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金融服务区建筑群设计施工管理

金融服务区建筑群设计施工管理

时间:2023-09-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建设管理单位将对勘察设计单位提交的勘察设计文件进行初步审核,然后报送具备施工图审查资质的单位审查通过后方可生效。勘察设计单位应积极配合勘察设计文件审核及审查工作,对于审核及审查意见应及时进行回复。设计文件的份数和详细要求见设计委托书。勘察设计单位应及时对业主、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等提出的勘察设计文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和实施方案。修改单位对修改的勘察、设计文件承担相应责任。

金融服务区建筑群设计施工管理

1)设计文件管理

(1)工程设计文件应依据下列要求编制:

·城市规划

·项目批准文件及设计委托书要求;

·设计阶段对应的勘察成果;

·工程建筑强制性标准;

·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及要求;

·设计合同;

·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国家和省工程建设的标准、规范、规程;

·其他与设计要求相关的过程文件。

(2)设计单位在接到设计委托后必须进行详细现场调查,在设计过程中需详细调查施工障碍物,确保施工可行性。如由于地下管线调查不细等设计方原因而引起设计变更的,将对设计单位处以相应的罚款。

(3)工程设计必须依据经审查合格的勘察资料进行,并在说明书中写明岩土勘察审查机构名称及审查编号,达到规定的深度,满足项目决策和工程实施的要求。

(4)工程设计选用的材料、设备,应注明其规格、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除特殊要求的材料、专业设备外,设计单位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5)设计过程中设计单位需每周五上报设计进度报表。

(6)工程项目的设计文件实行审查制度。建设管理单位将对勘察设计单位提交的勘察设计文件进行初步审核,然后报送具备施工图审查资质的单位审查通过后方可生效。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按规定程序审查,需要上报的,按国家规定程序上报。勘察设计单位应积极配合勘察设计文件审核及审查工作,对于审核及审查意见应及时进行回复。

(7)在施工图设计中,对初步设计批准的设计内容需要做较大修改的,设计单位应及时上报建设管理单位,经建设管理单位报原初步设计审批单位批准后方可修改。

(8)设计单位应按设计委托书要求提交设计文件(图纸、计算机、电子版设计文件、概预算),设计应详细考虑施工技术方案、组织、措施,保证施工可行性。设计文件的份数和详细要求见设计委托书。

(9)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对所编制的勘察设计文件质量负责,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勘察设计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执业注册人员和勘察设计人员,按各自的职责对经手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在工程寿命期限和法律追诉期内负终身质量责任,并承担相应的行政、经济和法律责任。(www.daowen.com)

(10)工程勘察过程中形成的原始资料、成果报告以及设计文件中的施工图、计算书等,都应有相应的责任人亲笔签字。

(11)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应当符合项目可行性批准文件和合同约定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等要求,保证工程勘察设计的先进性和可靠性

(12)工程设计应当符合工程安全规程和技术规范,保证工程的安全性能,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

(13)工程设计文件中确定的工程造价、工期应当符合工程建设的标准、规范、规程,科学合理。

(14)勘察设计费与勘察设计质量挂钩。勘察设计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或造成质量事故的,勘察设计单位应无偿补充勘察、修改设计,并按规定承担相应责任及赔偿。

2)设计文件实施

(1)勘察设计单位应当根据勘察设计合同约定,向业主或建设管理单位提交勘察设计文件,说明设计意图。

(2)勘察设计单位应在建设项目开工前,按审核后的施工图,向施工、监理单位说明设计意图,提出相关注意事项。

(3)建设项目开工后,勘察设计单位应设立现场设计代表机构,选派主持或参与该项目施工图设计的主要技术人员常驻现场,完善和优化勘察设计,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勘察设计问题。

(4)勘察设计单位应及时对业主、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等提出的勘察设计文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和实施方案。

(5)业主、项目管理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不得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确需修改的,应当由原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修改。经原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业主也可以委托其他具备相应资质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修改。修改单位对修改的勘察、设计文件承担相应责任。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发现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业主,业主有权要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进行补充、修改。

(6)设计变更严格按变更程序审批、实施。

(7)工程补充设计及变更必须附补充预算及变更预算。

(8)勘察设计单位有权督促施工单位按审核后的施工图文件施工,对发现不按施工图文件施工的,应及时通知业主和监理单位。

(9)勘察设计单位应在建设项目正式交付运营后,针对勘察设计质量进行回访,及时协助解决因勘察设计原因出现的问题。

(10)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应当配合工程施工,积极解决施工过程中因设计而引起的技术问题,并按规定及时参加各阶段的验收;同时积极配合工程竣工验收文件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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