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建设高校协同创新合作机制的研究成果

建设高校协同创新合作机制的研究成果

时间:2023-09-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由此,在协同创新中心的建设中关于协同单位的选择,可以针对协同创新中心以高等学校为牵头单位的现状,尝试邀请更多高水平高等学校的参与,不必过分追求顶尖大学的资源集中;针对目前科研院所参与较少的情况,可以进一步扩宽与科研院所合作的范围和深度。

建设高校协同创新合作机制的研究成果

根据本书关于协同创新合作机制的仿真研究结果,结合部分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实践,为我国协同创新中心的建设提出如下建议:

1.建立与创新主体组织相适应的协同创新中心评价机制

协同创新中心的建设目标是对效率和效果的共同追求,但归根到底,是对效果的追求,实现“世界一流”的国际领先目标。图6-5以效率和效果区分表示协同创新系统目标的四个象限

图6-5 协同创新目标象限图

根据本书中关于协同创新系统评价方式的仿真结论和社会现实,参与协同创新的三类主体:大学、科研院所和企业,依其组织特性,在创新目标象限中的分布位置基本为:①企业适宜D象限,即实现高效率、高效果的目标。企业需要在激烈竞争的市场环境下,以低成本赢得绝对性的竞争优势,而这种竞争优势依赖具有唯一性或领先技术的创新优势。②科研院所适宜C象限,即低效率、高效果的目标。作为政府科研力量的主力军,科研院所的主要科研活动围绕探索、开发创新性公共知识产品展开,政府应将那些由国家主导的,科研投入巨大,不宜由市场承担的科研投入投至科研院所,而相应地,由于科研院所的使命是完成公共领域科学研究任务,技术人员密集,所具有的资产多为非经营性公共资产,应当以实现一流水平的科学研究成果为根本目标。③大学适宜A象限,由于人类创新的动机有胜任力、自我实现、竞争的刺激和渴望冒险等,基于对未知世界的探索、对知识的探究和使人类生活更美好的愿景会产生原创性的创新动力,在这个探究的过程中很多是试错的过程,创新并不是直接成功的过程,而更可能是在不断试错的过程中找到通往成功的道路。大学的教师和科学家对知识的追求具有超脱世俗功利意义的价值,其基本任务是为国家的科技创新做好人才储备,提供能够进行科技创新的高水平专业技术人才,政府对大学科学研究的投入应当持更加宽容的态度,支持那些尽管有可能失败,但对源头创新具有重要意义的科研创新。

由于协同创新中心的创新目标是位于D象限的高效率、高水平目标,因此能够同时兼顾协同创新中心创新目标和三类创新主体组织特性的策略是:在评价机制中,应建立对企业同时具有效率和水平要求的评价体系,对科研院所建立有利于提升效率的评价体系,对大学,则应在适当范围内保持相对长期的评价,即不必追求效率,可适当提高对效果的要求,因为从长远来看,那些具有更高创新效果的创新大多是从A象限逐步移至C象限,并经过市场的作用后产生在D象限的重大创新。目前协同创新中心采用科研团队的考核方式,科研团队是由大学、科研院所和企业不同组织的成员共同组成的,因此,在团队考核中要综合考虑其所面临的竞争性和复杂性,在适当程度上实现团队考核的长期评价,这样才能有时间使创新主体产生新思想,在高水平的创新和低成本的平衡中保持持续的动态竞争优势。

1.建立基于声誉机制的多元化创新主体组合形式

本书对创新主体之间的合作要素支持结论发现,在适当的水平,创新主体之间的合作模式是多样化的,而不是某种最优的合作模式,当整个创新系统中存在多样化的主体和主体之间的合作模式时,创新更容易产生。本书通过声誉机制对创新绩效的影响表明,大学的声誉在提高到一定水平之后,对创新绩效产生的影响呈稳定的均衡状态,科研院所和企业的声誉增长则能持续促进创新绩效的增长,二者中科研院所的声誉对创新绩效的提升影响更大。由此,在协同创新中心的建设中关于协同单位的选择,可以针对协同创新中心以高等学校为牵头单位的现状,尝试邀请更多高水平高等学校的参与,不必过分追求顶尖大学的资源集中;针对目前科研院所参与较少的情况,可以进一步扩宽与科研院所合作的范围和深度。

进一步拓宽协同范围,弱化组织边界。协同创新中心不仅是一种科研组织形式的变革,协同创新中心的机制体制是在一个科研主体的基础上形成一个或多个科研主体参与的科研组织,即使在开始的时候是一种体制上的创新,但如果资源仅限于这些参与的组织之内,假以时日就可能形成一种新的组织壁垒,知识和信息仅扩展到参与的组织,而对整个社会系统的扩散和贡献则收效甚微。因此,在协同创新中心中,要弱化组织的边界,既包括协同创新中心的边界,也包括参与协同创新中心的牵头单位和协同单位的组织边界。①突破国家的边界,吸引世界各国的高水平科学家建立科研合作;②突破地域的限制,基于知识生产的组织在跨地域、跨文化的系统内实现知识的交互,实现优势资源和本土资源的结合,利用优势资源争取最大竞争优势的要素,利用本土资源获得较好的创新支持;③突破组织的边界,把来自不同组织的科学家汇聚在一起,在不同研究领域和研究背景中,丰富合作的网络结构

扩大合作网络的节点,实行动态流动的合作伙伴。创新系统中主体之间交互的目的之一在于降低交易成本,保持内部合作的可持续性,系统的自组织来自系统中社会关系的节点和联系的网络,扩大系统中连接点的数量和增加系统中主体联系的数量,能够增加系统内所有创新主体作出贡献的广度和深度,进而实现潜在的创新。如同V W Hwang提出的数学模型,如果社会关系中有n个节点,则用服务机构激发的创新不可能生成多于(n-1)/2的经济交易数,而将参与方与合作方的服务机构作为扩大节点后,则潜在经济交易数量会上升n倍,使得单中心权威的合作体制扩展为多中心的合作网络,从而提高合作的效率,这种合作主体的多样化趋势可通过图6-6表示。(www.daowen.com)

图6-6 资料来源:V W Hwang. The Rainforest:The Secret to Building the Next Silicon Valley.Los Altos Hills,California: Regenweld,2013:182-183.

组合,不仅意味着有目的的聚合,更重要的是要素的自由流动,流动的关键是既要能来,又要能走,只有在机制上进行事先的设计才能实现创新要素的有效聚合。由此,协同创新中心的合作伙伴不应当是固定的、静态的,而应当是流动的、动态的。在真实世界中,多元主体的交互与合作并不总是理性的正确的组合,在实施过程中难免发生错误,我们用噪音表示这种错误的作用。通常处理噪音的方法有三种:①宽容;②悔悟;③赢者存留,输者消失。宽容策略和悔悟策略可以提供纠正错误的机会,而赢者存留,输者消失的策略则体现了系统的自组织行为,允许噪音的存在是创新系统中主体多样性的表现,对噪音的处理是对系统多样性的有益调整。在合作过程中,对协同单位进行定期评估,要根据协同创新中心的总体目标和任务评估参与协同单位的作用和贡献,对于在工作中没有或不能完成协同创新中心任务的协同单位要有流动机制,同时也要积极引入新的合作伙伴,不断完善和保持协同创新中心的动力和活力。

2.建立创新主体间资源和能力互补的协同合作机制

本书关于创新主体之间合作要素的仿真结果表明,大学、科研院所和企业之间的合作不仅是基于高声誉的组织聚合,也是创新主体间基于核心资源和能力不同的互补性合作。大学加大向企业提供人力资源支持和基础研究支持,能够显著地促进协同创新系统的绩效提升。

高等学校在牵头或参与协同创新中心建设时,应将创新型人才培养贯穿始终。协同创新中心为高等学校人才培养提供了重大项目科研环境,在重大项目组织实施中培养学生,学生以团队协作的方式参与具有国家战略需求的重大项目,有利于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科研价值观。协同创新中心为高等学校人才培养提供了学科交叉的科研环境,教师来自不同学校、不同学科,形成了常态化的学科交叉培养环境,学生可以得到各个学科氛围的感染和启发,提高创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协同创新中心为高等学校人才培养提供了技术创新的环境,使学生对技术的发展和演变有更深刻的认识和感性体会,毕业后能够迅速承担起技术创新的重任。协同创新中心为高等学校人才培养提供了产学研相结合的实践环境,学生亲身体会到企业对技术的实在需求,从中发现有价值的技术问题并加以解决。协同创新中心为高等学校人才培养提供了国际交流与合作的氛围,与国际知名企业和学术团体的合作,使学生有机会了解国际信息技术学术研究的最前沿,在与不同国家和文化背景的研究人员的合作过程中相互增进了解,提高了个人综合素质。

在协同创新中心的人才培养方面,特别是研究生跨学科培养方面建立完善的机制具有重要意义。需要突破现有的分配名额的方式,鼓励学生和导师之间双向选择,只要导师具有带学生的资格,就可以招到学生,建立鼓励师生自主开展跨学科创新的激励制度。同时,在科研院所和企业与高等学校进行协同创新的过程中,可以有意识地将培养人才与合作单位对接,学生就业后因之前的学习合作经历,能够较快地帮助合作单位实现技术创新的突破。

此外,在协同创新中心的建设中,还应当注重高等学校基础研究成果的输出、科研院所应用研究成果的输出,以及企业的资金支持等,这些合作要素都能够促进协同创新绩效的进一步提升,并在合作过程中演化出稳定的合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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