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勘察设计基本要求
(1)工程勘察设计必须下发设计委托书,并严格执行工程主要技术规范和建设程序,先勘察、后设计。
(2)项目决策阶段展开可行性研究和方案设计,在实施阶段将开展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3)勘察设计配合可行性研究文件编制。设计单位应根据国家批准的城市中长期规划或项目建议书开展初测,进行社会、经济调查,从技术、经济、环保、节能及土地利用等方面进行全面深入的论证,对建设方案、建设规模、主要技术标准等比较分析后,提出推荐意见,进行基础性设计,提出主要工程数量、主要设备和材料概数、用地概数、施工组织方案、建设工期和投资估算,进行经济评价后编制,论证建设项目的可行性。可行性研究的工程数量和投资估算要有较高的准确度,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和交通流量分析应达到规定的深度。
(4)方案设计文件应当满足编制初步设计文件的需要。
(5)初步设计文件是确定建设规模和投资的主要依据,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开展定测、现场调查,通过局部方案比选和比较详细的设计,提出工程数量、主要设备和材料数量、用地总量与分类、施工组织设计及工程总投资后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应满足主要设备采购和施工图设计的需要;初步设计概算静态投资一般不应大于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静态投资。
(6)施工图文件是工程实施和验收的依据,根据审批的初步设计文件进行编制,为工程建设提供施工图、表、设计说明(包括指导施工的说明)和工程投资检算。建设项目施工图投资预算不得大于批准初步设计概算。
(7)各阶段勘察设计工作必须达到规定工程设计文件编制的要求。(www.daowen.com)
(8)勘察设计单位应根据建设管理单位要求及合同规定提供详细的勘察设计资料(包括电子版图纸)。
2)设计进度的管理
(1)设计进度控制的主要任务是出图控制,也就是通过采取一些有效的措施使工程设计单位如期完成方案设计、初步(基础)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各阶段的设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设计图纸和说明。
(2)设计管理人员应和合同管理人员一道按照合同要求对设计单位的工作进度进行严格的控制。
(3)在设计合同中明确表示出以项目设计阶段的可交付成果(里程碑)作为支付设计费用的必要要求。以对设计单位的工作进度进行严格的控制。
(4)审核设计单位提出的详细的设计进度计划和出图计划,并控制其执行,避免发生因设计单位推迟进度而造成施工单位索赔。
(5)协调室内外装修设计、其他专业设备设计与主设计的关系,使专业设计进度能满足施工进度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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