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发布的《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简称“2011计划”),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积极推进协同创新的重要举措。“2011计划”旨在“促进高等教育与科技、经济、文化的有机结合,鼓励高等学校同科研机构、行业企业开展深度合作,建立战略联盟,促进资源共享,在关键领域取得实质性成果,实现高等学校创新能力的显著与持续提升”。这一计划以高等学校为实施主体,重点实现“国家急需、世界一流”的发展目标,是继“211”工程和“985”工程后,中国高等教育系统又一项体现国家意志的重大战略举措,拟通过体制 机制改革,推动人才、学科和科研创新能力的显著提升。
党的十八大提出:“科技创新是提高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的战略支撑,必须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强调要坚持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并在《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10)》《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等重要文件中得以体现。“2011计划”对中国创新型国家建设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引起教育界和科技界的共同关注。协同创新,力图形成以政府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促进各类科技创新主体紧密联系和有效互动的创新模式。
“2011计划”的提出,是中国高等教育重点建设政策项目,是“985计划”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目标的进一步提升,标志着中国高等教育科技体制的创新。它是一个改革性、引导性和支持性计划,以协同创新模式为合作纽带,提出了建立面向科学前沿、行业产业、区域发展以及文化传承创新重大需求的四类协同创新模式。在现有产学研合作的基础上,将根据国家和产业的需求,进一步在合作模式上进行探索,推进高校与高校、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地方政府以及国外科研机构的深度合作。“2011计划”提出要进行高等教育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突破高校内部以及与外部的机制体制壁垒,改变‘分散、封闭、低效’的现状,释放人才、资源等创新要素的活力。以人才、学科、科研三位一体创新能力提升为核心任务,增强创新要素的有效集成,增强高校创新能力发展的导向性,增强投入与产出的效益。”2013年4月,我国公布建立首批14个“2011协同创新中心”,2014年又认定了24个协同创新中心(这些中心的合作主体涉及高校、企业和工业园区),开展“国家急需、世界一流”的科学研究。(www.daowen.com)
“2011计划”的实施,将对高等教育的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产生重要的影响。协同创新代表着中国科研体制机制改革的方向,即高等学校与其他创新主体共同投身于国家创新体系建设。高等学校与其他创新主体具有不同的组织特性和组织发展目标,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发挥知识生产源头作用参与到协同创新中,从制度和组织上建立适应协同创新的科研机制,并与高等学校已有的使命和机制保持相对的稳定和共进,是高等学校面临的紧迫问题。研究建立符合协同创新演化规律的高等学校与其他创新主体的合作模式,建立适合高等学校发展的科研合作机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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