师为中心的空间(Faculty-Focused Space)或者是面向教师的空间。
数字学术空间(Digital Scholarship Spaces)是以学者的数字学术活动为中心的空间,涉猎的领域有大数据分析、知识图谱、数据管理等。
这些形态在国内既未成为主流,又与主流形态并无本质不同。它们是图书馆空间发展中的量变,而非质变。广义上的信息共享空间应该包括上述所有空间形态。知识共享空间在信息共享空间之后提出,强调以知识为共享对象,知识原本就是加工过的信息,其用户、资源、技术、服务各要素与信息共享空间相比也无实质差异。学术共享空间是在学习空间的基础上提出的,是一种功能上更重视科研的学习共享空间。丹尼尔斯(Daniels)等人认为,学术共享空间和信息共享空间、知识共享空间,甚至是学习空间起源相同,表面上与知识共享空间相似,但学术共享空间比知识共享空间更加复杂,更加有深度,它向研究生和教员提供特殊领域支持和专业研究技巧。教师共享空间也是具有与信息共享空间一脉相承的属性和特征,本章下一节将重点介绍教师共享空间的相关理论与实践。(www.daowen.com)
数字学术空间是学术共享空间的下位类,是虚拟学习空间的升华。数字学术空间是由数字学习(Digital Learning)发展而来,与之对应,数字学术空间强调可视化工具、数字证据、数字出版、数据分析等技术在学术研究领域的应用,是大数据时代的学术共享空间;作为实验室,还拥有创客空间的部分功能。学术共享空间和数字学术空间都是以科研为目的的,概念在科研系统图书馆和高校图书馆比较适用,但缺乏普遍性;实质也与学习共享空间一致,以满足高校用户“教、学、研”需求为核心[21]。
由此可以看出,信息技术影响下的图书馆空间变革很大程度上都是由信息共享空间/学习共享空间发展而来的。韦布(Webb)从课程支持、研究、技术能力3个角度对一些图书馆创新空间进行了比较和总结,图书馆创新空间主要功能关系图如图5-2所示[22]。韦布认为,创客空间主要是培养用户的技术能力,数字媒体实验室、知识市场的主要功能是课程支持和培养技术能力,数字人文实验室则是对课程和研究进行支持,而数字视觉实验室是三种功能均有。从面向对象的角度来说,这些创新空间也有一些区别,图书馆创新空间面向对象示意图如图5-3所示。知识市场、数字媒体实验室、创客空间偏向于为学生服务,而数字人文实验室则主要是为教师服务。本书后面几节将对信息共享空间/学习共享空间的一些经典衍生空间,如教师共享空间、创客空间、数字媒体实验室、数字人文实验室、知识市场等展开具体介绍。
图5-2 图书馆创新空间主要功能关系图
图5-3 图书馆创新空间面向对象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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