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的主要形式是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从农业生产中解放出来的农民最早成为个体工商户。他们小本起家,在摸索中经营,并以其“船小好调头”的灵活性,迅速适应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一新生事物,如雨后春笋般迅猛发展。其经营的行业主要有餐饮业、商业、手工业、运输业、服务业等。
1984年,全县个体户的户数、从业人员、注册资金及营业额分别达到4511户、9304个、1060万元和91万元,分别是1980年的35.2倍、48.0倍、706.7倍和70倍。这一时期经营的特点是规模小、效益低。户均营业额最高的1983年度仅为285元,而且各年度的营业额均小于其注册资金总额,个体经济只是家庭收入的补充。
1985年前后,为适应开放搞活的经济形势,全县集贸市场逐步恢复和完善,个体工商户也随之呈现稳定发展的势头,民营经济的另一种形式——私营企业应运而生,全县私营企业7户,从业人员近百人,注册资金达35万元。初步显示了私营企业发展的强劲势头。1994年10月,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鼓励发展个体经济的补充规定》,在从业人员范围、办证、税费、占地等方面,明确了十条优惠政策,特别是1995年县委、县政府在全县范围内对个体工商户百颗星进行了隆重的表彰,空前激发了个体工商户创业的积极性。截至1995年,全县个体工商户的户数、从业人员、注册资金和营业额分别达到了6525户、12405人、4009万元和8596万元,较1984年分别增长44.6%、33.3%、278.2%和93.5%;全县私营企业发展到76户,从业人员2615人,注册资金2300万元。个体户的户均注册资金由1984年的2350元增长到1995年的6144元,户均营业额由1984年的202元增长到1995年的13174元。私营企业的户均注册资金也由1985年的5万元增长到1995年的30.3万元,年均增长19.7%。掀起了全县个体经济发展第一个高潮。(www.daowen.com)
◎全省百强民营企业之一的河北长青实业集团
1998年县委、县政府因势利导下发了《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意见》,提出了放宽市场准入条件,支持个体私营企业参与国有、集体企业改制,鼓励租赁、兼并、承包、收购国有、集体亏损企业,将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列入了对县直部门和乡镇的年度考核。同时,对重点纳税大户实行挂牌保护,采取六项措施,解决民营经济发展面临的结构转变、融资难等问题,激发了企业家创业投资的热情。经过十多年的成长与发展,2009年末,全县民营企业总数达9605家,注册资本金18.6亿元,全年实现增加值75.5亿元,占全县GDP的75%。完成税收4亿元,占县财政收入的40%,年纳税超百万民营企业达到54家,其中超5000万元的1家,超千万元的14家。从业人员达77661人,占全县农村劳动力的53.7%,成为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安置下岗职工就业的主渠道。民营经济进入了第二个发展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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