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条例,结合施工单位实际情况和工程的具体特点,组成专职安全员和班组、兼职安全员以及工地安全用电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抓好工程的安全生产。
(2)施工现场按符合防火、防风、防雷、防洪和防触电等安全规定及安全施工要求进行布置,并完善布置各种安全标识。
(3)各类房屋、库房、料场等的消防安全距离做到符合公安部门的规定,室内不堆放易燃品;严格做到不在木工加工场、料库等处吸烟;随时清除现场的易燃杂物;不在有火种的场所或其近旁堆放生产物资。
(4)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的有关规范规定执行。
(5)电缆线路应采用“三相五线”接线方式,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必须绝缘良好,场内架设的电力线路其悬挂高度和线间距除按安全规定要求进行外,将其布置在专用电杆上。
(6)建立完善的施工安全保证体系,加强施工作业中的安全检查,确保作业标准化、规范化。
(7)高空作业前仔细检查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和脚手架等,如有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改进或拒绝登高作业。施工前搭设安全防护架,防护架四周用安全网全部封闭(图6-94),脚手板采用钢笆片(图6-95)。(www.daowen.com)
图6-94 施工防护立面图
图6-95 施工防护平面图
(8)所有高空作业人员,不准穿硬底鞋,一律使用安全带。安全带一般应高挂低用,即将安全带绳端的钩子挂在高的地方,而人在较低处作业。
(9)高空作业人员不准从高空往地面抛掷物件,也不准从地面上往高空抛物件,应使用绳索、吊篮等传递物件。特殊情况下,如果必须从高空往地面抛掷物件时,地面应有人看管,以确保不伤害到他人和损坏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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