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就业创业指导:试用期常见侵权行为与解决办法

就业创业指导:试用期常见侵权行为与解决办法

时间:2023-09-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点拨 这个案例中小黄所在的私营企业,先是用口头协议的方式同小黄约定,试用期满后才能为她购买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结果试用期满后并未实现承诺,这是典型的、常见的企业违反劳动合同法行为。有些企业有意违法拖长试用期的期限,并用“试用期”为借口,不为新人交纳“五险”,这是严重侵害新人权益的行为。

就业创业指导:试用期常见侵权行为与解决办法

1.试用期不签订劳动合同

(1)常见情况

有些用人单位将试用期排除在劳动合同外,企业单独设立试用期合同,实质上就是利用新人的心理弱势和对劳动法律知识的欠缺,以“试用期”为由,逃避劳动合同的约束,以达到随时解聘新人,或在发生劳动争议时使新人无维权的“凭据”。

2017年7月,小李从某中职学校毕业,小李有吃苦耐劳的精神,他明白刚毕业的学生要在基层锻炼。所以,找工作时公司只与他签下三个月的《试用期合同》,并许下试用期表现经考核过关就补签《劳动合同》。小李明知这种合同对试用期新人的权益保护存在着很大的风险,但迫于无奈,只好签下了。

结果他在工作中发现,这家公司对试用期中的员工拼命压榨。不给他任何保险,即便是《试用期合同》,在签署合同时,也以需要总经理签字的名义,取走他单方面签字的两份合同,再没有退还给他一份。

两个月过后,公司老板来找小李,说公司最近月月亏损,养不起太多的人,只好从新人开始减员,请小李理解,然后只付给他试用期七成的薪水,就把他打发了。

点拨 这个案例中,用人单位就是利用了小李的心理弱势,小李明知这种合同对试用期新人的权益保护存在着很大的风险,但迫于就业压力,只好存着侥幸的心理,签下了这个合同,结果可想而知,被用人单位压榨,个人权利受到了侵犯。

(2)应对方法

①拒绝签订。如果你在求职的企业必须要以《试用期合同》与《劳动合同》剥离开的形式让你签约,那么《试用期合同》最好不签。因为如果你不签订《试用期合同》,在法律上就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你可以按有关的法律条款为自己维权。如果你签了,你就很可能掉入《试用期合同》的陷阱。就等于自愿放弃权利了,到时候再用法律来维权就难了。

②写明条款,保障利益。如果你实在无法说服企业签订《劳动合同》,而这家企业对你又很有吸引力,那么对《试用期合同》也应该通过谈判的形式来签订,不能让企业雇主为所欲为地按照自己制造的“霸王条款”欺负新人。在谈判时,应该把握两个基点:一是要写明应享有的劳动保障与福利;二是要把“转正”的要求条件写入条款。这样就降低了雇主找借口在试用期内把你辞退的风险。

③请求法律援助。如果在《试用期合同》内或未签试用期合同,企业雇主不以任何理由,就单方面辞退你,并且没有给足你应得的薪水,你就可以针对雇主无理辞工和减薪事宜,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举报,请求法律援助。

2.变相延长试用期

(1)常见情况

通过试用期后,“转正”往往会遇到“困难”。因为有些企业雇主对新人将要“转正”会给企业增大成本感到心疼,于是往往未和新人打招呼,就以对方工作能力尚未达标为由,单方面延长试用期。

2018年,小张从合肥某中职学校毕业,毕业后与一家公司签订了五年的《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为三个月。在试用期间,小张出过几次小的差错,但对工作没有太大的影响。但该公司在试用期满前通知小张说,鉴于她工作中经常有差错出现,需要进一步考察,于是公司决定将试用期延长三个月。小张由于当时急于找份稳定的工作,也没有说什么。然而,让她想不到的是,六个月试用期满后,这家公司竟做出决定:由于她在试用期的表现不符合公司要求,要与她解除劳动合同。

点拨 这个案例中,小张先是被告知延长试用期,继而公司与她解除劳动合同,这就是所谓的变相延长试用期。当遇到这种情况时,我们要学会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应对方法

①事先明确。如果企业雇主有意与你签劳动合同,为了尽量避免出现劳动争议,最好的方式是在雇佣关系开始时,即主动向企业雇主问清楚试用期限、评估标准、试用期间是否会根据工作能力的考评进行弹性延长等问题(企业雇主无权以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单方面解除或延长试用期)。

②要求依据。如果试用期满后,企业雇主对你的工作还不甚满意,要延长你的试用期,你就应该要求企业对你不满意之处提出具体的依据(以合同书中规定的录用条件为准)。

③寻求法律援助。对于上列企业雇主因为违法现象而侵害了你的试用期权益,就应该依法向对方提出交涉;在交涉未果的情况下,就应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你对仲裁的裁决不服,还可以向当地基层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撤销该仲裁裁决。

3.试用期没有“五险”

(1)常见情况

五险一金是指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几种保障性待遇的合称,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五险”是企业雇主必须给予的基本权利。

小黄中职毕业后参加工作,没有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她的单位是一家私营企业,老板承诺试用期满后再给她上“五险”。五个月后,小黄转正了,单位却以各种理由搪塞,迟迟不给上“五险”,劳动合同也不签订。

点拨 这个案例中小黄所在的私营企业,先是用口头协议的方式同小黄约定,试用期满后才能为她购买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结果试用期满后并未实现承诺,这是典型的、常见的企业违反劳动合同法行为。

(2)应对方法

①保持镇定。如果你已经和企业签了《试用期合同》,不要着急,因为《试用期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尤其是新人的“五险”,一般是不会写在《试用期合同》里的,而没有写进去的,你的“五险”权利就会自然地受到劳动法的保护。

②寻找法律依据。如果你不知道“五险”的交纳办法和分配比例,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咨询。有些企业有意违法拖长试用期的期限,并用“试用期”为借口,不为新人交纳“五险”,这是严重侵害新人权益的行为。你若遇到这种情况自己不能解决,应尽快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举报,请求帮助你维权。

4.试用期许下“口头协议”

(1)常见情况

口头协议也叫口头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以谈话、电话及口头形式对合同内容达成一致的协议,无任何书面的或其他有形载体来表现合同内容。某些黑心用人单位常常仅与求职者达成口头协议,当求职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往往苦于没有证据而只好默认倒霉。

小杨中职毕业后,和一家物流企业暂时达成了“口头协议”,在该公司试用三个月,一次性发薪6000元,试用合格后再签订劳动合同。考虑到现在的就业形势,小杨来到这家公司做文秘兼市场策划。为了给用人单位一个好印象,小杨几乎每天都是最先来到办公室,打开水、拖地,然后再开始一天忙碌的工作。为了尽早熟悉业务、把工作做好,他起早贪黑,不辞辛苦。小杨的勤奋和好学博得了同事的好感,小杨心里暗暗高兴。

但就在试用期将满时,公司负责人明确告诉小杨,由于他是中职生,不符合公司的招聘条件,公司决定终止与他的口头协议,并说终止协议的责任方在小杨,所以公司没有义务支付小杨两个多月的“劳务费”。(www.daowen.com)

点拨 案例中的小杨是被用人单位的“口头协议”侵犯了权利。

(2)应对方法

①签订合同书。求职时,如果你对雇主的“口头协议”没有异议,就请雇主将其协议的承诺做成相应的合同书。必须认清,用工单位不与新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违法的。

②尽快退出。如果你已经陷进“口头协议”的陷阱,现在赶紧向企业雇主提出补签协议的要求,这时雇主可能会以“安心工作,一切好商量”之类的话进行搪塞。而在这样的情况下,你应尽快辞职,否则你可能会吃更大的亏。

③寻求法律保护。如果你已经中了“口头协议”的圈套,试用期满了既得不到企业应付给的薪水,还不能转正,为了挽回你的个人损失,你就要用相关的法律条款来维护自己权益。

模拟实训

维护合法权益

小王是某中职学校护理专业的学生,2017年毕业后进入一家门诊部做护士,当时该单位以毕业生缺乏经验为由,不与她签正式合约,只能以试用名义留下,小王无法享受正式合同工待遇,工资也以津贴名义每月只给2000元。小王认真工作,从不请假,加班没加班费也忍了,只希望尽快“转正”。半年后,门诊部总算和她签订合同,可只签了半年。今年6月底合同到期,单位没有再和她续约。据悉,门诊部又看上了新一届毕业的毕业生。

步骤一 全班分为若干小组,讨论处理方案。

步骤二 由教师选拔人员作为用人单位的“刁难者”,扮演其角色。

步骤三 每组派出一位代表,扮演小王,看看哪一组最能有理有据地维权。

步骤四 教师点评,学生总结。

头脑充电

《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的有关规定

1.用人单位不得与全日制用工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情况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在其他情况下,是否约定试用期,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确定。

2.试用期的上限的确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的上限根据劳动合同期限设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3.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的试用期约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4.试用期与劳动合同期限的关系

劳动合同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互相了解和双向选择而订立的特殊期限。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5.约定试用期与暂不约定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6.用人单位向试用期劳动者支付工资的下限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7.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

(1)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试用期内,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包括:①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②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③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④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影响的,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⑤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包括:①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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