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同创新中心以高等学校为主要牵头单位。38个协同创新中心的所有创新主体中超四成(41%)为高等学校,共112所;科研机构有62所,占比为23%;企业有78个,占比为28%;政府机构有21家,占比为8%。创新主体按组织类型划分,如图6-2所示。
协同创新主体数量持续增加。通过首批和第二批的创新主体的对比分析,可以看出,第二批协同创新中心的创新主体数量较首批有较大增长。首批建立的14个协同创新中心中,创新主体数量为79个,平均每个中心有5.6个;第二批建立的24个协同创新中心中,创新主体数量为194个,平均每个中心有8个。其中,增长幅度最大的为高等学校,从首批的27所增长到85所,此外,科研院所增长了约1倍,企业增长了约1.5倍。两批协同创新中心创新主体数量的增长情况如图6-3所示。
图6-2 协同创新中心创新主体组成结构
图6-3 2013年和2014年协同创新中心创新主体组成比较
不同类型的协同创新中心,创新主体组成结构也有差异。行业产业类和区域发展类的协同创新中心,创新主体构成中企业占比较高,分别为40.6%和39.4%,高等学校占比次之,为34%和33.3%;科学前沿类和文化传承创新类的协同创新中心,创新主体构成中高等学校占比较高,分别为55.2%和56.7%,二者的另一差异体现在,科学前沿类的协同创新中心中,科研院所比重较高,为34.5%,而文化传承创新类的协同创新中心中,政府机构占比较高,为25%。具体情况如图6-4所示。
图6-4 各类型协同创新中心创新主体差异图
参与协同创新中心的创新主体普遍具有较高声誉,协同创新中心的建立是基于强强联合的科技创新战略联盟。从参与协同创新中心的高等学校看,无论是牵头单位还是协同单位,多为全国具有较强学科优势的研究型大学。其中,面向科学前沿类和文化传承创新类的协同创新中心,牵头单位普遍集中在全国大学排名前20名左右的大学,如科学前沿类的“能源材料化学协同创新中心”的三所协同院校为厦门大学、复旦大学和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均为全国化学学科排名前十的高校,由中国政法大学牵头的文化传承创新类“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参与院校还有吉林大学、武汉大学,这三所高校在国内法学专业排名中均位列前十。行业产业类的协同创新中心,其牵头单位多是行业内龙头或名列前茅的高等学校,以“无线通信技术协同创新中心”为例,共有7所高校参与建设,其中东南大学、清华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在通信工程专业的学科排名均在全国前十名。区域发展类的协同创新中心,牵头单位则是在所在区域内具有重要影响力的高等学校,比如参与建设“辽宁重大装备制造协同创新中心”的四所辽宁省的高校: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沈阳工业大学、大连交通大学。(www.daowen.com)
从参与协同创新中心的科研院所看,多为参与协同创新领域具有国内领先优势的科研机构,如“智能型新能源汽车协同创新中心”的协同单位之一——中科院电动汽车研发中心,中国科学院副院长江绵恒在中心成立时提到,“作为我国科研力量的国家队,我们希望充分发挥学科齐全的综合优势,合理引导单项技术以整车研发为平台来实现集成创新,进一步带动能源、信息、材料等领域的研究工作,并积极推动交叉学科的发展”。此外,如中科院地理资源所、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学部、浙江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湖南杂交水稻研究中心等一批重要的国家和地方科研院所都参与到国家协同创新中心的建设中。
从参与协同创新中心的企业看,多为国内行业龙头企业或在所协同领域具有重要地位的企业,如“先进核能技术协同创新中心”的协同企业中,中国核建集团是我国核工程的唯一建造商,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是亚洲最大的发电企业,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是中国装备制造业最大的企业集团,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是我国核电装机容量最大的核电企业,国家核电技术公司是大型先进压水堆重大专项实施主体,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是国家三大核电开发建设运营商之一。此外,中航科技集团、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中国商飞公司等一批国家重要企业也参与协同创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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