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同创新的理念对于开展国家急需的重大项目攻关具有重要现实意义,然而在现实中,创新主体之间自愿的合作尚未形成,推进协同创新,急需建立有效的合作机制。本书运用复杂系统的综合集成方法论,综合高等教育学、管理学、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四个一级学科相关知识进行了相应的学科交叉研究,丰富了复杂性研究在我国教育学领域的研究应用。本书的创新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 充实了现有协同创新系统合作演化理论
本书采用文献法,梳理了复杂系统理论、复杂自适应系统理论和经典三角形理论的主要观点,运用相关理论分析了协同创新系统的特征,将具有不同组织目标和文化差异的三类创新主体——企业、大学和科研院所共同置于系统观研究的视角,分析得出,协同创新系统具有复杂自适应系统的特性,系统中三类主体之间相互作用,引发系统宏观层面的涌现和系统的自组织。相较于已有文献的研究视角多为学研机构和企业两类主体,本书提出的三类主体参与的协同创新系统,能够观察到一个主体某项变量变化时,其他两类主体创新绩效的关联反映,更有利于从系统观的角度观察整个系统的演化情况,而两类主体构建的系统中无法观测到第三类主体的动态演化情况。
同时,按照合作演化的过程,本书将合作分为产生、发展和持续三个阶段,建立了基于系统论的合作演化分析框架,确立了协同创新合作的基本假设为合作绩效大于不合作绩效。协同创新系统的合作演化中,评价机制和声誉机制作为重要的制度规范,影响了合作的回报,从制度层面确立了合作机制的重要组成包括主体合作要素、评价机制和声誉机制,丰富并充实了基于要素组合的投入—产出合作机制影响因素。
2. 建立了协同创新系统主体间合作概念模型
运用系统观研究协同创新系统的合作机制是研究的重点和难点。由于参与系统创新的主体具有不同的组织职能和组织目标,且参与科技创新合作的行为多样化、主体之间的交互方式复杂,已有的创新研究和合作研究不能直接用于解释和分析协同创新系统的演化和自组织现象,需要从系统观深入研究协同创新合作机制问题。已有的研究尚未揭示在共同创新目标的驱使下,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三类创新主体之间的交互作用如何对创新系统产生影响。
本书归纳、提炼出涵盖协同创新系统环境、主体、主体属性和主体之间交互机制的合作概念模型。以中国科技创新系统为例,在国家R&D整体投入的背景下进行系统分析,明确了影响协同创新环境的关键要素,政府主要发挥科研资金投入者和创新政策提供者的作用,市场对创新的主要影响包括市场化程度、市场竞争程度和市场需求。通过对企业、大学、科研院所在国家科技创新体系中的作用分析,对三类组织的基本特征进行了描述,并归纳出创新主体之间的区别和联系,创新主体具有不同的组织目标,主体的属性主要由制度、历史积累、投入和产出四个方面组成。创新主体之间的交互作用主要体现在合作要素的投入上,包括基础理论研究支持、应用研究支持、人力支持和资金支持,确立了创新主体之间基于能力和资源互补的合作框架。(www.daowen.com)
在基于主体建模仿真的方法指导下,本书将协同创新系统合作概念模型进行了计算机仿真,建立了一个包含企业、大学和科研院所三个创新主体的系统模型。每个创新主体用计算机语言表述为一个智能主体(Agent),包含一系列的属性和状态(即对象的属性变量),属性变量主要分为环境变量和模型属性变量,模型属性变量分为三种:内部变量、输入变量和输出变量,数学关系中包含其他主体的属性或环境变量,体现主体如何受其他主体或环境的影响。仿真建模中设置了数量函数、质量函数和评价压力函数,所有主体基于一定的属性初值开始迭代计算,最终计算出20年内每个主体各个时间点的所有属性值。本书提出的协同创新系统合作概念模型和实现的计算机仿真建模,是利用模型研究协同创新合作问题的原创性尝试,是利用复杂性相关理论研究协同创新问题的努力探索。
3. 提出了有利于提升协同创新系统绩效的合作机制
仿真结论验证了我国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创新体系制度安排的合理性。基于协同创新系统中影响合作的机制仿真结果,得出以下基本结论:协同创新主体之间的合作要素对创新绩效具有显著影响,说明基于主体之间异质性的核心资源和能力是协同创新合作的基础;评价方式对创新绩效有显著影响,说明协同创新应建立相应的评价机制,充分考虑创新主体的不同组织特性,才能合理地影响创新主体参与协同创新的动机、行为和结果;声誉水平对创新绩效有显著影响,说明协同创新参与主体应重视和维护声誉,合作开始前有利于选择合作伙伴,合作过程中有利于形成稳定的长久的合作。同时,选取我国“2011计划”支持的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进行整体和个体的案例验证研究,通过对2013、2014年批准设立的协同创新中心的研究和分析,证实了本书所建立的协同创新合作概念模型与我国建立协同创新中心的实践具有较高的一致性。
根据仿真结果,提出了促进协同创新系统绩效的合作机制,主要包括大学应坚守人才培养的根本使命,并继续加强基础研究及其输出;科研院所加强应用研究及其输出;调整企业科研资金投入方式,将现有企业以契约、合同等形式的科研项目经费,转换为由企业向大学或科研院所捐助资金,由大学或科研院所自行决定资金使用的范围和领域,将会更好地提升整个国家创新系统的创新效果;创新主体采用适合组织特性的评价方式,突出导向性、竞争性和公平性;建立基于大数据的科研声誉机制,提出了面向协同创新科研声誉机制的大数据模型,解决了因信息不对称难以对合作伙伴作出选择的困境。
为我国协同创新中心的建设提出了合作机制建议。重点解决了两方面的问题:一,本书的研究结论为协同创新中心建设中合作伙伴的选择提供了基于声誉的路径,对协同创新中心建立之前以及建立之后的协同单位选择和流动提出了建议,建立多元化创新主体组合形式,合作伙伴的选择可遵循创新网络节点丰富、动态流动、容忍失败的机理进行。二,本书的研究结论为协同创新中心建设中的合作机制体制提供了依据,在协同创新中心的目标导向方面,建立与创新主体组织相适应的协同创新中心评价机制,引导三类具有不同组织目标的创新主体,共同实现“国家急需、世界一流”的创新目标。在主体间合作要素方面,建立创新主体间资源和能力互补的协同合作机制,重点推进高等学校的创新型人才培养,能够从整体上促进协同创新系统绩效的增长。
相关建议对我国协同创新科研组织模式和“2011计划”中协同创新中心的建设,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和应用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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